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17-7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背景:根据红发〔2011〕34号文件、红发〔2009〕3号、红室字〔2019〕60号文件,2023年红河州工商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落实州工商联(总商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要求,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为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背景: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红河州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召开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六届二次执委会。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3﹞70号)。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推进创业担保贷免扶补工作,促进创业就业。
2.项目主要内容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一是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服务大局,推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四是搭建服务平台,全方位服务全州民营经济发展。五是大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六是深化商会改革,激发全州商会组织的发展动力。七是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八是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九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并报州委批准同意,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六届二次执委会于202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3月16日报到,3月17日开会)召开。
一是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工商联十三次代表大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云南省统战部长会议、省工商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红河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审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7个制度或办法;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开展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民营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年度测评。
二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机关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4〕108号)规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六届二次执委会议为三类会议,非召开地参会人员执行标准为220.00元/人•天、召开地参会人员执行标准为20.00元/人•天。
三是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3〕70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红河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金发〔2018〕47号),开展2023年州工商联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贷免扶补”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创业贷款任务数和担保贷款户数;二是开展一次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培训工作;三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为会员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项目实施情况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情况: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完成调整年初预算后,全年总收入的100%。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已100%完成。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完成99.00%。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30万元。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调整预算后,全年到位资金20.0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0.09万元,结转资金0万元。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665万元。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到位资金1.6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65万元,结转资金0万元。
(5)“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资金33.15万元。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到位资金33.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2.82万元,结转资金0.3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总体目标: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五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六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并报州委批准同意,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六届二次执委会于202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3月16日报到,3月17日开会)召开。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阶段性目标: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贷免扶补”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创业贷款任务数和担保贷款户数。
二是开展一次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培训工作;
三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为会员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办公室是部门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对部门开展绩效监控的总体组织和指导。二是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四是督促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五是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控职责。
办公室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是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制度,明确开展绩效监控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二是负责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所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等。按照要求向州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和结果应用情况。三是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及其所科室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是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五是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控职责。
2.管理流程
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定量分析是指可以通过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以具体数值形式反映绩效评价结果情况的指标。定性分析是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结果,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定性分析的方式来反映绩效评价结果的指标。
绩效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及时性监控重点关注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的情况,尤其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合规性监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绩效监控工作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是全流程的持续性管理,主要采取部门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实行日常监控全覆盖,通过项目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程等,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加强纠偏。
部门分别对1—6月和1—9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开展两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和填报,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是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以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二是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判,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三是定期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具体为:
①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于每年的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分别填写1—6月和1—9月《红河州州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红河州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和《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明细跟踪表》,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处汇总。
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上进行填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监控情况按照州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相关要求报送和审核。
③报送绩效监控报告。部门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当年本部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监控报告,于当年10月20日前报财务处汇总上报州财政局。
3.组织实施和制度建设
绩效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
部门通过绩效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
一是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
二是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一般问题的,部门应主动整改、纠正,并上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出相关整改情况。
三是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停止拨付资金,并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对部门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行政问责参考依据;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我会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会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州工商联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3.绩效自评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原则
(1)“四本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组织我会各科室,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2)履行部门主体责任。责任科室是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负责组织本科室涉及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3)确保评价真实客观。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提高评价结果、弄虚作假。
2.绩效评价标准
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红办通〔2023〕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云财绩〔2023〕14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会评价的实施依据、方式、目的、内容、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根据单位2022年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制定了州工商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我会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3〕14号文件精神,州工商联组织开展了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我会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等级为“优”。
(2)“州工商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等级为“优”。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97分,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目标内容明确、细化、量化,项目符合中长期发展规划、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申报条件。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项目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部门产出质量提升及标准达成,按年度计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业务费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很难产生经济效益。
二是绩效自评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有一定的难度。
三是绩效评价指标没有一个共性指标库,特别是效益指标方面。
四是尽量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和效益。
七、有关建议
一是从部门职能出发,分解履职活动,结合部门职能及活动构建部门目标体系,设计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并细化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应用办法,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完善绩效目标修改机制,细化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方式及比例,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部门评价,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2.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