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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17-0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发〔2019〕60号)规定,州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包括: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发〔2019〕60号)规定,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联络科、社会扶贫办、会员管理科、宣传教育科、调研室、法律维权科。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2022年,根据中共红河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工商业联合会联领导职数的批复》(红编〔2022〕11号),州工商联领导职数调整为:主席1名(正处级),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由党组书记兼任),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由党组书记兼任),副主席3名(副处级,其中1名兼任秘书长)。

  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人员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包括行政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实有2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3.2023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坚持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发展共识。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多媒体宣传平台、红河州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宣讲团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及时传递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牢长远预期,坚定对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长期不变的信心。深入开展调研走访、谈心谈话和释疑解惑工作,营造民营经济人士安心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以重要会议活动为平台,加强形势政策教育,高质量举办各类培训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深化对“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的认识,帮助民营经济人士更好把握发展方向,稳定发展预期、坚定发展信心。三是不断推进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发挥各县(市)工商联和红河州青年企业家商会的组织作用,发挥红河州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的示范作用,不断增进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参政议政,畅通政治参与渠道。一是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发挥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的议政职能,做好提案征集和提交工作,提高州工商联集体提案质量。组织开展好提案面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参加人代会、政协会议、提交集体提案、报送社情民意和工作专报、开展政党专题协商等方式,畅通非公经济人士反映诉求和参政议政渠道,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参考。二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立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基层大走访”等专题调研,梳理收集民营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民营企业发展状况,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做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及时下发填报通知,跟进填报进度。适时开展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县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州县工商联非公执委入库率达100%,填报率达100%,及时撰写分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3)提升服务效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政策宣讲、线上线下等多形式、多渠道送政策进基层、进商会、进企业。借助“红河州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执委微信群、商会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民营企业充分知晓政策,灵活运用政策。二是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联动,聚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严格落实好《红河州民营企业诉求工作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司的沟通协作,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提升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服务效能。依托全国工商联调解服务平台、州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和所属商会人民调解室,推进多元化解数字化、便捷化、合法化。健全工商联法律服务和“万所联万会”商会调解工作机制。实施基层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调解组织培育工程,推进调解员培训。联合司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工作,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三是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银企合作”融资协议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积极配合州商务局、行业商(协)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招商、合作”平台,认真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省、州组织的南博会、进博会、服贸会等经贸展销活动,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营销推广,组织“云品入沪”“云品入浙”展销会,助推“民企”“名品”走出去。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借助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政策优势做好产业贸易链接。认真组织地区规模企业积极参与“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评定,把非公百强企业的金字招牌擦亮。四是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完成创业担保工作任务。把“稳就业”作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州内外企业、商(协)会积极开展就业招聘活动,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待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提供就业岗位。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作用,开展好劳动关系状况监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五是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工作。强化“万企兴万村”工作推进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工商联因地制宜,细化“万企兴万村”办法和措施。强化定点帮扶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通过企村合作形式,助推产业培育,实现企业发展与乡村振兴项目有效融合与衔接。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六是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查。引导民营企业在“把企业经营发展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的基础上,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建强组织体系。一是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和节前安全廉洁教育。继续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锲而不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多措并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二是推动商会和基层组织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商会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加强商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强对所属商会的联系、服务和指导,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四好”商会和“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加强与县市级工商联的互动联动,重点加强对所属商(协)会调研指导。三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执常委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企业家副主席和商会副会长在政治把握、行业示范、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执常委、会员履职情况的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会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队伍质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讲政治、守规矩、善作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四是提升全州工商联系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和“三个一”要求,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推动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在履行使命和担当作为中走上新的台阶。针对巡察工作反馈的具体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抓好综合考评、工作评价和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工作,落实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机要保密、安全生产、创文创卫、档案等目标责任制。

  (二)2023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红河州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落实州工商联(总商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要求,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为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2023年我会履职总体目标为:

  1.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参政议政工作职责;

  3.搭建服务平台,助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

  5.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6.发扬光彩精神,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州工商联职能职责“三定方案”(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计划,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中包括25项绩效指标:

  1.慰问我州健在原工商业者小于等于34人。该指标依据省工商联文件要求和红室字〔2019〕60号中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全州的原工商业者和遗孀共34名,每人安排慰问金550.00元、一袋米和一桶油(油、米按100元/人购买),合计18700.00元。

  2.办公设备购置数量(台)小于等于5台/套。该指标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指标内容:2023年计划新增2023年计划购入国产笔记本电脑、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

  3.参政议政委员会调研走访,完成调研报告大于等于1次。该指标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制定,指标内容: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组织参政议政委员会六个委员组走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预计使用经费10万元。

  4.企业调查点入库企业户数小于等于380户。该指标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指标内容:2023年计划完成企业调查点入库企业380户。

  5.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小于等于1000户。该指标根据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指标内容: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

  6.组织州级商会工作推进培训会、“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民营企业调查点培训班和2023年州工商联法律培训班,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次数大于等于3次。该指标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2023年计划开展培训4次:

  一是民营企业调查点培训班参训学员50人,办班时间报到半天、培训1天,办班预算2万元。州级商会组织工作推进培训会人数60人,人均220元,合计13200元;授课费1000元,3个课时,合计3000元。

  二是州级商会组织工作推进培训会,人数60人,人均220元,合计13200元;授课费1000元,3个课时,合计3000元。

  三是召开2023“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培训人数120人,培训费用5万元。

  四是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法律培训班,计划开展两期,每期50人,预计培训费44000.00元。

  7.评选“四好”商会数量小于等于25家。该指标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组织州级“四好”商会认定工作,评选25家,25块牌匾,每块100元制作费,合计2500元。

  8.评选“五好”县级工商联小于等于5家。该指标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组织州级“五好”县级工商联认定工作,评选3-5家县市工商联,3-5块牌匾,每块100元制作费,合计500元。

  9.购置计划完成率大于等于90%。该指标根据2023年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部门购置计划执行情况:购置计划完成率=(实际购置交付装备数量/计划购置交付装备数量)*100%。

  10.慰问补贴发放到位率大于等于90%。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慰问补贴发放情况:慰问补贴发放到位率=实际补助人数/预期补助人数*100%。

  11.办公设备利用率大于等于90%。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办公设备购买使用情况:办公设备利用率=(投入使用设备数/购置设备总数)*100%。

  12.“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合格率大于等于100%。根据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设立,指标内容:反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是否符合扶持资格:“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合格率=(实际合格扶持对象人数/预期合格扶持对象人数)*100%。

  13.培训人员合格率大于等于80%。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开展非公企业培训人员的培训合格情况和培训质量。

  14.项目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领导,按照预算方案,采用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立,指标内容:反映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1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设立,指标内容:

  预算执行支出=实际预算执行支出数/年初预算支出数*100%。

  16.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设立,指标内容:

  预算执行支出=实际预算执行支出数/年初预算支出数*100%。

  17.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均标准小于等于550元/人,该指标依据省工商联文件要求和红室字〔2019〕60号中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均标准情况。

  18.非公企业培训班人员参会人均标准小于等于200元/人/天,根据红办发〔2014〕106号文件、60号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非公企业培训班参与人均标准情况。

  19.培训工作人员占比小于等于5%。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4﹞108)文件规定,指标内容:组织培训应对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工作人员控制在培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20.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工作水平等于不断提高。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

  21.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等于有效促进。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22.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于增强促进。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反映红河州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发展。

  23.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大于80%。根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来制定该绩效目标设立,指标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会员发展工作,优化商会结构,服务商会会员。

  24.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的满意度大于80%。根据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和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我会职能职责设立,指标内容:继续做好“贷免扶补”工作,计划2023年度“贷免扶补”1000户的工作任务。多深入县市工商联指导工作,认真抓好“贷免扶补”台账工作和1+3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创业及还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按省工商联要求的每月还款率任务数不低于98%。

  25.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大于80%。根据红室字〔2019〕60号、我会职能职责、我会2023年工作计划设立,指标内容:开展好法律宣传培训活动,依法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并成立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会组织了预算绩效工作培训。根据红财绩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成立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绩效专家组。

  州工商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了《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驻会领导、各科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等有关制度,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

  州工商联按照《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和州政府、州财政局等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在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后,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我会在执行预算资金时,同时也要现实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3.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管理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在上一预算监督结束后,由办公室牵头,各支出管理科室参加,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各科室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选择本年的两个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再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相结合,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我会内部进行公告,有力地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下达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总额596.50万元(红财预发〔2023〕15号),年初批复预算情况如表1所示:

  

  2.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收支情况

  州工商联2023年度总收入合计608.1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08.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州工商联2023年度支出合计607.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53.20万元,占总支出的91.02%;项目支出54.57万元,占总支出的8.98%。

  (2)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预算批复“三公”经费合计8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较2022年减少0.02万元,下降率为1.39%。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预算批复采购6.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实际执行政府采购4.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实际支付3.11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为74.17%。

  (4)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期末资产总额为37.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64、无形资产1.3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总收入为608.11万元,总支出为607.77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99.94%。

  2023年初,我会根据本年的工作任务,制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本年预算批复后,时追踪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初根据红财预发〔2023〕15号预算批复中,我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25个,其中:产出指标19个(包括:数量指标8个、质量指标5个、时效指标3个、成本指标3个)、效益指标3个(包括: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3个(全部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详见《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1.数量指标8条,已完成8条,未完成0条。

  已完成绩效目标为: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数小于等于34人;办公设备购置数量(台)小于等于5台/套;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课题、州非公经济发展研究课题、完成调研报告数量小于等于1次;企业调查点入库企业户数小于等于380户;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小于等于1000户;组织州级商会工作推进培训会、“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民营企业调查点培训班和2023年州工商联法律培训班,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次数大于等于3次;评选“四好”商会数量小于等于25家;评选“五好”县级工商联小于等于5家。

  2.质量指标5条,已全部完成。

  具体完成指标:慰问补贴发放到位率大于等于90%;办公设备利用率大于等于90%;“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合格率大于等于90%;培训人员合格率大于等于80%。

  调整后完成指标:我会原绩效目标为购置计划完成率大于等于90%,但是由于本年州级财政经费紧张,我会积极配合财政过好“紧日子”的要求,8月31日调减我会项目经费8.05万元,导致我会原计划要购买的国产电脑办公设备无法购买。我会调整本年绩效目标,将目标调整为购置计划完成率小于等于90%。调整后,该绩效目标完成。

  3.时效指标3条,已完成2条,未完成1条。

  已完成绩效目标为:项目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大于等于95%。

  未完成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大于等于80%,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2.97%。

  4.成本指标3条,已完成3条。

  具体完成指标: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均标准小于等于550元/人,非公企业培训班人员参会人均标准小于等于200元/人/天,培训工作人员占比小于等于5%。

  5.经济效益指标1条,已完成。

  具体完成指标:加强我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6. 社会效益指标2条,已完成2条,未完成0条。

  具体完成指标: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于平稳快速发展;增强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条,已完成3条。

  具体完成指标: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大于80%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的满意度大于80%,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大于80% 。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未完成目标1条,未完成的具体情况为: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大于等于80%,由于我会在编报2023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预算时,是以2022年10月在职人员23人工资为依据编制,但2022年年底我会人员变动退休2人,在职人员数变动为21人,导致我会2023年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比实际多。由于2023年9月还未进行本年预算调整,导致我会未能完成预算支出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和我会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为州委州政府与我州非公经济发展搭建桥梁纽带,促进红河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自评分97.74分(详见附表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15分)

  1.目标设定(7分)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已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州工商联职能职责“三定”方案(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符合我会中长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4分。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已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红财发〔2020〕27号、红财绩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我会对2023年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在申报2023年绩效目标时,根据我会职能职责和2023年工作计划,并通过主席办公会分析讨论本年绩效目标,编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绩效目标表》保证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数与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8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我会2023年预算编制根据我会2022年10月在职和退休人数、职能职责(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并通过事前绩效评价,我会主席办公会会议通过;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3分):根据审计报告及其他检查报告披露或抽查情况,我会不存在项目支出中存在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0.5分);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0.5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3)重点支出保障率(3分):重点支出保障率=(30万元/30万元)×100%=100%

  重点支出保障率得分=100%*标准分3分=3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18.67)

  1.预算执行(6.74分)

  (1)预算执行率(1分):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1-9月预算执行率=[450.1/613.49]×100%=72.97%,1-9月预算执行率为72.97%,不得分;1-11月预算执行率=[593.17/608.11]×100%=97.54%,1-11月预算执行率为97.54%,得1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2)结转结余变动率(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我会结转结余变动率=[(0-0)/0]×100%=0%,结转结余变动率≤0%,得1分。

  (3)“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变动率=[(1.42-1.44)/1.44]×100%=-1.39%,“三公经费”变动率≤0%时,得0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42/80)×100%=1.78%,“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1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0.6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执行率=(4.45/6)×100%=74.17%,得0.74分。

  (6)收入合规(1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本年收入全部为州级财政拨款收入(红财预发〔2023〕15号),无其他收入,收入依据为年初预算数,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7)支出合规(1分):我会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①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州工商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②制定或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③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④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监控,按时向州财政局报送1-3月、1-6月、1-9月部门预算绩效监控表和报告。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

  ①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专家组:《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②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开展我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红河州州本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表(州工商联)》,通过我会绩效管理专家的评定;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州工商联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州工商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全年编制《州工商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3月31日报州财政局行政科)》《州工商联2023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审表(财政评分、第三方评分)》、《2023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_项目申报书_州工商联专项经费》。每年进行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三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州工商联2023年1-3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23年1-6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3年1-9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绩效科)》《州工商联2022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报告(报行政科、绩效科)》《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盖章)(报绩效科)》《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盖章)(报绩效科)》,

  四是绩效评价等工作:对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公开《附件1-1.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1-2.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1-3.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报告》。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3)整改落实(3分):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未发现问题。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1分)

  我会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日常管理规范性。

  相关数据上报: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红河州州本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表(州工商联)》《州工商联2023年1-3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23年1-6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红2023年1-9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绩效科)》《州工商联2022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报告(报行政科、绩效科)》《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盖章)(报绩效科)》《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盖章)(报绩效科)》。

  绩效评价等工作:对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公开《附件1-1.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1-2.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1-3.红河州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报告》。

  预算、决算和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公开按照要求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3.资产管理(4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我会《红河州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红联发〔2018〕2号)中,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在红联党组发〔2023〕12号修改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我会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财务管理合规,并账实相符、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81.88/81.88)×100%=100%,固定资产利用率≥90%,得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34分)

  1.部门履职(34分)

  (1)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7/7)×100%=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100%×标准分值(10分)=10分。

  (2)实际完成率(9.6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实际完成率=(24/25)×100%=96.00%

  该项得分=96.00%*标准分值(10分)=9.60分。

  (3)完成及时率(6.76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完成及时率=(24/25)×100%=96.00%

  该项得分=96.00%*标准分值(7分)=6.72分。

  (4)质量达标率(7.72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质量达标率=(24/25)×100%=96.00%

  该项得分=96.00%*标准分值(8分)=7.68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30)

  1.履职效益(30分)

  (1)经济效益(5分):加强我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2)社会效益(5分):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我会发挥职能职责有效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4)行政效能(5分):本年我会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未廉政问题。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收集到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满意度调查、被调查民营企业满意度调查都已达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口径与实际执行出现误差。按照现行的预算编制原则,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都是按照上年度11月份的工资表反映的人数安排,而实际执行中单位工作人员往往有变动或流动。

  2.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业务费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很难产生经济效益。

  3.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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