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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15-7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组织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州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制定全州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广播电视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4个下属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

  (1)办公室。

  (2)传媒机构管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

  (3)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4)人事规划财务科。

  下属事业单位为:

  (1)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

  (2)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3)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宣传指导中心

  (4)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

  州广播电视局在职人员实有54人,行政人员18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6人。离休人员1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州广播电视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意识形态、公共服务、技术产业”三大属性,全力推进全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1.全面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累计投资7300余万元资金,建成由13314个各类平台、前端、终端组成的覆盖州、县、乡、村、组五级的应急广播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覆盖,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省、州惠民实事目标任务。示范打造城市应急广播“十大典型应用场景”,并成功入选云南省2023年智慧广电“传播分发类”示范案例。与公安、教体、文旅分别联合制定印发文件,积极推进应急广播与视频监控和原有公共广播系统的融合应用。规范设置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日常宣传栏目,创新开展应急广播“大喇叭 小故事”竞演展播活动,规范和丰富了应急广播日常宣传内容及形式。

  2.全面加强内容建设和传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运用应急广播以“普通话+少数民族语”的双语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让党的声音飞入了边疆民族地区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创新开展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评比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拼得精彩”广播电视作品和“绿美红河”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建成州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媒资库,为内容建设提供更好交流平台。全年共有39件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创历史新高。在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成效评价中,全州13县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建设成效平均水平在全省排名第一,5个中心综合得分排名进入全省前15,微信公众号发文总数和原创比例均位列全省第一,爆款短视频数量位列全省第二,最高播放量均值1500万,远高于其他州市。

  3.全面提升广电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常态化组织实施运行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维修服务数量和质量,全州累计受理报修工单6412单,工单完结率达99%。积极推进广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国试点工作,以州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实施方案》,完成了州广电局公共服务中心的更名和挂牌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推进了开远市先行先试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全州41.38万电视用户实现开机看直播,开机时长缩短30%以上,所有电视收费项目明码标价,收费包压缩超过50%。

  4.全面夯实广电安播基础。扭住“全面监测监管、补点台站双信号源保障、安全播出责任明晰、无线发射台站第三方运维、发射机备机配置”五个关键环节,着力补齐安播短板,夯实安播基础。严格落实“1+3+N”的监测监管联动机制,编印《广电监测月报》12期,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进行整改。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圆满完成元旦、春节、杭州亚运会等重保期安全播出工作。高标准建成州转播台智慧运维系统,有效提高了台站运维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三化”美丽台站达标创建工作,测评认定6个州级“三化”美丽台站。《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项目成功入选云南省2023年智慧广电“运行监管类”示范案例。

  5.全面完善广电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广电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持续完善精品创作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媒体机构精品创作能力。持续完善专项资金“奖优罚劣”分配机制,并引入第三方审计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印发《红河州应急广播州级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应急广播使用管理。

  6.全面加强广电系统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成功举办全州首届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并选派选手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组织开展的技术能手竞赛,共获得一个国家局二等奖、一个省局一等奖,三个省局二等奖和二个省局三等奖。进一步加强广电系统文化建设,高标准建成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历史陈列室。持续开展“科室讲堂”12期,进一步推动“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和“10种鲜明导向”,推动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广播电视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全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和特定目标的实现,我局于2019年成立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因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调动的原因,我局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下发了调整通知。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为全面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印发了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管理制度《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相应完善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广播电视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规定》《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3.全面组织实施。

  州广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3年度部门重点工作,印发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一览表》,把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按时间节点细分到月份,局领导在每月召开的本部门重点工作调度会上,对各阶段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度。2023年11月6日,州广电局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为主题召开了“2023年第4季度全州广电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上级资金对下转移支付绩效使用情况良好的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局长对年底前的资金绩效管理提出了要求。2023年州广电局一共召开了5次局党组会,研究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以及绩效评价等相关议题,推进全局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2023年州广播电视局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完善州级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红财绩发〔2023〕2号)和本单位印发的《红河州广播电视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组织部门领域专家开展了2023年拟申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经过专家组评估和州财政评审,8个项目被财政列入“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议部分支持”项目。

  (2)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组织部门绩效管理专家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匹配性、完整性、适当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形成了专家审核意见,并按专家审核意见对相应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完成2023年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扎实做好部门绩效运行监控

  一是按财政要求做好规定动作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州广播电视局按财政对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要求,对部门所有资金进行全覆盖绩效运行监控,包括局本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涉及单位有州广电局以及项目实施的各县市广电局。按财政要求在今年7月、10月上报1—6月及1—9月绩效运行监控表及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并按时将形成的部门汇总绩效运行监控材料报送到财政局指定科室。

  二是自主开展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州广播电视局分别于2023年8月、9月、10月、11月自主开展中央、省、州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把监控结果在每月部门重点工作调度会上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在全州广电系统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广电局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期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4)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一是按财政要求对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分97.39分(详见自评报告);二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2年部门重点项目“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评分96.14分,评价等级为“优”(详见再评价报告)。我局已将绩效评价意见应用到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中。

  (5)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

  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部门专家组2023年度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部门预算编制中,把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明确整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已将州广播电视局本级资金,以及中央、省、州转移支付到各县市的广电专项资金、单位自有资金全部纳入,实现了全覆盖。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部门预算收入328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4万元,项目支出2151.48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按我局部门决算收支和中央、省、州转移支付到各县市的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统计,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332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6万元,项目支出2151.48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311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6万元,项目支出1951.2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3.97%,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执行率为90.6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三定”方案、部门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对广电部门的工作要求归纳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并将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为53项指标:24项数量指标、14项质量指标、5项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5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3项指标涵盖了州广播电视局2023年可量化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安全播出保障、广播电视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等重点工作。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局机关、下属单位及13县市广播电视局的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总体良好,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中,24项数量指标、14项质量指标、2项成本指标、5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可持续影响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5项时效指标中,除了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和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2项指标未达设定指标值,其他3项时效指标均达到设定指标值。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53项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中,有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和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2项时效指标未达设定指标值,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二批中央资金260万元下达到本单位时间为8月初,9月30日时间节点项目正在走政府采购流程,按合同约定资金还未到约定支付时间,因此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影响到了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执行率,9月30日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执行率仅为57.43%,未达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的要求;二是财政年底收回资金时间较往年早,一些项目完工后还未来得及支付部分间接费用,造成2023年底整体支出资金执行率为93.97%,未达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的要求;三是下达各县市的中央、省级、州级项目资金因部分县市财政库款不足,一些完工的项目费用得不到及时支付,影响了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全州的执行率,导致州广播电视局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95%的要求。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我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于2024年2月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及13县市广播电视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果等开展了全面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3.2分,自评结果“优”。(详见附件1-2:《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分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部分,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2023年我局按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部门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制定依据部门“三定”方案、中长期实施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目标清晰;项目绩效目标经过绩效评估专家评审通过,论证充分、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数据详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能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均是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方案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三)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分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分值20分,自评得分16分。

  得分情况分析: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14项三级指标中,“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支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资料信息报送和预决算公开、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得分标准。

  扣分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指标中,有3项指标因未达要求扣减了4分,一是预算执行率未达要求扣减2分:我局全年收支预算执行率93.97%,未完成9月30日前≥80%和11月30日前≥95%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要求,本项得分2分全部扣减;二是结转结余变动率未达要求扣减2分:2023年结转结余变动率95.93%,未达结转结余变动率≤0%的指标要求,本项得分1分全部扣减;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未达要求扣减1分:2023年三公经费”变动率109.88%,未达“三公”经费变动率≤0%的指标要求,本项得分1分全部扣减。

  (四)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分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四部分,分值35分,自评得分32.2分。2023年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2项(应急广播建设、广电基本公共服务),2项重点工作均完成,工作办结率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数量指标24项工作任务,完成率100%;5项时效指标完成3项,未完成的2项指标是9月30日、11月30日执行率指标,完成及时率得分4.2分,扣减2.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质量指标14项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五)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五部分,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履行的职责属于社会管理,给群众带来的是精神文化享受,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但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不好衡量;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产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长期稳步提升”的可持续影响较明显;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根据第三方机构对我局作绩效评价时向社会公众发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广电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暴露出在过程、产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执行率过低,未按时完成指标值

  2023年年底,州广播电视局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93.97%,未完成9月30日前≥80%和11月30日前≥95%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要求,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二批中央资金下达到本单位时间较晚,9月30日时间节点项目正在走政府采购流程,按合同约定资金还未到约定支付时间,因此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影响到了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执行率;二是财政年底收回资金时间较往年早,一些项目完工后还未来得及支付部分间接费用,造成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95%的要求;三是下达各县市的中央、省级、州级项目资金因部分县市当地财政库款不足,一些完工的项目费用得不到及时支付,影响了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全州的执行率,导致州广播电视局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95%的要求。

  2.结转结余变动率过大,结转结余资金控制未达要求

  结转结余资金主要是单位自有资金,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变动率95.93%,未达结转结余变动率≤0%的指标要求,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州广播电视局下属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申请报废了在编业务用车1辆,12月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该单位购置业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从单位自有资金开支。由于2023年没有车辆购置预算,便将单位2023年自有资金结转到2024年使用,因此造成2023年结转结余变动率过大。2024年编制了车辆购置预算,目前,车辆购置已完成,结转的自有资金已完成支付。

  3.“三公”经费变动率过大,“三公”经费预算的控制未达要求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2年增加了因公出国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8万元,导致“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09.88%,未达变动率≤0%的指标要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州财政预算编制会议的相关精神,2023年新增了5万元因公出中(境)费用;二是因机构合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了8万元。州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财务于2022年5月并入我局统一核算,由于我局在该单位并入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该单位财务并入核算后,2023年我局编制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新增了该单位的2张业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8万元。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州广播电视局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1.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及支付计划,确保专项资金按进度完成支付

  为了避免因为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年底财政收回资金时间提前而造成预算执行率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发生,州广播电视局在2024年预算下达后,各项目管理科室组织各县市广播电视局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支付计划,经审定后,由州广播电视局每月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及资金支付计划,严格监控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的支付情况,确保资金支付按支出计划稳步推进,在9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执行率80%以上和95%以上的目标要求。

  2.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执行率达标。针对下达县市的专项资金因当地财政库款不足,导致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的情况,州广电局加大对下达县市资金的监管力度,一是要求县市广电局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争取得到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尽快完成项目费用的支付;二是从2024年4月起,每月对中央、省、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将监控到的情况在全州广电系统进行通报,通报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专项资金执行率低、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开展监控工作时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奖优罚劣,动态调整”的原则,把中央、省级、州级资金的执行情况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相应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3.加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确保结转结余变动率和“三公”经费变动率控制在达标范围

  针对因为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准确,车辆报废后因当年没有购置预算而导致应该支出的自有资金结转到了下年度,造成结转结余变动率过高,以及因为编制预算时未将部门机构调整、因公出国(境)工作需要等因素考虑在内,造成“三公”经费变动率过大等情况,州广播电视局加大预算编制管理力度,强化预算编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2024年编制的年初预算在按财政厉行节约要求调减了“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车辆购置、运行维护、因公出国等工作的需要,较全面、准确完成了“三公”经费的编制,确保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时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被评为全省智慧广电示范案例

  红河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是2023年州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截至9月底,累计投入资金7300万元,建成1个州级平台、13个县级平台、138个乡镇前端、1318个行政村(社区)前端、10629个自然村终端和925个城市公共终端,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年度省、州惠民实事目标任务,率先在全省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覆盖。

  2023年州广电局主动向州财政申请到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红河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延伸覆盖项目(本级)”经费40万元和应急广播州级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及州属公共终端建设经费120万元,在应急广播在农村地区发挥传统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创新理念设定了应急广播在办公场所、城市广场、居民小区、紧急避难所、公园、交通枢纽、学校、医院、超市、文化馆等人员密集的城市区域实现覆盖的绩效目标任务,于2023年9月底完成项目建设,成为全省首家打造了城市应急广播应用“十大场景”的州市,示范推动了全省应急广播在城市的应用,被评为全省智慧广电示范案例。

  州委书记赵瑞君先后2次对我州应急广播体系主体工程建设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我州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全覆盖,全面完成年度“惠民实事”目标任务作出“在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要努力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加快研究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充分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模式,关键时刻用得上,用得好,用出效果。”,以及“巩固成绩,再接再厉,让惠民实事真正发挥作用,群众有获得感”的肯定批示。在2023年11月10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应急广播现场推进会上,我州作了交流发言,省政府杨洋副省长对我州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省广电局在会议通报中多处(8外)对我州做法给予肯定。

  (二)创新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示范带动全省基层广电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州广电局将“奖优罚劣”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应用到对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中,根据红河州广电基层公共服务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在上年度中央资金绩效管理中取得的经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红河州统筹管理办法》,采取通过对各县市基层广电服务网络高效运行常态化绩效评价的方式,按照“月抽查、季评价、年考核”督促县市加强广电公共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建设效果,提升服务质量。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用“奖优罚劣”的专项资金竞争分配机制调动各县市广电局在广电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的积极主动性,在全州广电系统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由于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健全,资金使用效益高,项目实施情况好,继屏边、蒙自被省广电局列为全省基层广电公共服务示范点后,2023年6月,红河州整州被国家广电总局列为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去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良好,形成了一种各县市广电局争先评优的良好氛围,工作作风也不断转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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