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02-7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我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助推健康云南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我院2023年度收红财社发〔2022〕92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0345059.46元,2023年完成支付2309340.16元、云财社〔2023〕92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00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40143元、红财社发〔2023〕37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17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36612.94元、红财社发〔2023〕96号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1305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068541元、红财社发〔2023〕40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248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2480000元、红财社发〔2022〕215号疫情防控资金25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250000元、红财社发〔2023〕166号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222581.20元,2023年完成支付222581.20元、红财社发〔2023〕59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补助资金385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333824.45元、红财社发〔2023〕15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结算补助资金26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44000元、红财社发〔2023〕47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39700元,2023年完成支付439700元、红财预指〔2023〕059号2022年第五批州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0元、红财行发〔2023〕5号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165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6500元、红财社发〔2023〕126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18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80000元、红财社发〔2023〕128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2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20000元、红财社发〔2023〕170号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276400元,2023年完成支付160200元、红财社发〔2023〕175号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结算资金20000元,2023年完成支付20000元、红财社发〔2023〕192号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6300元,2023年完成支付0元、红财社发〔2023〕69号预拨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1347542元,2023年完成支付1101390元、红财社发〔2023〕85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州级补助资金220300元,2023年完成支付220278元、红财社发〔2023〕95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411200元,2023年完成支付411185.6元。合计收到22391382.66元,截至2023年底合计支付9554296.35元,支付进度42.67%,其中未完成的8035719.3为三年期项目,若不考核该三年期项目完成情况,实际2023年项目支付进度为78.56%。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力争将我院建设成为一所集科研、教学、医疗、保健、养生、养老为一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领全州大健康产业协调发展的研究型、智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
阶段性目标
1、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激励作用,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2、按照《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合格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
3、支持中医药发展,支持师带徒工作、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人才培养类。
4、支持老年病、康复、脾胃病、肿瘤、皮肤、针灸、推拿7个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常见病种和疑难病种诊治能力、提高中医医疗技术、开展关键诊疗技术,优化专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强化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等,进一步提升专科诊疗能力和水平。
5、红河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医院第一责任人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财务部,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制定《红河州中医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中医医院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绩效考核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对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绩效自评,并提交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高质量的绩效评价带来的可靠结果有助于改进决策水平,指出相关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以及资源是否有效利用。对预算资金立项、组织与管理、财务管理及合规性的检查、资金使用效率、投入产出比、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重要环节进行评价,达到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目标。
绩效评价的对象:项目
绩效评价的范围:预算项目支出,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来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秉持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来进行。根据项目下达相关的通知为依据,根据绩效目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方面来考核绩效指标,并按照相关项目的绩效指标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3、综合分析并形成绩效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医院临床重点学科、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买等项目,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切实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达到预期目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确定项目决策的范畴:根据项目的阶段和内容,确定哪些方面的决策需要被记录和总结,包括项目目标、进度、风险等方面。
2、梳理并整理决策信息:收集和整理涉及的各种决策信息,包括决策的时间、主要内容、影响因素和决策结果等方面。
3、分析和评价决策效果:对每一项决策进行分析和评价,考察其是否符合预期目标,产生积极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等。
4、提炼并总结经验教训:根据项目决策的具体情况,提炼出可供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并总结出不易重复和规避的教训和失败原因。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目标来进行情况分析。医院总体目标:力争将我院建设成为一所集科研、教学、医疗、保健、养生、养老为一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领全州大健康产业协调发展的研究型、智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根据总体目标结合各个项目的具体项目目标来指导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以项目下达的相关通知为依据,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四方面来分析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对医疗设备维修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训和技术培训、医院成本核算、医院信息化建设等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具体内容见附件:红河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以项目下达的相关通知为依据,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四方面来分析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各项目的开展以及项目经费的合理保障与使用,强化了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具体内容见附件:红河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将绩效考核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注重调查研究。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与我院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实情,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资金投入有限。目前,各级财政投入占比较低,医院日常运行以“自收自支”为主;
(二)难以留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医务人员培养周期较长,现有人员已不能满足医院发展需要;
(三)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因医院编制不足,薪酬制度不够完善等因标准偏低。中医项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虽然有调整,但是整体收费水平偏低,未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七、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不动摇。
(二)进一步深化对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改革,同时加强各级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切实增加医改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连续性。
(三)指导公立医院建立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调动公立医院落实医改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院2023年合计收到财政项目资金22391382.66元,截至2023年底合计支付9554296.35元,支付进度42.67%,其中未完成的8035719.3为三年期项目,若不考核该三年期项目完成情况,实际2023年项目支付进度为78.56%。
附件:红河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单位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