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44-098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成立于1953年5月,是在中共红河州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党校在职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行政科、继续教育科、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教研室、州情研究室、文化与科技教研室、党的建设教研室、经济建设教研室、统战教研室、图书与信息中心(图书馆)、业务指导科、机关党委党建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7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要求新定位;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主题教育、校委中心组、科研学术研讨会等重要内容。
(2)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头脑、进课堂、进课题工作。开展好干部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培养“名师”“名家”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选调优秀年轻教师,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3)扎实开展科研咨询服务。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深入开展州情、民情、社情调研。有计划地申报省、州级课题,抓好校管课题立项。加强与省委党校、大专院校、州级有关部门等单位的合作,不断提高科研质量。做好校刊《红河探索》出版发行工作,提升校刊影响力。
(4)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办学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办学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推进行政后勤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
(5)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巩固和推进“党味浓、党性强、党旗红”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等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6)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党校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党校主业主责,坚持以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实干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公务员等干部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举办红河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青苗计划班”、青年党政干部班、第二十五期中青班等主体班次。做好科研咨政工作,深入开展州情、民情、社情调研,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在媒体社交网络上积极发出党校声音。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培养“名师”“名士”“名家”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采取个人主动提高与组织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3.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味浓、党性强、党旗红”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附件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党校建设,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以建设全省一流州市党校为目标,按照“抓科研促教学、抓后勤促保障、抓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干部培训、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校、行政学院在红河州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功能,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建设
(1)组织保障。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成立以常务副校长张态强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副校长李颖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和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8)、《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校办发〔2019〕7 号)、《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决算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2020—53)、《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校办发〔2019〕7号、《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办公议事规则>等三个管理制度》的通(2019—24)、《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绩效目标审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积极配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严格按要求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执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1—6月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不断优化2023年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通过绩效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对编报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根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等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4.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形成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上报州财政局。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下达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4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8.51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6号),下达我部门自有资金预算收入678.8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故2023年度财政批复我单位的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726.85万元,基本支出1669.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57.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决算收入2726.85万元。其中:财政拨入收入2047.96万元,其他收入678.89万元。
2023年度支出决算259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25万元,占总支出的64.13%;项目支出932.55万元,占总支出的35.87%。项目支出中,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为346.69万元,单位自有资金的项目支出为585.86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收入2726.85万元。决算收入2599.8万元。决算收入数比预算减少127.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压减以及委托培训班次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669.45万元,决算支出1667.25万元,决算支出数比预算减少2.2万元;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78.51万元,决算支出346.69万元,决算支出数比预算减少31.82万元;自有资金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678.89万元,决算支出585.86万元,决算支出数比预算减少179.6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根据州本级财政部门本年度安排我单位的经费,部门基本支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均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开支,保障了机构职工福利和部门正常运转,为党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完成科研咨政提供了有力保障。除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外,围绕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另安排项目8个: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4中共红河州委党校70周年校庆“七个一”、项目5州委党校静心楼双电源系统建设及大堂门头提升改造、项目6工作经费、项目7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课题立项、项目8丧葬抚恤经费,现已顺利完成各个项目的支出,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极大地改善州委党校的教学条件,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干部党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发挥了党校的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详见附件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度我部门设置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未完成是时效指标,即“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而我单位实际预算执行进度为75.44%,其未达标的原因:一是科研咨询项目经费课题研究开展的特殊性,大部分课题在年末甚至次年结项,而经费又只能在结项后清算;二是委托培训班次的培训费用要在班次结束后才能支付结算,在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年度支付,尤其是第四季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得分14.36分,过程绩效得分17.76分,产出绩效得分35分,效果绩效得分30分,总绩效为97.1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本年度我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有所加强,预算约束力有所提升,做好了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了各类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投入”分值设定15分,自评得分14.36分。一级指标下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和“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5个三级指标。各项指标中,“重点支出保障率”分值设定3分,我单位自评得分2.36,未达标,其余各项均达标。“重点支出保障率”的得分情况为:本年度共8个财政资金项目,总决算支出为346.69万元,其中安排4个重点项目273.29万元,分别为: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决算支出95.18万元;科研咨询项目决算支出38.11万元;智慧校园项目决算支出47万元;70周年校庆“七个一”项目经费决算支出93万元。4个重点项目所占比重=273.29万元/346.69万元*100%=78.83%,分值=78.83%*标准分3分=2.36分。扣分原因为:重点项目在年前需提前预算以及安排事前绩效评估,而本年度4个非重点项目在年初无法预算,为年中调整增加。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过程”分值设定20分,自评得分17.76分。一级指标下设“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和“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14个三级指标。第一个扣分项是“预算执行率”,分值设定2分,我单位自评得分0,得分情况为: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961.25/2726.85)×100%=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