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36-551
- 发布机构: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部门”)对2023年部门的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7号),中国共产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作委员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片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加挂中共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委员会、 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与河口县融合设置,实行“区政合一”。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行政管理制度;
(3)负责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决策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规划建设、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服务、对外协调、开发投资公司管理、行政执法等事务;
(4)协调驻区机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5)负责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施;组织研究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经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
(6)推动建立健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7)统筹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统筹指导区内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8)统计发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共信息;
(9)组织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信用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有关职责;
(10)全面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网通办”功能,为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11)统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管理事务,协同河口县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区域内社会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12)完成省委、省政府、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州委州政府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69人(含挂职14人、党政储备人才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因机构改革,河口边合区职能纳入自贸区红河片区,目前暂管河口边合区编制车辆1辆。)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职能职责及相关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归纳2023年至2025年绩效目标,内容如下:2023至2025年,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严格履行单位职责,通过组织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行政管理制度;负责智慧政务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助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外籍员工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籍务工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拟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挖掘国内消费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担任“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桥梁纽带;提高经济密度,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大通道和桥头堡,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打造面向东盟加工制造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中越经济走廊创新合作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包括用好自贸政策,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参与人民币与周边国家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支持企业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积极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等具体工作目标。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我部门制定的绩效年度目标为“根据云南省商务厅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三定方案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年工作计划》,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拟实现“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创新贸易模式,积极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推动‘四大重点产业’实现新突破,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产城人融合的示范区。2023年,力争上报省自贸办经验案例不少于8条。力争新设企业数同比增长2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2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20%以上,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目标,具体为“上报省自贸办经验案例≥8条,成本控制率=100%”等绩效指标。以上指标待省自贸办目标任务下达后作适当调整优化。
2023年度,我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为“自贸区红河片区创新服务项目等专项经费”主要内容为“依托第三方智库机构开展红河片区改革试点任务三周年评估及台账整理工作,强化创新案例总结提炼上报工作,加强对RCEP规则研究解读;对越经贸相关方面研究,结合红河片区所需政策诉求进行专项研究”;“自贸区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经费”主要内容为“保障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改革,不断优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营商环境”;“自贸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主要内容为“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围绕 ‘打造面向东盟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中越经济走廊创新合作示范区’发展定位,围绕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四大产业,电子信息制造、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纺织服装、现代物流、跨境电商、跨境旅游、大健康服务七大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围绕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沿边和跨境的优势,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在建设中越‘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过程中着力打造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红河片区人才引进经费”主要内容为“为扎实做好自贸试验区人才引进、培育和保障工作,我单位拟加大在人才招引、干部周转房及人才公寓保障、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投入,确保人才“引进来、有保障、留得住”。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结合红河州财政局及我部门内部相关制度不断梳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由金融财政局牵头,做到“以点带面”不断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1,25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659.80万元、项目支出600.00万元;决算收入总额为91,32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803.38万元、项目支出90,523.36万元;决算支出总额为90,2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803.38万元、项目支出89,397.19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为98.77%,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为98.76%。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部门年度总体目标为“根据云南省商务厅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三定方案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年工作计划》,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拟实现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创新贸易模式,积极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推动‘四大重点产业’实现新突破,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产城人融合的示范区。2023年,力争上报省自贸办经验案例不少于8条。力争新设企业数同比增长2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2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20%以上,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目标,具体为“上报省自贸办经验案例≥8条,成本控制率=100%”等绩效指标。以上指标待省自贸办目标任务下达后作适当调整优化,绩效目标均已实现,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部门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为92.87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2023年部门工作计划。
预算配置方面:预算资金配置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行费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达标,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管理良好。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2023年我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8.77%;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36.94%;“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09.94%,主要原因是: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形成竞争优势,深化推动与省内外的交流合作及产业招商等工作,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因公出国增加。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52.06%。
预算管理方面:我部门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健全,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绩效跟踪制度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我部门计划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制定绩效跟踪制度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在全单位落实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预算编报及绩效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严格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部门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已计划实施,2023年共计实施项目28个,实际工作完成率为96.43%。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新设内资企业数808户,同比增长116.62%;进出口总额71.39亿元,同比增长10.16%;实际利用外资250万美元,同比增长60.26%;固定资产投资66.94亿元,同比增长15.47%。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决算数存在差异
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259.80万元,决算数91,326.74万元,决算比年初预算多了90,066.9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下达2021年、2022年结转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省商务2023年自贸专项资金、2023年第二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等;
2020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259.8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90,200.57万元,决算比年初预算多了88,940.77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省商务厅2021年、2022年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支付;2023年调入干部职工人数较多导致基础支出大幅增加等。
2.员工架构不均衡,缺乏复合型人才
我部门基层人员较多,精尖管理人员较少,一方面无法顺应时代发展制定出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对于管理方式中出现的风险及漏洞无法及时发现。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绩效跟踪制度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管理新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制定绩效跟踪制度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在全单位落实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预算编报及绩效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4.培养复合型人才。
一方面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积极培养懂技术、精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我部门的运行能力、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梳理排查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风险点,及时更新、完善、废止相关制度,加强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织牢织密制度防护网,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全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部门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147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部落地实施,累计上报省自贸办经验案例57项,获得全省复制推广22项,入选商务部评选经验案例10项。2023年,“边境司法合作新模式”等2项已作为新一批省级“最佳实践案例”上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模式等3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印发《河口县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河口县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十条措施》等改革文件,助力投资、贸易便利化和跨境人力资源合作、边民互市等创新发展。成功举办第一届夏季中山大学自贸区高端论坛暨2022—2023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发布会。“互市电商跨境出口模式”入选2022—2023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3: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