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35-1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于2001年11月,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全州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承担爱国卫生及公共卫生技术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现设有办公室、总务科、卫生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急性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科、卫生检验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共12个科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15人,退休人员57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科学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夯实免疫规划基础工作,筑牢免疫屏障;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避免出现大规模疫情;整合资源,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全面推进五大卫生工作,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为疾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落实新冠“乙类乙管”防控措施,积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2.强化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统筹监测数据科学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响应,规范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能力;3.稳步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有效建立免疫屏障,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4.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持续实现地方病消除目标,不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不断健全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患者归口管理得到加强,结核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按照“五早”的工作原则,不断创新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5.充分发挥五大卫生监测支撑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卫生、食源性疾病监测、职业与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监测各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6.稳步推进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慢性病监测体系,夯实人民健康基础;7.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8.及时开展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饮用水监测等各项监测检测工作,为疾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科学设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分解为6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2条、质量指标17条、时效指标3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具体指标情况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五个主要环节,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成立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制定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了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四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六是强化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给予修正,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对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改进措施。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批复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总收入245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35.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0.1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决算数为367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87万元;项目支出(含上年结转)1270.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87万元;项目支出1089.0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执行率95.06%,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执行率85.72%。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不断强化疾病监测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周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持续强化,疟疾、血吸虫病消除成果及重点地方病防治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免疫规划、五大卫生、慢病防治等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
2023年年初设定60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59条,各项工作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比偏差较小,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实际执行率61.84%。原因分析:因部分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形成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67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预算编制科学性:我中心预算编制科学,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支出内容与部门年度目标一致;预算编制金额与项目规模相匹配;预算编制金额依据充分;收入和支出编制范围完整。
基本支出保障:我中心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重点支出保障率:我中心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270.54万元,全部属于重点项目资金,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6.96分,得分率84.8%。
预算执行率:我中心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为61.84%,11月30日为87.6%,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80%、95%。
结转结余变动率:2023年度结转结余181.46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187.86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3.4%。
“三公经费”:因本年度预算一辆职业病防治业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变动率>0%;“三公经费”控制率67.24%。
政府采购执行率:我中心2023年共发生政府采购金额671.8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5.81%。
收入合规:我中心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支出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制度健全完善。我中心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制定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责任主体得到落实。我中心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及时按要求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已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资产管理:我中心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我中心所有固定资产均得到有效利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4.71分,得分率99.17%。
2023年,我中心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州卫健委等交办或下达的所有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年初共设定绩效指标60条,59条指标得到圆满完成,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我中心已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社会公众对我中心满意度不断增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较为滞后,2023年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61.84%,未达到州财政9月30日前≥80%的目标。主要原因为部分资金下达较晚,部分工作开展较为滞后,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督促各业务科室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形成支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业务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资金中,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中心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执行,从而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通过整体目标绩效跟踪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中心以往粗放的财务管理工作方式,绩效评价使中心各科室都能够以事业发展为方向,积极开展工作,深挖工作细节,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中心无此情况。
附件1: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2: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