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24-4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年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文件,提出按照全面推进、适当超前、突出重点的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农业水价改革目标。
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13万元下达到13县市,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市完善配套灌区农业供水计量设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度完成红河州26.43万亩的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并将改革任务分解到13县市。同时要求,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县市要加快推进改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6﹞2号、云政办发﹝2016﹞28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三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下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率达标。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6.43万亩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各县市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正改善了用水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通过水权确权登记,明晰农户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使项目区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水资源的商品价值。通过选取村民代表成立管理小组参与项目管理与维护,进行日常的巡查,提高了供水效率,保障了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节水奖励办法制度的建立,鼓励农户大力节水,并通过节水获得相应奖励,切实提高了农户节约用水的意识,感受到节水项目所带来的实惠。
(三)水价改革实施后,节水、节本、增产、增收效益明显,转变了过去群众的种植和灌溉理念,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使周围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高效节水项目建设上来。
(四)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农业灌溉现代化程度,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社会化体系建设、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素质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项目区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通过采取高效节水措施,提高了灌溉水的利用率,大大减少了灌溉用水量,节约了水资源,增大了河流、水库的水面面积,维持了当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有利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