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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20-2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扛牢水利部门防汛减灾部门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防汛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①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M移动内网专线及10M电信外网固定地址专线年费。

  ②气象局水文局预警信息发布:州水利局与气象局建立了由州水文局提供技术支持的联合山洪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州水利局、州气象局、州水文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共47期。

  ③防汛演练、防汛设备更新:根据需要对部分设备和消耗、过期的防汛抗旱物资进行更新;4月12日上午9时,由州政府主办,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州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州水利规划院、州水勘院承办,元阳县水务局、元阳县气象局、元阳县马街乡政府、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参演的“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2023红河州防汛抗旱联合应急综合演练在元阳丫多河水库举行。此次演练的目标为防汛抢险、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抢险、水利反恐、消防安全,进一步把我州的防震抗震及救灾各项工作做好、做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资料整编:报告已编制完成,水利部还未批复。

  ⑤防汛责任人及专家培训:2023年4月21日开展了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新任责任人视频培训会议;2023年9月26日在蒙自市召开全州2023年蓄水分析及防汛工作培训会议;2023年11月15日—17日在蒙自市召开红河州2023年防汛行政责任暨执法工作培训会议。

  ⑥机房安全等级测评及隐患改造:该项目已经完成测评及隐患改造。政府采购了防火墙、堡垒机、软件升级、交换机、气体消防。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以红财农指﹝2023﹞20号文下达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项目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4年3月4日,州水利局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支出总计46.90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6.9%。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

  以保障水旱灾害防御安全为主要目标,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防灾减灾新贡献。采取措施:通过召开防汛减灾专题会议,防汛会商,下发系列文件,促进全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站位,全面提升我州防灾减灾能力;抓好薄弱环节排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根据防汛形势发展,适时派出检查组赴各县市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强化抢险准备,扎实打好防汛基础,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行业防汛;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要河段、水库、山洪灾害隐患点,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检查、蹲守巡查等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严肃防汛纪律,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和值班值守。不定期抽查13县市防汛值班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值班值守工作情况。加强与州气象局、州水文局会商研判,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滚动更新、更正预报结论,强化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机制并发布联合预警信息,提高信息覆盖面。

  2.阶段性目标

  做好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维护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防汛演练、防汛设备更新;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资料整编;防汛责任人及专家培训;机房安全等级测评及隐患改造;洪旱灾害经济损失占同期GDP比重指标≤0.8%。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项目相关职责分工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具体工作;承担全州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管理流程

  项目资金根据历年情况和当年实施计划进行测算,资金使用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明确工作任务,把“节支增效”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不动摇,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度,优化项目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各项费用开支合理,不超支、滥用经费,规范资金使用,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

  3.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水旱灾害防御科工作职责》。

  4.制度建设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制定了《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机关财务支出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水利局机关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水发〔2019〕34号),资金使用按经费开支范围进行报销,凭证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项目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财务科科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审核后给予支付,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落实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水旱灾害防御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分配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项目经费使用单位、部门(如:州水利局、州水文局、州气象局、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

  3.绩效评价范围

  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

  ②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④《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⑤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分析比较法

  依据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②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自评得分:预算执行率实际得分(满分10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得分(满分90分,其中: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部门科室自评。

  2.组织实施

  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

  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2023年成功安全度汛,免除或减少了因洪涝旱灾而可能发生的人口死亡和财产损失。

  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指挥系统高效运转,提高了及时处置险情的能力,提升了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加强了防汛值守,满足了防汛需要,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河道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防汛指挥系统高效运转,防汛物料充足,及时处置各种防汛险情,免除或减少因洪涝旱灾而可能发生的人口死亡和财产损失,目标明确;搞好防汛队伍培训演练,保障防汛值班通讯设备、应急车辆正常运转,提高防汛指挥系统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目标细化,对抗旱工作做出安排;按照定额要求增加防汛物资储备,目标量化。

  2.项目决策过程分析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立项,防汛费用用于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储备、防汛信息化建设工作等,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以红财农指﹝2023﹞20号文下达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项目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会商室运行维护费20万元(含专线费用);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发布10万元(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各5万元);防汛演练、防汛设备更新30万元(州规划院);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资料整编10万元;防汛责任人及专家培训5万元;机房安全等级测评及隐患改造25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符合预算审批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正在维护(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预警信息发布期数47期;完成了防汛演练及部分防汛设备更新;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资料正在编制;开展了3次防汛责任人及专家培训;机房安全等级测评及隐患改造正在实施,州水利局按照审批项目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使用问题。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指挥系统高效运转,提高了及时处置险情的能力,提升了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加强了防汛值守,满足了防汛需要,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河道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河道堤防安全度汛管理工作,强化防汛检查,保障安全度汛。

  2.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会商和天气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监测预报预警。

  4.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物资储备。

  5.做实做细“一库一策”方案,全力以赴增蓄水。

  6.根据新上任防汛抗旱责任人情况,组织县级水利(水务)局开展培训,促进尽快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水旱灾害防御知识,提高调度决策指挥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审计要求,部分项目需在服务完成后支付,故资金支付存在缓慢情况。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尽快返还统筹资金,完成支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P0202404224122582743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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