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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057-1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局机关科室及二级预算单位,对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批复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项目36个(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5个),批复项目资金20849.2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调整预算资金-16.06万元,实际批复项目资金20833.15万元。主要项目有: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州级补助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红财教〔2011〕35)号、《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65号)的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245.66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13.02万元。

  2.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州级补助项目,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的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267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18.02万元。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州级补助项目,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2〕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1674.6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614.12万元。

  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5〕363号)的规定,红河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能享受免学费外,其余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批复年初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54.33万元。

  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28号),批复年初预算资金2975.8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852.36万元。

  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州级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红财教〔2011〕35)号、《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65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28号)的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86万元,实际下达资金71.28万元。

  7.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资金州级补助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红财教〔2011〕35)、《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65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124.8万,实际下达资金93.85万元。

  8.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州级补助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红政发〔2016〕94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28号)的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191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902.71万元。

  9.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州级补助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红财教〔2017〕14号)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30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793.34万元。

  10.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项目,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1〕139号)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00万元。

  11.红河州乡村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专项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1号)及《红河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200万元。

  12.民族高中班办学补助经费项目,根据《红河州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红招发〔2020〕1号)及《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红发〔2020〕5号)的文件精神,批复年初预算资金42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415.5万元。

  13.红河州第一中学办学经费项目,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重要调研记录及红河州第一中学办学经费管理办法,批复年初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000万元。

  14.州民大附中教育专项经费项目,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协议》州民大附中自2019年开始招收初高中学生,在托管前三年内给予前期经费,按合同约定支付托管费用和拨付经费补助。年初批复2个项目预算资金1500万元,其中:州民大附中托管费用专项资金900万元,州民大附中经费补助专项资金6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494.75万元。

  15.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办学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年初批复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00万元。

  16.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年初批复预算资金75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750万元。

  17.免除南部六县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经费项目,根据《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红发〔2020〕5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的意见》(红办发〔2013〕130号)。年初批复预算资金105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924.4万元。

  18.教育体育其他州级补助项目,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教育体育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精神,年初预算批复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红河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红河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红河州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费等项目预算批复资金4726.43万元,实际下达资金4301.5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设置了3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并经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年初绩效目标评审完善后确定最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设置完整、全面、细化、量化,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实施项目特性。

  2.阶段性绩效目标: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在2023年9月30日前,项目预算执行率达84.76%,12月31日,项目预算执行率达95.42%。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及时下文通知下属单位及科室,积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财务人员协助业务科室和单位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下属15个二级预算单位负责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相关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要求时限内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2.管理流程: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完成相关工作,客观评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实施的36个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州教育体育局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报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审核,最后报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及绩效管理科室。

  3.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及时下文通知下属单位及科室,积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

  4.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近年来出台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教体发〔2021〕92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93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94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红教体发〔2021〕99号)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100号)等配套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为了加强各类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提高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教育体育局对上述项目支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考核2023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机关、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

  (5)《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3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教发〔2017〕137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10)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的全过程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反映项目评价的通用要素,适合所有的项目评价。即: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等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细化分解三级评价指标。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5.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及时下文通知下属单位及科室,全面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二是按时间、要求开展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四是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最后报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及绩效管理科室。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项目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运转及推动了各项职能工作,2023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36个项目中,自评分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的有25个、自评分8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良”的有10个、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的1个,具体情况如下: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红河州教育局州本级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849.21万元,预算调整-16.06万元,调整后预算项目资金为20833.15万元,当年实际项目支出资金19878.83万元(不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预算资金执行率95.42%,具体情况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决策指标体系满分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年初预算的36个项目都立项规范,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充分、完整;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所有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二)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产出数量,产出实际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都达到年初指标值;产出质量,产出实际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都达到预期目标;产出时效性达到年初预算指标;产出成本指标,项目能按时完成计划产量。

  (三)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0分。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比较明显,且社会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10分,受教育学生、学生家长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基本达到年初计划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出台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近看来先后出台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教体发〔2021〕92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93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94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红教体发〔2021〕99号)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100号)等配套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教育体育行业指标体系

  为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要求,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和省州教育体育工作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内容,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制定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全面、真实、科学地反映了教育体育行业预算支出绩效指标。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州级重点政策(项目)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9号)州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四)全面开展项目事前评估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13号)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教体发〔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表及时报送州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和绩效管理科。

  (五)积极开展项目绩效再评价

  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评价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配合州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工作。

  (六)对绩效目标及绩效自评公开

  州教育体育局对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再评价结果及整改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gov.cn)-信息公开-红河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栏目下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不精准,导致预算数与执行数出现偏差。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批复80万元,预算执行数50.29万元,执行率只达到63.65%;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补助资金预算批复27.4万元,执行数22.2558万元,执行率只达到81.23%。二是政策调整,补助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受助人数减少,如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批复267万元,执行数218.02万元,执行率只达到81.6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批复86万元,执行数71.28万元,执行率只达到82.88%。三是部分项目政策调整未实施,如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差别化职级奖励经费预算批复21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加大项目规范管理与预算执行力度,督促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和下级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有效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全面掌握每月、每季度的项目进度情况,发布项目进度情况通报等方式,重点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科室和单位的督查力度,确保所有项目顺利推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所属15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做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对二级预算单位提交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表及报告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教育体育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6个项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附件: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36个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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