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tyzxgzb/2025-00002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州委统战部”)2024年实施项目共9个,项目预算资金378.52万元(包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57.82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1)**资金(不公开)
(2)**资金(不公开)
(3)**工作经费(不公开)
(4)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了解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对台工作指示的情况;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招商引资工作;联络本州在台湾和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州的涉台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5)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根据中央、省、州的民族宗教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纽带作用,凝聚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教的共识。
(6)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特需项目,是统一战线重要项目,通过项目的扎实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提供重要保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港澳台海外人心和力量,进一步增进他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7)**工作经费(不公开)
(8)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巩固和发展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和谐的良好局面,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9)**资金(不公开)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资金(不公开)
(2)**资金(不公开)
(3)**工作经费(不公开)
(4)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主要用于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及对台统战工作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组织培训2次;培训参加113人;走访慰问1次;慰问60人;走访慰问覆盖面达85.00%;招商引资工作2批次。
(5)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主要用于防范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境外宗教渗透;促进州内各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发生重大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发放民族人士生活补贴1次;补助宗教团体3个;补助覆盖面达90.00%;走访慰问2次;走访慰问覆盖面达80.00%;宣传统战工作1个;发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2次;发放宗教团体聘用人员生活补助1次;扶持民族地区补助1个;统战工作印刷制作1次。
(6)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引导全州统战系统宣传员队伍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提升宣传员队伍宣传工作水平,打造州统战系统亮点特色品牌,强化舆情引导能力,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主导权,重点在全省打造叫得响的宣传工作亮点,建立红河统一战线宣传骨干力量,为全州统战工作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购置设备2批次;参加培训70人次;党外知识分子、新阶人士主题教育活动3个;委托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新阶人士宣传活动3次;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活动2次;走访慰问1次;全州民营经济、新阶、网络代表人士培训班1个;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1个。
(7)**工作经费(不公开)
(8)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主要用于明确责任分工,压实13个县市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进一步巩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代表人士队伍;引导代表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组织培训3次;培训参加113人。
(9)**资金(不公开)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2024年州委统战部年初项目预算资金376.00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64.98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640.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州委统战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640.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378.5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资金
此项目总体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2)**资金
此项目总体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3)**工作经费
此项目总体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4)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对台工作指示的情况;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招商引资工作;组织研究和参与制定涉台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联络本州在台湾和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州的涉台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推动落实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有关政策。承办省台办下达的涉台交流活动任务以及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涉台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宣传教育。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力争用3年的时间,实现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更加突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发挥更加显著,充分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宗教团体切实发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防范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境外宗教渗透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州内各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发生重大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6)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提供重要保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港澳台海外人心和力量,进一步增进他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网络人士的综合素质,提升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能力,在统战新领域开创新局面,完成上级部门对我州的工作定位和要求。
(7)**工作经费
此项目总体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8)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明确责任分工,压实13个县市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筑牢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渗透蔓延安全墙,进一步巩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
(9)**资金
此项目总体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2.阶段性目标
(1)**资金
此项目阶段性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2)**资金
此项目阶段性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3)**工作经费
此项目阶段性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4)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①深入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调研,完善相关数据库。②举办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③支持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参与民主监督,进一步建详言、献良策。④加强州知联会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丰富活动载体,培育特色品牌活动。⑤实现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更加突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发挥更加显著。
对台统战工作: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台办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②开展好对台交流交往工作。做好省委台办交办的台湾团(组)到我州的交流考察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办理赴台交流手续。③做好台办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提升州、县(市)台办干部的能力和水平。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台商、抗战老兵活动。⑤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5)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宗教团体切实发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促进州内各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发生重大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6)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提供重要保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港澳台海外人心和力量,进一步增进他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提供重要保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港澳台海外人心和力量,进一步增进他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网络人士的综合素质,提升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能力,在统战新领域开创新局面,完成上级部门对我州的工作定位和要求。教育引导全州统战系统宣传员队伍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提升宣传员队伍宣传工作水平,打造州统战系统亮点特色品牌,强化舆情引导能力,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主导权,重点在全省打造叫得响的宣传工作亮点,建立红河统一战线宣传骨干力量,为全州统战工作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7)**工作经费
此项目阶段性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8)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明确责任分工,压实13个县市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进一步巩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建设约2个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代表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9)**资金
此项目阶段性目标涉密不宜公开。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方面,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履行,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从职能履行、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我部门于2019年4月18日印发《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办〔2019〕1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委统战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5号)、《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6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统通〔2020〕17号)等相关制度文件,对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追踪、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委统战部2024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委统战部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9个,涉及项目资金378.52万元,占总项目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纳入绩效评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备注 |
**资金 | 44.09 | 是 | |
**资金 | 26.42 | 是 | |
**工作经费 | 9.99 | 是 | |
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 18.30 | 是 | |
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 101.84 | 是 | |
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 16.85 | 是 | |
**工作经费 | 20.00 | 是 | |
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 49.59 | 是 | |
**资金 | 91.44 | 是 | 对下转移支付。 |
合计 | 378.52 |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委统战部2024年实施项目共9个,抽样项目9个,抽样比例为100.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委统战部2024年实施的9个项目中,除“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80%”指标及“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95%”指标外,其余的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5.64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
根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资金项目设定1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8个,占总指标数的80.00%。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20.00%,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2)**资金
根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资金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的85.71%。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14.29%,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3)**工作经费
根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工作经费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的85.71%。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14.29%,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4)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
根据《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项目设定1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5个,占总指标数的100.00%。
(5)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根据《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项目设定2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8个,占总指标数的90.00%。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0.00%,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6)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
根据《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项目设定2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9个,占总指标数的95.00%。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5.00%,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7)**工作经费
根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工作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4个,占总指标数的66.67%。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33.33%,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8)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
根据《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统战部门反渗透经费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7个,占总指标数的100.00%。
(9)**资金
根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资金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8个,占总指标数的88.89%。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11.11%,其中未完成指标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部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除**工作经费项目此项评价满分为70分外,其余8个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8.68分,得分率93.22%,具体产出情况详见《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除**工作经费项目没有此项外,其余8个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所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民族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睦。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除**工作经费项目此项满分为20分外,其余8个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得分率100.00%。各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领导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法规,在原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补缺变动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形势,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监控、评价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清、制度严、落实好。
(二)强化指标库建设,科学全面。指标库建设工作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我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广征意见建议,围绕工作任务和形势变化,制定一批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优化一批指向不够明确,未突出工作重点方向、重复考核、指标值未具体量化三级指标。不断优化完善涵盖我部全面工作,最能体现职能职责的、科学的绩效指标库。从根本上解决了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量化考核的问题。
(三)强化运行监控,纠偏防错。通过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的情况,尤其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执行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一般问题的,主动整改纠正,并上报州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相关整改情况。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四)强化结果运用,约束有力。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并根据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指标库。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把绩效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五)强化财务管理,依法理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规范支出管理,严把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经费的安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规定要求。如:“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