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sjfzzx/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州数据发展中心”)实施项目共15个(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项目5个),年初批复预算8个项目985万元(含1个年初结转结余项目50万元),调整预算后项目预算861.46万元,年中增加8个项目(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项目5个),实际到位资金334.67万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数”说红河——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展厅位于蒙自市红河文化广场红河展览馆一楼,总建筑面积约1000㎡,建筑层高约4.3m。分为序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平台、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农业资源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特色产业、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数字小镇、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云上红河云领未来、留言板等28个展区以及174台拼接屏、30台主机工作站、4台工程级高清投影仪、18台网络数据通讯设备、25.29㎡P1.5LED显示屏及外设控制辅助设备以及机房等模块。预算项目经费用于保障“数说红河”展厅各个展陈模块的正常运转,向政府及公民展示红河的数字化建设成果,说好“数字红河”故事。
(2)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数字中国整体布局规划》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2025年完成数字底座建设,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通过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建设,快速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实现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数字政府”转型升级,改善民生,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建立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红河建设。
(3)数字经济建设经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高技〔2018〕50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顺利开展数字红河建设与大数据应用,持续投入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能够得以有效保障,项目技术路线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匹配。
(4)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红河州人民政府立足高起点,为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致力通过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智能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并服务于电商平台建设,ICT人才培养,推动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红河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云计算服务、大数据专业服务领域与合作伙伴开放合作,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2019年10月23日,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华为公司签署《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华为红河州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红河州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购买云服务。
(5)支付购买云服务(调整)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向华为公司购买云服务和各项增值服务。
(6)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围绕红河州“放管服”改革有效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创新,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流程再造、业务创新、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扩大数据共享开放范围;依托数据中台、信息资源能力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支撑服务,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方面体现数据价值,最终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7)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调整)经费。
一是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系统二开发服务费用。二是基于网站驻场运维服务、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驻场运维服务。三是对承载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办公OA平台的机房物理设施及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四是基于安全服务和应急演练服务。五是基于等保测评服务,开展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建设并运营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OA平台的等保三级测评,完成公安的每年检查及备案。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保障展厅的专业讲解及对接服务工作和展厅日常设施设备巡视巡检、软件系统日常检查维护、强弱电维修维护、展陈内容更新更换、网络安全等工作。实施完成情况详见《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项目建设重点从统筹管理一体化、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算力设施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安全保障一体化等八个方面,组织构建我州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施完成情况详见《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3)数字经济建设经费。所需经费用于包括“数字红河”培训、数字化项目评审、数字经济发展宣传、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数字红河系列规划及方案编制各项工作。
(4)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包括政务云资源采购、聘请州政务云运营管理技术支撑单位、红河州政务云造价咨询费用。
(5)支付购买云服务(调整)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向华为公司购买云服务和各项增值服务。
(6)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围绕红河州“放管服”改革有效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创新,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流程再造、业务创新、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扩大数据共享开放范围;依托数据中台、信息资源能力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支撑服务,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方面体现数据价值,最终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7)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调整)经费。一是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系统二开发服务费用。二是基于网站驻场运维服务、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驻场运维服务。三是对承载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办公OA平台的机房物理设施及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四是基于安全服务和应急演练服务。五是基于等保测评服务,开展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运营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OA平台的等保三级测评,完成公安的每年检查及备案。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2024年,批复州数据发展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132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85万元(包含年初结转结余项目5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后项目收入861.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34.67万元,资金到位率81.38%,由于2024年机构改革,部分项目随职能划转划出,此类项目不评价。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资金及绩效评价情况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资金 | 调整后预算数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资金到位率(100%)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自评得分 | 备 注 |
1 | “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 | 40.00 | 8.49 | 7.64 | 7.64 | 89.99 | 是 | 100 | |
2 |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经费 | 35.00 | 40.00 | 0.85 | 0.85 | 2.13 | 否 | 机构改革业务划转,不评价。 | |
3 | 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 | 200.00 | 0 | 0 | 0 | 0 | 是 | 86 | 年中财政全部压减经费。部分绩效目标已完成。 |
4 | 数字经济建设经费 | 50.00 | 30.9 | 29.95 | 29.95 | 96.93 | 是 | 90 | |
5 | 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 | 60.00 | 1.5 | 0 | 0 | 0 | 否 | 机构改革后已划转至州政府办信息系统保障中心,留1.5万元经费预算)不评价。 | |
6 | 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 | 500.00 | 450.24 | 0 | 0 | 0 | 是 | 88 | 年中财政压减指标后余300万元,又返回空指标450.24万元开展购买云服务政府采购流程。 |
7 | 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 | 50.00 | 0 | 0 | 0 | 0 | 否 | 机构改革已划转至主管部门州发展改革委,不评价。 | |
8 | 支付购买云服务(调整)经费 | 60 | 60 | 60 | 100 | 是 | 100 | ||
9 | 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 | 76.24 | 76.24 | 76.24 | 100 | 是 | 100 | ||
10 |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调整)经费 | 34.10 | 0 | 0 | 0 | 是 | 90 | ||
11 | 1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 | 10.44 | 10.44 | 10.44 | 100 | 否 | 不评价(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 | ||
12 | 1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会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经费 | 20.85 | 20.85 | 20.85 | 100 | 否 | 不评价(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 | ||
13 | 1“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 | 38.86 | 38.86 | 38.86 | 100 | 否 | 不评价(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 | ||
14 | 1数字经济建设经费 | 60.54 | 60.54 | 60.54 | 100 | 否 | 不评价(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 | ||
15 | 1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 | 29.3 | 29.3 | 29.3 | 100 | 否 | 不评价(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 | ||
合计 | 935.00 | 861.46 | 334.67 | 334.67 | 81.38 | 因“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项目调整指标为空指标,资金到位率计算不包含该项目预算数。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完成红河州“数”说红河展厅运维工作,保障展厅每天的正常参展,对展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屏、音频系统、机房、日常巡检及开关机、网络安全保障等。维保期为3年期,为长期投入项目,支付周期为分3年按年支付。
(2)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建设数据资源中心,梳理并编制红河州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数据交换凭条,上对省级平台,下对各部门数据,进行数据的交换汇聚,可为政府部门宏观、微观管理,业务部门的应用场景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成一中心一平台建设所需部署环境的搭建,为平台运行、数据归集提供计算、存储资源空间。
(3)数字经济建设经费。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进工作,持续推动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红河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方面:结合红河州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工业、文旅康养、电商物流等行业,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进程。数字产业化方面:加快推进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等优势产业,推进产业互联网建设,加快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积极布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以应用带动产业规模快速壮大,构建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能级。按业务进展需求开展分层级分批次人才培养方面的培训。
(4)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提供云计算数据中心机房,并按实际要求增加机柜数量,确保红河州云计算中心满足各级各部门使用需求。提供数字领导力培训服务,配合红河州政府举办产业推介、数字经济论坛等活动,加快推进红河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在数字经济、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为红河州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推进红河州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红河”建设。
(5)支付购买云服务(调整)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向华为公司购买云服务和各项增值服务。
(6)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围绕红河州“放管服”改革有效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创新,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流程再造、业务创新、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扩大数据共享开放范围;依托数据中台、信息资源能力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支撑服务,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方面体现数据价值,最终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7)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调整)经费。一是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系统二开发服务费用,确保在在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邀请原厂或第三方软件开发团队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站模板进行重新设计,并应用到当前政府门户网站上,基于新模板对外提供访问服务;同时2022年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HTTPS升级服务,对外发布加密可验证性站点,满足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二是基于网站驻场运维服务、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驻场运维服务,与第三方安全运维服务团队,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驻场保障,确保承载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办公OA平台的相关组件安全运行,开展日常运维工作,及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中心的平台运维管理能力;三是对承载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办公OA平台的机房物理设施及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基于升级服务置换老旧高风险设备,同时消除相应的单点故障,其中包括机房精密空调、NIPS设备、网页防篡改系统、H3CS8808路由器、H3CSR6604、H3CS5800,提高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可靠性;四是基于安全服务和应急演练服务,针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OA平台开展日常安全服务,基于安全巡检、安全日志分析、漏洞扫描、渗透测试、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培训等提供中心主要运营的两套系统的安全性,有效防范来自互联网的各类网络攻击行为,同时通过应急演练服务,能够对中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检验,同时完善应急预案,同时也能够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安全加固;五是基于等保测评服务,开展州数据发展中心建设并运营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OA平台的等保三级测评,完成公安的每年检查及备案。
2.阶段性目标
与上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一致。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绩效管理目标,州数据发展中心成立了以州数据发展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科室具体抓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州数据发展中心在主管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项目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预期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成本控制风险、需求变更风险、管理风险、质量风险、进度延误风险、资金风险、合合同履行风险,外面环境风险及政策风险等。针对预期风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掌握风险的前奏信息,以便更好地做好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防止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是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风险产生的负面影响,采取挽救措施以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是通过周密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的治理机制,建立合理的项目组织结构化和有效的决策机制、评价和激励机制,对项目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以达到项目管理的目的。
四是对项目全过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细化资金测算,确保资金准确合理;完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与目标高度匹配;严格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经济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按程序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避免项目后续实施中出现类似问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和可持续性进行绩效评价,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推动公共资源质量提升和实现财政资金价值的最大化。
(2)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正确评价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强化公共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与决策,评价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与及时纠错项目绩效目标偏离,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3)能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评价,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充分性和必要性,避免盲目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加强结果运用,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完善的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4年实施项目共15个(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的5个),项目预算资金861.46万元(调整预算后),除机构改革划转、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的项目不参与评价外,参与评价项目7个,项目预算资金334.67万元(调整预算后)。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价情况明细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基于真实数据和证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科学系统。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执行、运行、效果、结果运用等系统性进行评价。
(3)目标导向。突出项目的个性和侧重点,聚焦绩效核心目标进行评价。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9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认定的标准等。
6.绩效评价抽样
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实施项目共15个,组织人员对7个项目进行抽查,其余8个包含机构划转、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项目不进行自评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制定计划、安排部署工作。
3.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4.认真分析、客观评价数据。
5.形成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纳入抽查评价的7个项目中,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自评,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的5个项目,占自评项目的71.43%,等级为“良”的2个项目,占自评项目的28.57%。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7个参评项目共设定54个三级绩效指标,已完成绩效指标46个,占总指标数的85.19%,未完成的绩效指标3个,占总指标数的14.81%。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科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50分,得分率100.00%,具体产出情况详见《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通过本部门履职,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提升部门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00%。各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州数据发展中心在主管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一是针对项目预期风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关注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情况,重点关注是否真正把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压减开支、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2024年州级财力严重不足,项目无经费保障,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二是年中部分项目机构划转或压减资金,无经费保障,年内无法实施或不能如期实施,导致无法实现绩效目标。三是已下达资金指标项目,因国库库款紧张,未能按进度计划支付款项,特别是委托业务费类的项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按质提交成果和验收项目,大部分项目绩效目标难以完成。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