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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心血站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中心血站为红河州卫生健康委领导的下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州十三市(县)医疗机构的血液采集及临床用血供应,负责指导培训各医院的输血业务工作,负责宣传无偿献血及招募无偿献血者。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中心血站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检验科、后勤总务科、宣传招募科、献血服务科、供血科、成分科、质控科、人力资源科、站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血型参比室。

(2)机构人员情况

事业编制数41人,在职在岗44人,退休13人,聘用人员51人。

人员变动情况:2024年7月份在职在编人员辞职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我站于2024年7月与州宣传委、州精神文明办、州教体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10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无偿献血者“三免”激励政策的通知》,持续改进和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我州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度,我站共采血4.94万人次,较去年下降1.34%;采血总量1,625.07万毫升,较去年增长1.48%。整体献血活动的参与率有所降低,但个人献血量有所增加。2024年度,我站累计向全州50余家医疗用血机构临床供应红细胞1,497.43万毫升,较去年同期下降1.4%;供应血小板0.56万个治疗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8.8%;供应血浆651.28万毫升,较去年同期增长8.34%;供应冷沉淀1.82万个单位,较去年同期增长32.71%。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对内着重强化血站内部建设,有效保障采供血工作顺利实施;在保证采供血质量的前提下,尽力保证临床急救用血的供应,一直都是血站持久恒定的工作目标。2024年,结合各县市创建卫生健康县城的有利态势,将继续加大政府团体组织献血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政府团体组织无偿献血比例;此外,持续优化献血流程,提升献血者献血体验,持续强化血液制品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流程,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可靠。2024年,我站计划将采血量提升4.00%,即总采血量争取突破17.00吨,采血人次突破5.25万人次,机采血小板突破0.48万个治疗量。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血液安全供应,全年无输血事故发生;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训合格率100.00%;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标本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等进行两次酶免检测和一次核酸检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梅毒、乙肝感染献血者采取有效、规范的预防、阻断措施,降低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率;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更新无偿献血相关内容,讲述献血者故事;积极组织线下宣传活动,与本地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有机会了解和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针对青年群体,设计专门的宣传资料,并在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帮助学生们树立健康的献血观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站认真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主要环节,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细化完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并对执行监控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给予修正,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总收入7,595.1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218.87万元,增加2,376.29万万元,增长45.53%。

2024年年初预算总支出7,595.1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218.87万元,增加2,376.29万元,增长45.5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94.0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2.56万元,减少8.50万元,下降8.29%;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7,407.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033.53万元,增加2,374.45万元,增长47.17%;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93.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2.77万元,增加10.35万元,增长12.50%。

2.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度收入情况

2024年度总收入3,514.0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0.27万元,占总收入的4.28%;事业收入3,353.09万元,占总收入的95.42%;其他收入10.70万元,占总收入的0.30%)。

(2)2024年度支出情况

2024年决算总支出4,005.11万元。(财政补助支出150.27万元,占总支出的3.75%;事业支出3,854.84万元,占总支出的96.25%)。其中:基本支出1,362.95万元,占总支出的34.03%;项目支出2,642.16万元,占总支出的65.97%。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年度决算总收入3,514.06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4,313.71万元,减少799.65万元,下降18.54%。2024年度决算总支出4,005.11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3,469.88万元,增加535.23万元,增长15.43%。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决算总收入3,514.06万元,比年初预算总收入7,595.16万元,减少4,081.10万元,下降53.73%。

2024年度决算总支出4,005.11万元,比年初预算总支出7,595.16万元,减少3,590.05万元,下降47.2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单位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标均达到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资金支付进度较慢,9月30日前支付进度39.84%,未达80%;11月30日前支付进度49.33%,未达95%;2024年度未完成预算资金为单位事业收入资金,为次年年初无法收回医院血款收入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时使用,资金结余较大,结转结余变动率19.91%,;在无偿献血宣传的同时忽略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的提升;由于血站的特殊性,未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得分90.60分,自评等级“良”。

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指标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1.目标设定。指标分值7分,自评分7分。

根据《红河州中心血站工作责任目标书》(2024年版)、《红河州中心血站管理制度》(2020年版)、《红河州中心血站内部控制手册汇编》,红河州中心血站2024年度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与部门年度任务书相对应;目标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预算配置。指标分值8分,自评分8分。

我站2024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及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16.6分。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8分,自评分4.6分。

根据《红河州中心血站内部控制手册汇编》(2024年版)中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单位层面相关制度,《红河州中心血站管理制度》(2020年版)中“财务科岗位职能和管理制度”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红河州中心血站2024年度全部收入根据云价费发[1998]276号、云价费发[2000]109号及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全年收费依据充分,按规收费,无违规现象。

9月30日前支付进度39.84%,未达80%;11月30日前支付进度49.33%,未达95%;2024年度未完成预算资金为单位事业收入资金,为次年年初无法收回医院血款收入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时使用,资金结余较大,结转结余变动率19.91%;政府采购执行率61.19%。

2.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分值8分,自评分8分。

红河州中心血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对绩效评价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红审调报〔2024〕1号)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3.资产管理。指标分值4分,自评分4分。

我站资产根据《红河州中心血站内部控制手册汇编》(2024年版)中“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中心血站管理制度》(2020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到有效执行。单位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利用率100%;资产处置规范;账务处理合规,2024年资产处置收入0.66万元及2023年应缴未缴0.22万元已足额上缴国库。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指标分值35分,自评分32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及《红河州中心血站工作责任目标书》,重点工作办结率、工作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为100%;目标实际完成率67.30%。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27分。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红河州中心血站隶属红河州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的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职责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血液,组织血源、采集血液、提供临床用血、献血法宣传、血液质量保证、输血技术指导,确保全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急救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完成2024年度社会效益指标较为明显,向社会提供合格、安全、有效的血液产品,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由于血站的特殊性,未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完成2024年度相关工作并达到可持续影响年度指标,但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未能显著提升;2024年度我站向51家医疗机构提供血液,问卷调查反馈满意度为98.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时候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谨性,确保预算编制全覆盖;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本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形成支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财政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站内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真实反映中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纠偏止损。建立部门预算应用绩效评价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单位预算的有机结合,促使各项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中心血站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2:红河州中心血站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2025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2.红河州中心血站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3.红河州中心血站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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