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4年,根据项目资金类型,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考评的项目归纳为3个,分别为:
1.州级年初预算项目——“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和实施情况:红河州是全省麻风疫情较重地区。红河州皮防所龙潭田疗养院是红河州规模最大,收治病人最早,历史最悠久的麻风病康复者疗养院,地处偏僻山谷之中,距石屏县城30余公里、一个半小时车程。长期以来,由于对麻风病病理知识普及不够和观念落后,外界对麻风病患者甚至是麻风病康复者容忍度较低,常常“谈麻色变”。目前还收留、救治着来自红河州13县市麻风康复者。他们因丧失劳动力、无亲友帮助,麻风病康复者疗养院疗养人员是社会遗弃的贫困、老年、无保障人员。由于外界对麻风病患者甚至是麻风病康复者容忍度较低,他们受到歧视,社会压力大,不仅患有麻风后遗症,日常生活也常伴有小痛小病,是实现全民小康极易被遗忘且最需要救助人群。实施本方案,为其提供生活服务(病人残疾)、免费服药、治疗救助及康复治疗,建立生活信心,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稳定病情,不让一个人掉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度,年初预算安排“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30万元,为保“三保”支出,经调整后实际能使用项目资金13.80万元,资金已使用13.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龙潭田疗养院(麻风村)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为在院的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麻风病防治”项目。
(1)项目背景和实施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阶段、各领域、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以麻风病、血吸虫病等为重点消除一批疾病,力争全省县(市、区)全部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分阶段全部实现血吸虫病消除目标;以丙肝、肺结核为重点控制一批疾病,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新报告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80%,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60%;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达到80%,规范管理率和成功治疗率均达到90%。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积极发现麻风病例、消除传染源。开展病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开展疫点调查和化学预防试点。加强信息管理,开展疫情监测、症状监测和愈后监测信息处理。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度,共计下达“麻风病防治”项目资金31.50万元,其中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55号)下达11.70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26 号)下达8.00万;上年结转州级财政统筹后返回资金11.80万。资金已使用19.02万元,预算执行率60%,具体用于麻风病防治业务督导、指导、检查复核病人;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举办培训班,消除麻风运动日常办公及质量控制办公设备、专业设备显微镜购置等。
3.“性病防治”项目。
(1)项目背景和实施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聚焦艾滋病性传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注重疾病防控、社会治理双策并举,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艾滋病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度,共计下达“性病防治”项目资金187.13万元,其中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55号)下达143.08万元;上年结转州级财政统筹后返回资金44.05万。资金已使用89.54万元,预算执行率48%,主要用于开展性病试剂采购、性病业务培训、诊疗、疫情漏报调查、疫情报告准确性核查和督导及质控、“全国性病防治管理系统”和“中国传染病报告系统”等系统开展质量动态控制、疫情上报管理,查看全州性病上报情况等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
贯彻落实好《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及《健康红河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为疗养院麻风康复人员提供生活服务(病人残疾)、免费服药、治疗救助及康复治疗,建立生活信心,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稳定病情,不让一个人掉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龙潭田疗养院(麻风村)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更好地建设麻风村,改善其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最大程度保障麻风畸残病人生活,完善现有医疗条件,提供免费服药和治疗救助,减少麻风病人负担,帮助他们康复治疗,建立生活信心,稳定病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对麻风病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治疗、保障并提高其生活质量。(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2-2-1《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
2.“麻风病防治”项目。
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2-2-2《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麻风病防治项目>》)
3.“性病防治”项目。
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贯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实现《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既定目标,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年度目标为完成国家下达的2024年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开展性病防治工作;1个批次梅毒试剂采购;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指导。(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2-2-3《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性病防治项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红河州卫生健康委下设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知道工作;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控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单位在距石屏县城30余公里设有龙潭田疗养院,主要承担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的实施。下设疗养院负责通过驻村人员、修女、医护人员三方协调合作的机制,对麻风村进一步加强管理,具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皮防科为其余项目的牵头实施科室,主要负责项目业务内容及指标的实施。
财务科负责逐步完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及时拨款、审核,确保专款专用,合理支出,厉行节约。
办公室及药品采购人负责药品采购及改善麻风病人生活居住和治疗环境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
完善和加强项目的内控制度管理,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及其配套项目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规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上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
3.绩效评价范围:州本级安排的预算项目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红河州皮防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进行认真研究和部属,单位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表(州皮防所)》、《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布署,单位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的要求,在考评会议上,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综合考核评分表及单位实际情况,2024年度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为: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自评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
2.“麻风病防治项目”项目: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
3.“性病防治”项目:自评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4年度,单位项目绩效指标均已达到标准值(详见附件附件2-2《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该项目是为疗养院麻风康复人员提供生活服务(病人残疾)、免费服药、治疗救助及康复治疗,建立生活信心,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稳定病情,不让一个人掉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项目预算根据麻风村病人所需医药耗材及为因麻风病后遗症导致残疾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提供的护理等服务测算。
2.麻风病防治项目:项目按照《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和《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的策略,加快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全年项目执行数31.5万元,主要用于麻风病防治业务工作督导、业务培训、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开展麻风病监测,积极发现麻风病例、消除传染源。
3.性病防治项目: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贯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实现《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既定目标,推动全州性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该项目按照《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实施方案》运行,由红河州皮防所主要承担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的实施,下设疗养院负责通过驻村人员、修女、医护人员三方协调合作的机制,对麻风村进一步加强管理,具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麻风病防治项目:开展病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开展疫点调查和化学预防试点。加强信息管理,开展疫情监测、症状监测和愈后监测信息处理。
3.性病防治项目:开展性病防治工作,下乡到红河州各个县市,开展病例数据准确性核查、性病漏报调查、性病规范治疗率核查、性病防治准确性核查等业务指导、督导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同时管理着“全国性病防治管理系统”和“中国传染病报告系统”等系统开展质量动态控制、疫情上报管理,查看全州性病上报情况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开展麻风病人康复、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各类有助于麻风病人康复治疗的活动,可结合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进行开展,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为因麻风病后遗症导致残疾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2.麻风病防治项目:组织深入开远、元阳、弥勒、屏边、泸西、蒙自六个重点县市开展麻风病重点疫村普查工作,完成各业务指标。
3.性病防治项目:完成每年1次的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指导。开展性病诊疗、防治管理培训班1次。采购梅毒检测试剂1批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项目的有效实施,可以使在龙潭田疗养院接受管理和治疗的麻风病人有药有医,改善其生活环境,更好地建设麻风村,完善现有医疗条件,最大程度保障麻风畸残病人生活。帮助他们康复治疗,建立生活信心,改善其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稳定病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麻风病防治项目:项目的有效实施,巩固消除麻风危害成果,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关爱麻风患者,消除社会歧视,提高广大群众对麻风病的认知和关注度。
3.业务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2.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执行,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内控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重要业务的财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
七、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规范单位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多安排执行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培训,使财务监督更加有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附件【附件2-2.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