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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0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括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共编制项目支出预算6个、预算执行金额1,617.09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执行金额分别是: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2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州级安排)766.09万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220万元,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200万元,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131万元,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

1.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流程,缓解州级项目管理技术力量和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成果质量,有序推进工作进度,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州人民政府给予采购红河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协作单位。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州财政局下达预算支出通知书(红财资环发〔2024〕24号),下达预算资金2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了云南嘉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红河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协作单位,并与云南嘉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74万元,已拨付金额139.2万元,尾款34.8万元于2024年10月10日前后五个工作日内拨付。

2.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州级安排)

2024年4月19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群测群防)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4〕48号)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共199.58万元。2024年9月6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4〕67号)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共566.51万元。截至2025年2月25日,总计执行资金498.74万元。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原状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利用高清影像对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利用耕地进行套合分析,提取疑似非耕地图斑下发至县市开展全面排查核实,督促县市落实任务确定、核实举证、举证成果审核等工作,经省级审核确认后,根据县市系统填报成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并进行质量检查。资金由本级财力安排构成,项目总额220万元,已全部整合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当中,2024年财政资金全部支出,资金使用率为100%。

4.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

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1000平方米,于2017年2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5日投入运行,总投资约2.3亿元。展览馆包含规划展厅、报告厅和综合会议室、城建档案馆、其他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等,共三层。展馆年均接待各级各界参观者5万人次以上,被称为红河州的“城市会客厅”。

5.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

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包括储量报告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红河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及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等内容。一是储量报告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要求及矿政管理需要,2024年,共评审备案17个储量报告(含1个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其中评审备案3个,只评审不备案14个。二是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2021年12月29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择云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中介服务机构。2024年,委托该评估公司对金平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小铜厂铜矿(动用资源量)等48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进行评估。三是红河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和矿业权实地核查。2024年共评审州级管理矿种开发利用方案9个,绿色矿山遴选评估2个,矿业权实地核查1个。

6.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组织《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红财资环发〔2024〕20号下达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开展的6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自然资源规划服务水平,提高自然资源规划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管部门绩效工作监督和指导职能,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扎实开展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评价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自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等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20%、35%、3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一是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通过比较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是通过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四是通过最低成本法,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五是通过公众评判法,运用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部门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原则,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后,及时转发各下属单位,重申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工,明晰职责,统一认识,协调安排各单位绩效自评,为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在我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绩效自评开展的要求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绩效自评的内容,应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时高效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依据符合自然资源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周密部署安排,各科室全力全策,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深入持久全面宣传,安全防线深入人心,逐级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二)严格使用专项资金。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各类账目财务监督明晰,制度规范。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绩效管理,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

(三)继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对象。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以制度促发展、以管理促提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尚未根本转变,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全面地认识,绩效管理相关概念混淆不清。主要表现为:一是绩效管理工作财务“热”、科室“冷”,部分科室对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畏难”和“敷衍”情绪,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流于表面,未实施高质量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各科室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停留在由财务人员简单负责的层面,项目科室参与绩效管理全过程较少,科室之间未充分协调配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申报的绩效目标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支出对应的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明确的佐证资料,难以进行量化评价;二是对成本效益不够重视,未对项目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进行精准测算、合理配置财政资金。

(三)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质量不高。部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报告质量不高、深度和广度不够,自评报告过于简单,未对部门整体或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等多维度的指标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分析;打分随意性较大,评价指标体系不严谨,甚至缺乏核心指标。

七、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做好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程序,避免资金支付程序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继续加大事前绩效评估的力度,从源头上管控,明确资金预算,明晰绩效指标。项目预算编制需要精细化,不要出现较大偏差。

三是继续做好绩效目标审核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加强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管理,以提高资金兑付的及时性,与其他单位通力合作,避免资金拨付、发放不及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附件(2024年上报财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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