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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4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实施项目8个,分别为:

1.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我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总额1715.5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655.62万元,执行率38.22%。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024年,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148.55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6.31万元,执行率24.44%。

3.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红河州监测预警人才及能力培训,提高全州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2024年,我中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总额61.5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61.33万元,执行率99.63%。

4.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登革热疫情处置、人兽共患病防治、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2024年,我中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总额4.21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万元,执行率23.74%。

5.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消除血吸虫病三年攻坚行动、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支持我州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发展。2024年,我中心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经费总额99.2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54.82万元,执行率55.25%。

6.健康云南奖补专项资金项目。为深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开展,根据2022年度健康云南行动考核结果,下达各地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持续推进健康红河行动走深走细走实,确保健康红河行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项指标如期完成。2024年,我中心健康云南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总额47.79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9.39万元,执行率40.57%。

7.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专项补助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掌握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2024年,我中心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专项补助项目经费总额28.8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5.1万元,执行率87.15%。

8.委托业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维持我中心正常运转,开展疫苗临床试验项目质控工作、云南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晚发现原因调查及分析、云南省老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关怀服务现状调查、免疫缺陷人群(HIV感染人群)感染特征和病毒进化特征调查等项目,做好各委托单位委托业务工作。2024年,我中心委托业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全年经费总额204.9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43.87万元,执行率21.4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目标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目标2: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目标3:开展血吸虫病筛查灭螺,降低传播风险;目标4: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病毒性传染病监测、细菌性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开展鼠疫、人禽流感、SARS等传染病、疟疾及其他寄生虫、饮用水、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伤害监测。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目标3: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幅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目标4:按照《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开展地方病评价、健康管理和随访,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3.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目标1: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提高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分析研判能力水平。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形成应急响应处置结果与信息反馈工作闭环;促进医防协同,有序推进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目标2:开展基层专业人员、专业骨干、后备人才传染病规范化培训。

4.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防止布病的蔓延和暴发流行,强化各监测点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置布病等人兽共患病疫情的能力,能够积极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疫情,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监测防治应急体系,降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疾病负担。

5.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目标1:加强传染源管理和中间宿主控制,实施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查灭螺、查治病、预防性服药等工作。目标2:开展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检测率达95以上。

6.健康云南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持续推进健康红河行动走深走细走实,确保健康红河行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7.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专项补助项目。完成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寄生虫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

8.委托业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维持我中心正常运转,做好各委托单位委托的业务工作任务:疫苗临床试验项目质控工作、云南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晚发现原因调查及分析、云南省老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关怀服务现状调查、免疫缺陷人群(HIV感染人群)感染特征和病毒进化特征调查等项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中心各项目在中心领导班子的带领、指导下,由卫生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急性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科、卫生检验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等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总务科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进度督促、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控制等有关工作,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专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为加强对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规范使用,我中心制定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补助资金使用规定》等,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我中心成立了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及《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除此之外,我中心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了解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财政批复的与我中心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文件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

4.预算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由中心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标对表,根据制定的评价标准,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等评价资料,检查核实各项任务指标开展完成情况,完成自评工作。

5.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评价抽样:绩效评价对中心所有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全覆盖,抽样占比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红河州疾控中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均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审阅资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等。

绩效自评。分析项目绩效情况、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3.8分,评价等级为“优”。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2.4分,评价等级为“优”。

3.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自评得分99.9分,评价等级为“优”。

4.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2.4分,评价等级为“优”。

5.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自评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

6.健康云南奖补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4.1分,评价等级为“优”。

7.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专项补助项目。自评得分98.7分,评价等级为“优”。

8.委托业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2.1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实施8个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实现,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4年共安排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项目,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认真对照落实,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8个项目均按计划开展,并圆满完成了设定目标任务。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基本公卫、重大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保障了我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设方案,为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提前部署,抓住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关键环节落实到位。

(三)对标对表,强化落实,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预算执行率较为滞后问题。主要原因为部分资金下达较晚,部分工作开展较为滞后,且部分资金涉及政府采购,采购流程较长,而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照计划进行支出。

七、有关建议

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项目规范管理与预算执行力度,督促指导相关业务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有效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全面掌握每月、每季度的项目进度情况,重点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科室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所有项目顺利推进。其次,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对已达支付条件的款项,及时向财政申请支付,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此情况。


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2-3.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2.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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