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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于2001年11月,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全州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承担爱国卫生及公共卫生技术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现设有办公室、总务科、卫生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急性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科、卫生检验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共12个科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08人,退休人员59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继续以强化扩大国家免疫工作为重点,着力维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加强传染病监测与疫情监测分析,做好传染病预警预测;发挥应急力量,及时反应,有效处置,将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扼制在萌芽状态;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核心能力,完成疾病监测、食品风险监测、饮用水监测等各项工作;以提高艾滋病防治三个“90%”为目标,不断强化艾滋病防控工作;以提高丙肝病例管理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丙肝防控工作;以控制结核发病率、提高成功治疗率为目标,不断强化结核病防控工作;多措并举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稳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继续巩固五大卫生监测支撑作用,保障公众健康。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持续夯实免疫规划基础,筑牢全面免疫屏障。继续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为重点,以维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有效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为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实施冷链运转,筑牢免疫屏障。

2.提升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高效应急体系。一是加强质控,确保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率100%,排名全省第一。二是及时响应,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三是强化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为风险研判提供科学依据。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及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规范开展防控工作。六是落实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3.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核心能力,为疾病防控提供科学指引。一是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新冠核酸、流感/禽流感核酸、基因测序等检测共计5972份样品。二是按质按量完成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和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三是做好饮用水监测工作。四是完成免疫规划、地方病科等相关科室和州卫生监督局等部门交予的监测检测工作。五是完成各县市突发事件送检样品

4.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各项防控指标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包括实施“逢血必检”政策,加强HIV/AIDS随访管理网络,以及采用“首诊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二是全州结核病防治模式持续优化,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三是加强监测,防止虫媒传染病输入再传播。四是严格按国家地方病防治标准对重点地区进行监测。

5.充分发挥五大卫生监测支撑作用,保障公众健康。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三是有序推进职业与放射卫生工作。四是环境卫生监测工作高质稳步开展。

6.稳步推进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夯实人民健康基础。抓重点、夯基础、促提升,助推慢性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蒙自市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个旧、开远等10个县市通过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二是在全省率先研制了核查模型,实现批量核对档案存在问题,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三是健全慢性病监测体系,提升疾病监测数据质量。

7.抓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2024年基本公卫健康教育工作目标顺利达成,全州健康教育措施覆盖率94.44%、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41.37%,完成基本公卫工作指标,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科学设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分解为5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5条、质量指标18条、时效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3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具体指标情况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五个主要环节,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成立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制定了《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了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四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并对执行监控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给予修正,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六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改进措施。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批复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总收入256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21.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3.2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决算数为460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77万元;项目支出(含上年结转)2404.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3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77万元;项目支出2243.1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执行率96.49%,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执行率93.28%。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加强疾病监测和应急能力,科学规划和落实工作措施,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2024年年初设定53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51条,除“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2条指标部分完成,其他各项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指标:1.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实际执行率76.71%;2.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实际执行率76.71%。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且部分资金涉及政府采购,采购流程较长,未能按照计划进行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51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已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明确、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编制科学性:我中心预算编制科学,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支出内容与部门年度目标一致;预算编制金额与项目规模相匹配;预算编制金额依据充分;收入和支出编制范围完整。

基本支出保障:我中心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重点支出保障率:我中心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404.79万元,全部属于重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7.91分,得分率89.55%。

预算执行率:我中心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为76.71%,11月30日为91.74%。

结转结余变动率:2023年度结转结余181.46万元,本年度结转结余161.64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0.92%。

“三公经费”: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4.77万元,比上年减少32.9万元,变动率-69%;“三公经费”控制率39.91%。

政府采购执行率:我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1.04%。

收入合规:我中心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支出合规:我中心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讨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制度健全完善。我中心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制定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责任主体得到落实。我中心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及时按要求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已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资产管理:我中心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我中心所有固定资产均得到有效利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我中心2024年固定资产价值7380.15万元,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4.6分,得分率98.89%。

2024年,我中心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州卫生健康委等交办或下达的所有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年初共设定绩效指标53条,51条指标得到圆满完成,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我中心已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我中心2024年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社会公众对我中心满意度不断增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较为滞后,2024年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76.71%,未达到州财政9月30日前≥80%的目标;2024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91.74%,未达到州财政11月30日前≥95%的目标。主要原因为部分资金下达较晚,部分工作开展较为滞后,且部分资金涉及政府采购,采购流程较长,未能按照计划进行支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督促各业务科室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形成支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业务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资金中,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中心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无预算、不支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立了切实可行的《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管理规定》,根据财政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中心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真实反映中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纠偏止损,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中心以往粗放的财务管理工作方式,使各科室都能够以事业发展为方向,积极开展工作,深挖工作细节,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中心无此情况。


附件1: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1-2.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3.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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