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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rmdbdhcwwyhbgs/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 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州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在州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州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州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和3个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即:州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72人,年末实有人数82人,其中:公务员64人,机关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6人,较上年度减少10人,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度退休11人,调入3人,调出2人,导致单位人员较上年度减少1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在推进法治红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上展现新气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1.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全州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2.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紧紧围绕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要事、人民群众关注的急事难事,开展精准高效监督,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专题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附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督促解决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3.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州委贯彻实施意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增强制度执行的意识,主动报告重大事项,推动科学决策。

4.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州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建强代表活动阵地,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6.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忠诚履行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责,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不断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在推进法治红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上展现新气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2.工作任务

(1)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全州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2)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高效完成部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3)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做好代表培训、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做优代表服务工作。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免的初审与服务、代表补选、变动、资格审查等选举任免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4)全面提升全州人大工作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训、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对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的重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全面提升全州人大工作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30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坚持以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以预算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2024年绩效自评,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指导编报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全面促进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使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2024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总收入355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51万元,项目支出752.6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65万元)。

年初批复的预算总收入中包括本级预算收入315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51万元,项目支出352.65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88.75%,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400.00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的11.25%,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收入。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总收入389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52万元,占总收入67.97%;项目支出1248.31万元(含非财政拨款收入40.55万元),占总收入32.03%。本年总收入中包括本级资金收入3487.83万元(基本支出2649.52万元,项目支出838.31万元),占部门总收入87.48%,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收入410.00万元,占部门总收入的10.52%,全部为项目收入。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总支出为376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92万元,占总支出70.41%;项目支出1113.08万元(含非财政拨款支出25.99万元),占总支出29.59%。本年总支出中包括本级资金支出3472.67万元(基本支出2648.92万元,项目支出823.75万元),占部门总支出92.31%,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89.33万元,占部门总支出的7.69%,全部为项目支出。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年初预算数3556.16万元,年中调增341.67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3897.8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762.00万元,预算执行率96.52%。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预算调整数

全年收入

决算数

全年支出决算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3556.16

341.67

3897.83

3762.00

96.52%

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2803.51

-153.99

2649.52

2648.92

99.98%

项目支出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752.65

495.66

1248.31

1113.08

89.1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万元)

714.00

493.76

1207.76

1087.09

90.01%

其他资金(万元)

38.65

1.90

40.55

25.99

64.09%

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410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实际支出289.33万元,预算执行率70.5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支出设定3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26个,占总指标数的86.67%,未完成指标4个,占总指标数13.33%,未完成指标是:人大代表培训次数,大代表培训人次,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因州级财力紧张,年中培训经费调整,未能组织人大代表培训,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93.51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5.00

100.00%

过程

20.00

16.84

84.20%

产出

35.00

31.67

90.49%

效果

30.00

30.00

100.00%

合计

100.00

93.51

93.5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3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6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2024年批复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项目6个,项目资金749.00万元,用于开展立法工作、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等,6个项目均属于重点任务范畴,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6.84分,得分率84.2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68.92%,未达到80.00%,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2.59%,未达到95.00%;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支付。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31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2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11%。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9.20万元,实际支出数18.1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6.28%。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0.2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85万元,政府采购率84.20%。

收入依据充分、收入来源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操作细则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并及时上报财政局。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2024年度资产处置规范。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1.67分,得分率90.49%。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2024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管用之法,行决定之权,务监督之效,聚代表之力,强自身建设,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一年来,开展立法前调研6次,调研考察40人次,代表集中视察1次,代表履职活动2次,条例单行本印刷30000册,订阅代表工作资料2种,订阅代表工作杂志864册,开展执法检查4次,参与执法检查40人次,开展专项调研2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19项,基层“人大联络室”建设201个,补助县市代表之家39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和满意度4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2024年在州委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新担当,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将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到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各类学习培训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以党中央、省委召开的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全年共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

二是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州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在州委领导下制定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州委请示汇报22次。州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州委常委会6次研究人大工作,赵瑞君书记对人大质询、专题调研报告等有关工作作出7次批示。根据州委部署要求,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人(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三是切实贯彻落实州委重大部署安排。按照州委要求,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参加“政企面对面”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各产业链专班副链长,挂钩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产业链招商、项目督导等工作,参与产业链招商12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65个。全州各级人大代表持续深入开展“拼经济出真招抓落实”活动,参与招商活动257场次。扎实抓好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发现、交办问题50个,推动解决问题42个,助力破解河湖保护治理难题,不断提升林草资源保护能力。2024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参会人员满意度达90.00%以上,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0.0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代表满意度达90.00%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府采购执行率未达规定要求。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0.2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85万元,政府采购率84.20%。未完成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采购。

2.结转结余变动率较高。上年度结转结余3.65万元,本年度结转结余15.16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315.34%。变动率较高主要原因: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非财政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全部形成支出,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3.部分指标值未达规定要求。如:人大代表培训次数、人大代表培训人次、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完成主要原因:因州级财力紧张,年中培训经费调整,未能组织人大代表培训,导致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规定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报审批流程,明确预算编制责任和分工,提高预算准确性及与目标任务关联性。

2.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支付结余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责任,保证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机关内部各委办公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机关党组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着力抓组织建设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措施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重在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根据州人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开展对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的全覆盖。年中开展对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并开展自我评价,搞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年终加强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快速调整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方案合理可行。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把坚持制度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家、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落实好预算绩效各项制度。在先前制定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及一批配套制度的基础上,2023年出台了《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着力抓好“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每年于7月、10月开展两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预算执行中既强化对预算执行进度和规范程度的全程监管,又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支出、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附件【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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