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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0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7
  • 时效性: 有效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建红河州委是接受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项目经费是保障团结和带领我州会员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三大职能。积极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建红河州委的特色和优势,开展捐资助学、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为红河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努力和贡献。

1.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民建红河州委项目资金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4号)文件,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性质、用途、内容及范围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课题调研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乡村振兴经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

(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摄影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1次相关培训。

(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2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

(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建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在民建省委网站登载50篇以上,编印《红河民建》年刊1期,加强民建州委工作的宣传。

(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助力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捐赠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第一季度完成大会发言5篇,集体提案7件提交州政协全会,力争立案率达90%,组织民建会员中的政协委员积极提交个人提案;到元阳县南沙镇呼山团结小学捐赠学习用品活动,到挂包村开展“迎新春 送祝福”赠送春联活动;启动政党协商调研课题选题计划。

第二季度围绕民建省委联动州市课题大调研工作要求,配合民建省委课题调研组到我州开展“沿边型产业园区建设研究”等4个专题调研。参加并协助民建省委组织开展的“发展涉农平台经济,赋能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等2个课题调研;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到挂包村屏边县垇嘎村开展村集体经济调研,下拨乡村振兴项目经费1万元。

第三季度开展《推动中越大通道建设,打造云南最近出海口》、《绿美乡村建设专题调研》等课题调研任务;召开纪律学习教育推进会,巩固推进主题教育成果;到挂包点屏边县玉屏镇垇嘎村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下拨乡村振兴经费1万元;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80%。

第四季度举办骨干会员培训班1次,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以会代训45余人次;完成调研报告2个提交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参加州委统战部“统战边境行——绿春行活动”捐赠活动,受益师生300余人次;民建省委网站累计登载80余篇通讯稿,编印《红河民建》年刊1期;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5%。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参政党工作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均为民建红河州委。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民建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民建红河州委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州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践行财政资金使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等相关管理规定,大力发展“三大经济”,为奋力把我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为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民建红河州委本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按照民建州委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设定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扣分依据等,由单位专家和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形成自评报告,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财政局相关科室。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民建州委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和管理水平,结合民主党派机关人少的实际情况,采取单位专家和职工自评的方式,对民建红河州委2024年度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民建州委部门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职工学习财政部门印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了然于心,熟悉流程。

2.组织实施。按照绩效评价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专家和职工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填写《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在开展过程中,严格要求大家要注重评价质量,根据评价结果,撰写形成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评价环节的开展,绩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价结果,对未达到指标体系标准要求,被扣分的项目内容进行整改完善,这一环节充分体现了运用分析评价体系完善改进单位职责工作内容的运用成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环节,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体系,结合项目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别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打分标准,考评设定总分值100分,计分采用量化指标方式,本项目最终自评得分99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二)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4年民建红河州委完成以下项目绩效目标:

1.提交红河州“两会”大会发言材料8篇,集体提案7件,提案立案率100%;完成调研课题2个,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与提案承办单位完成面商,提案答复率100%;举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1期,培训45人次以上,出勤率100%,人均培训成本未超200元/人/天。

2.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活动4次,受益师生和群众达300人以上,到挂包联系点屏边县玉屏镇垇嘎村4次,下拨乡村振兴经费1万元;到元阳县南沙镇呼山团结小学和绿春县大兴镇中心小学开展学习用品捐赠活动;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0%,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

3. 通过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责职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作用,持续巩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切实提高民建会员和社会帮扶对象的满意度、认可度,满意度达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民建红河州委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为正常履行参政党三大职能,关注民生,深入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建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义诊、政策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

资金情况:一是资金落实情况。年初预算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由于财政状况吃紧,全年实际安排资金4.53万元,实际申请4.53万元,年内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专项资金4.53万元,实际支出4.5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二是资金安排程序。(1)预算编制、审核;(2)预算批复、下达;(3)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请示;(4)财政批复;(5)用款申请;(6)资金下达;(7)实施项目。三是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民建州委已制定《民建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中:专项经费10万元属历年延续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来执行使用。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民建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公室审核、提交领导审批,做好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是按照民建州委年度工作的年初计划逐步推进,根据年度计划抓好各具体项目涉及的工作落实。年初预算批复后,财政资金按计划申请,逐步下达到单位,下达一笔立即支付一笔,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州本级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

专项经费10万元: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民建州委年初既定工作任务,保证了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职责的有效发挥。其中,在州“两会”上提交的大会发言、集体提案质量较高,受到州政协领导的肯定,民建州委集体提案《关于面向RCEP扩大红河州农业开放与合作的建议》被表彰为优秀提案,2个调研报告转化为集体提案提交州政协采用,《关于个旧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建议》等2件集体提案报民建省委转报省政协被采用,并得到省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办理。开展的乡村振兴社会帮扶工作,受益人群达3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举办的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收效颇丰,深化了民建会员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做到同心同向、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参训学员高达45人,出勤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我单位2024年共实施州级财政项目1个,项目决算实际收入与支出为4.53万元,严格按照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底圆满完成项目既定的各项工作,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法有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效发挥了民建红河州委作为参政党之一的职责职能作用,展示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民主党派政治性质和工作职责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产生的积极影响列举以下几点:

一是在红河州“两会”上,民建红河州委提交参政议政材料共24件,其中提交《面向RCEP,扩大我州农产品对外开发》等8篇发言材料,提交《关于加快打造滇南有色金属原料交易中心的建议》等7件集体提案、7件个人提案、2件人大建议案。同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2个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转化为集体提案提交州政协采用;在红河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民建州委集体提案《关于面向RCEP扩大红河州农业开放与合作的建议》被表彰为优秀提案。通过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职责,有效发挥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民建红河州委在新会员和骨干会员范围中举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参训学员在45人以上,出勤率100%,提高了民建会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受益匪浅,培训内容生动详实,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三是民建红河州委年度内共计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活动4次,受益师生和群众达300人次以上,到挂包联系点屏边县玉屏镇垇嘎村委会调研和对接工作4次,下拨乡村振兴帮扶经费1万元;到元阳县南沙镇呼山团结小学和绿春县大兴镇中心小学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共计捐赠体育学习用品书籍价值3.7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通过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是一种内部完善和强化资金监管的有效手段。二是通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将评价结果进行单位工作实际应用,对工作推动和项目资金的落地见效有积极影响。三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能不断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领导职责分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四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州政府网站上对本单位预算、决算、绩效自评报告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中,要保障项目的规范有序实施并产生积极影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与后续实际工作会有微小出入,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着工作内容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从而会影响到资金支出的实际需求。如项目资金按进度申请时限长、支出进度缓慢、支出科目管控太严造成科目拉用情况普遍存在。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选定熟悉自身发展、行业特点和经费使用状况,具备丰富财务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督,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的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二是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新的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预算项目资金合法合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民建红河州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民建红河州委

2025年4月9日


附件【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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