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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0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4年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立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红发﹝2020﹞5号)。到2035年,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附件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教师办学治教能力充分满足教育现代化的需求,广大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名称及项目

项目名称: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项目。

项目类型:一般公共预算。

2.项目实施单位及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属学校。

3.项目基本情况

评选认定20名学科带头人和80名骨干教师。

4.项目工作目标

2024年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申报预算60万元。其中:评选州级学科带头人2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共需经费20万元;评选州级骨干教师8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共需经费40万元。

(三)项目可行性论证

项目实施以来,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骨干教师群体基本形成,引领推动全州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州中考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逐年提升,高考成绩一年比一年好,实现“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目标。

(四)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自2014年开始实施,已评选认定州级学科带头人140名,投入资金140万元,州级骨干教师560名,投入资金280万元。资金已如期奖励到认定教师。

2.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每年度均能如期完成评审认定指标,实现项目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1)客观原则。科学进行评价,使之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公平性。(2)可行原则。评估使用的方法为人们所接受并能长期使用。(3)经常化、制度化原则。为使评估的各项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组织应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体系,将评估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应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尽可能多地获取有关资料,加强评估的效果。(4)多层次评估原则应从多方收集信息,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

2.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3).《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4).《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发〔2007〕45号);(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针对2024年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项目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本次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为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的全过程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反映项目评价的通用要素,适合所有的项目评价。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为项目产出数量、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等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三级评价指标。

4.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5.绩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评价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抽样占比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教体发〔2020〕69号)要求,红河州教科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2024年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各项任务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2024年红河州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满分为100分,得分97分,得分率97%,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完整、量化程度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红发﹝2020﹞5号)。到2035年,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附件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教师办学治教能力充分满足教育现代化的需求,广大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

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完整、量化程度高,绩效指标设置规范。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021年州教体局职成教科草拟了《红河州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经费管理。

计划到位资金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60万元,支出59万元,预算执行率98.33%。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成本。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情况

(1)评选认定州级学科带头人20人。

(2)评选认定州级骨干教师80人。

2.产出质量完成情况

(1)评选合格率100%。

(2)奖励标准合规率100%。

3.成本指标

已争取到上级资金6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以来,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骨干教师群体基本形成,引领推动全州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州中考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逐年提升,高考成绩一年比一年好,实现“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成立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编制《预算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统筹协作,整体合力。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先进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改进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细化绩效目标,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客观作出绩效评价,重视评价结果实际应用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的分析,年度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实施项目特性,但存在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争取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万元,列支59万元,未全部支出。

未完成支付的主要原因:评选出的其中一名学科带头人提供的收款人信息有误,被银行退回,因财政提前关账,导致被退回的1万元奖励金无法支付。

七、有关建议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全面、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益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规范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是设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二)提高计划目标任务准确性,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1.参照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编制预算年度目标任务,提高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准确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年初设定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以保证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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