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lshwzcb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共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局、人事科。所属事业单位共2个,分别是: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机构变动情况:①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将粮食储备科和物资能源储备科合并设置为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内设科室比去年减少1个;②在机构改革中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划至州检验检测院,所属事业单位比去年减少1个。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年末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工勤人员2名,2个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9名。单位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名、退休44名。
人员变动情况如下:①行政人员调动减少1人(张红敏);②在机构改革中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划至州检验检测院,事业人员减少13人;③2024年事业人员退休1人,公开选调新增1人;④退休人员死亡1人,机构改革划转2人至州检验检测院。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督促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粮食安全责任,确保粮食安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2)扎实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做好收储、轮换和投放、调运各项工作,要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
(3)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4)加强粮食安全宏观调控。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粮食统计监测,做好粮油价格监测工作;健全应急供应体系。做好粮食供应保障工作。
(5)依法进行粮食流通监管。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大粮食执法案件查处力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抓好救灾物资储备。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努力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
(7)强化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粮食安全政策,扎实推进依法管粮治粮工作;深入开展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周活动,增强公众粮食安全意识。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高政治站位,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收购、地方粮食储备、粮食风险基金等粮食安全重点任务和重大措施落到实处,做好省对州、州对县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2.扎实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做好收储、轮换和投放、调运各项工作,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等方面从严从实从细管理储备粮油。 完成州级储备粮食任务,并按要求定期轮换,粮油储备完成率和轮换完成率100%且储备质量达标,资金及时下达率和基金使用规范率100%。
3.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监管。一是完成粮食收购和粮食质量日常检查、粮食综合督导检查和粮食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完成做好粮油质量监测工作。持续开展储备、军供等政策性粮油质量的抽检工作,完成学生粮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三是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
4.全面加强救灾物资和冻猪肉储备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高质量、严要求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确保紧急时刻调得动、用得上,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冻猪肉收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冻猪肉收储制度,切实做好冻猪肉收储、轮换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冻猪肉市场调控作用、稳定猪肉市场价格;加强对各市县落实冻猪肉储备工作专题调研指导,确保完成全州冻猪肉储备任务,保障市场猪肉供应。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红河州14家政策性国有粮食承储企业已完成信息化全覆盖,满足省州储备要求。
6.通过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全州不出现粮油重大安全事故,原粮和成品粮油不出现价格暴涨,粮食供应不出现脱销断档;9月30日前,预算执行进度达80%;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进度达95%。年末,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完成州级储备粮食任务,完成冻猪肉储备任务,开展储备物资清查盘点1次,对储备粮、军供粮食、“放心粮油”、学生粮、生产地粮食进行质量监测,完成全州粮食价格监测网点个数46个。完成粮食轮换任务,储备粮食入库质量合格率达100%,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达100%,执法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5%,冻猪肉收储质量合格率达100%,救灾物资储备任务完成率达100%。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9%。通过部门履行职责职能,粮食市场及粮食价格基本稳定,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粮食质量安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促进本地区粮食产业发展。单位人员满意度达90%,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编制: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方面。
2.内部审批:根据单位制定的《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文件》进行单位收支管理。
3.分解下达:项目资金下达主要是根据《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目标任务为基础,并会同财政局分管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报经州政府审批同意下达项目资金。
4.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5.年度决算:单位严格按照决算要求对部门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以及决算编制说明。
6.第三方全过程绩效指导:积极配合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和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虚心请教得到指导和帮助。在预算的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多次向州财政局对口科室咨询和请教,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主动邀请第三方绩效评价老师到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对接绩效管理有关工作,顺利完成全过程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6号)文件,2024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总收入392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9.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109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14万元,其他4.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2835.87万元,其中:红河州冻猪肉储备费用补助及第三方监管经费82.8万元、红河州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尾款项目经费30.61万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其间费用项目经费4.82万元、粮库智能化系统联网网络租用费项目经费18万元、红河州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226万元、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5万元、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30万元、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416万元、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经费5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9万元、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8.6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决算收入1,592.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28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2.12万元。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决算支出1,59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54万元,项目支出568.7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决算收入1,592.40万元,决算支出1,592.2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99.99%。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账管理,仅纳入单位预算编制,不纳入单位部门收支决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政治责任,推进粮食流通和储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24条。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6条,时效指标4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23条。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具体情况如下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执行情况 | 备注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粮油储备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粮油储备轮换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冻猪肉储备收储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救灾物资收储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储备物资清查盘点次数 | =1次 | 1次 | |||
监督检查完成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 | >=97% | 100% | ||
价格监测上报差错率 | =0% | 0% | |||
储备粮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
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
储备粮仓库管理合规性 | =100% | 100% | |||
基金使用规范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付进度 | >=80% | 71.06% | 部分工作未完成以及财政资金支付困难 | |
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付进度 | >=95% | 99.99% | |||
救灾物资调运及时率 | =100% | 100% | |||
利费补贴兑付及时性 | >=100%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次数 | =0件 | 0件 | |
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
应急救灾保障能力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粮油市场价格平稳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冻猪肉应对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调控肉类市场能力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储备粮食投保保障年限 | =1年 | 1年 | ||
政策性粮食平台交易情况 | >=60% | 6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24项,完成23项,未完成1项,未完成指标一是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年初指标≥80%,实际完成值71.06%未完成的原因为: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短期内无法及时实施。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4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推进粮食流通和储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红河粮食安全和救灾物资保障供应。但预算完成率未达财政要求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目标设定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部门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
(1)预算编制科学性: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1092.38万元,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835.87万元,全部属于重点项目资金,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9分,得分率95%。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2024年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1.06%;2024年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9%。
(2)结转结余变动率: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0.13万元,上年度结转0.27万元,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结转结余变动率=[(0.13-0.27)/0.27]×100%=-52.33%。
(3)“三公”经费变动率: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5.84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7.83万元,比2023年减少1.99元,减少25.46%。
(4)“三公”经费控制率: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5.84万元,年初预算16.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5%。
(5)政府采购执行率:2024年共发生政府采购金额509.82万元,政府采购手续齐全、程序规范,采购执行率为100%。
(6)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7)支出合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固定资产全部在用,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33.25分,得分率95%。
1.重点工作办结率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牵头完成了2023年度省对州、州对县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抽查考核;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级做好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细化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州级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有力保障全州粮食安全。
(2)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健全储备粮轮换和调运机制,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落实原粮、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储备规模任务,储备冻猪肉320吨。二是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粮油价格监测和粮油统计监测周报告制度。四是健全粮食加工应急体系,建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268家。其中,供应网点201家,加工企业22家,储运企业16家,配送中心16家,应急保障中心13家。五是确保13个县市军粮供应站点执行国家军粮统筹供应,加强军粮质量和财务监管,及时兑现军粮差价补贴款。
(3)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效力。一是开展信息化监管调度,在线巡查红河州14家已实现智慧粮库建设的国有粮食承储企业;完善粮食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二是组织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根据省局要求通过企业自查、县(市)级交叉检查、州级督查,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交叉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获好评。三是粮食执法取得新进展。组织校园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抽查,与县市联合执法、指导县市执法,加大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粮食行政处罚案件56件。四是开展储备粮春秋定检、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政府储备粮食出入库及定检、军供粮检验共179批次,新收获粮食样品抽样检测138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4)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一是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建立保障制度,确保及时调运,随时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推动工作的规范运转。二是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2024年安排州级财政资金416万元,采购救灾物资2.3万件,已于9月底验收入库。截至目前,红河州共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种类13种,总价值1540.56万元,共计98630件。储备管理州本级救灾物资种类13种,总价值1410.19万元,共计58794件。全州13县市共储备帐篷、棉被、棉大衣、床垫等各类县市本级物资共计114751件,总价值合计1466.56万元。三是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演练,为今后在应对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5)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一是完成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积极做好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十五五”规划编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共申报项目7个,获得批复项目7个,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1个、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项目6个(含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项目1个,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5个)。三是强化对县市储备项目的工作指导,2024年共储备粮项目14个,其中粮食仓储类项目8个,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类项目6个。
(6)加快推进节粮减损。一是突出全链条管控减损耗。引导州内9家产后服务中心提供粮食产后“五代”服务;加快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与州政府办、州发改委等5家部门联合开展农户储粮专题调研,形成《红河州农户储粮专题报告》,与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红河州农户科学储粮指导意见》。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省粮科院合作探索节粮减损的新方法;2024年10月,云南省节粮减损优储、农户储粮现场会在蒙自举办,国内众多专家教授、涉粮科技企业等300余人齐聚红河。三是通过粮库智能化建设,对全州国有粮食企业17个储存库点、161个粮食货位进行储存环节粮食损失损耗监测数据分析,逐步完善粮食损失损耗监测指标体系。四是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000余份,粮食行业“五小”活动收集各类创新案例7个。
(7)粮食产业发展取得实效。一是组织州内11家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占云南省59家参展企业的19%,“元阳红”“卧龙谷”“大红屯”等14个品牌及139种系列产品备受关注,现场成交金额11.6585万元;与省内外38家企业达成采购和销售意向。二是与湖南省益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整合双方粮食产业资源优势,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2.实际完成率
年初设定产出数量指标9项,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完成及时率
年初设定产出时效指标4项,已完成3项,未完成1项,完成及时率75%。
4.质量达标率
年初设定产出质量指标6项,已全部达标,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1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1.经济效益
根据年度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计划,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
通过部门履行职责职能,有效促进粮食市场及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粮食质量安全,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本地区粮食产业发展全州粮食市场稳定。
3.可持续影响
促进本地区粮食产业发展可持续影响效果明显。
4.行政效能
2024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发生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不足。一是对项目绩效指标研究不够深入,绩效考核时设定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评价分值过于主观,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二是绩效意识不足,项目科室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在设置项目的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方面不够细致,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2.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3.预算执行缓慢。一是因财政困难,本年项目资金支付需要层层审批,资金支付延迟,部分项目已开展且达到支付条件,但年末未能完成支付,导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二是项目科室在细化经济分类时未根据项目需求细致评估,在经济分类不得随意变更情况下,部分资金存在预算不足或者无法支付的情况。三是部分经费支出集中在年底,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存在“前松后紧”现象,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年底财务压力。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抓好抓早抓细。
2.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包括人员信息、资产信息、项目信息等。对项目支出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规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实施步骤、资金需求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积极策划安排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明确细化预算项目执行时间及进度表,加强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纠正。
(二)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保证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