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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gsylh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发〔2019〕60号)规定,州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包括: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发〔2019〕60号)规定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红编〔2024〕95号),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联络科、社会服务科、组织建设科、宣传研究科、法律维权科。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2024年,根据中共红河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工商业联合会联领导职数的批复》(红编〔2022〕11号)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红编〔2024〕95号),设主席1名(正处级)、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由党组书记兼任),副主席2名(副处级,其中1名兼任秘书长),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人员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包括行政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实有2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3.2024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持续推进民营企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宣讲活动。强化开展“法制宣传”“国家安全”“云岭楷模”先进事迹的深入宣传。二是完成州委信息局、省工商联信息工作任务及约稿任务。学习强国、红河州效能办、红河州网信办、州直机关工委、红河宣传约稿任务,“红河州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发布。

(2)深入开展调研,畅通民营企业参政议政渠道。一是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好州工商联作为州政协组成单位的积极作用,提高全州工商联系统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对接做好提案面商的相关工作,每月收集报送社情民意,提升参政议政的工作实效。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基层大走访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年度执委企业的遍访工作。开展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及时组织县市工商联的调查员完成好每个季度1-2次问卷的填报工作,较好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完成好州委、州政府对我单位综合考核中涉及人大、政协、深化改革等相关考核迎接工作。

(3)搭建服务平台,扶持小微企业蓬勃成长。一是深入基层指导“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认真抓好近年“1+3”创业担保贷款户的还款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按省要求每月还款任务数不低于98%还款率,力争还款率达99%以上。二是继续与金融部门加强对接,帮助商会和会员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融资难的问题。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宣传落实、指导工作。

(4)加强组织建设,深化商会改革成效。一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推进工商联统战工作有效覆盖,坚持“扩容、扩面、扩量、提质”要求,以商会和企业会员发展为重点,切实壮大直属会员队伍。二是强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发挥“四个典范”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好省对州、州对县市工商联2024年工作评价。三是围绕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突出抓好商协会工作。加强对所属商会的联系、服务和指导。加大乡镇商会登记注册工作推进力度。扎实推进州级“四好”商会规范化建设。

(5)加强投诉中心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引导企业依法治企,增强企业的法治思维,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推进行业商协会建立人民调解室,加强基层工商联、商会调解、维权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构建全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三是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沟通联系,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第三方合规工作,扩大工商联系统影响力,增强民营企业归宿感。

(6)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带头做好表率,主动联系各类重点帮扶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二是加强“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准确把握“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关键任务,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对接,为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提供安全可靠的参与渠道和政策信用保障。三是巩固帮扶成果。加强对所挂钩联系户的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一户一策”,落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守住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7)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学习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拥护“两个确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联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工商联主责主业,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强化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三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政治型、服务型、团结型、质效型“四型”机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和精通统战、精通政策、精通经济、精通商企的“四过硬”“四精通”工商联干部队伍。

(二)2024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4年,红河州工商联在中共红河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工商联的指导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特点和优势,扎实推动《红河州工商联促进“两个健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设“有为工商联”,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我会履职总体目标为:

1.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参政议政工作职责;

3.搭建服务平台,助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

5.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6.发扬光彩精神,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州工商联职能职责“三定方案”(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计划,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中包括27项绩效指标:

1.慰问我州健在原工商业者及遗孀<=28人;

2.办公设备购置购置数量(台)<2台/套;

3.参政议政委员会调研走访,完成调研报告>=1篇;

4.企业调查点入库企业户数<=900户;

5.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1000户;

6.组织2024年面向民营企业的各种培训班,如:全州调解员业务提升培训班、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培训班、民营企业调查点培训班和红河州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举办民营企业培训次数>=3次;

7.评选“四好”商会数量<=20家;

8.评选“五好”县级工商联<=5家;

9.订阅《中华工商时报》<=18份;

10.订阅《中国工商》<=6份;

11.编印《民营经济政策汇编》<=150份;

12.购置计划完成率≥90%;

13.慰问补贴发放到位率>=90%;

14.办公设备利用率>=90%;

15“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合格率=100%;

16.培训人员合格率>=80%;

17.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均标准<=550元/人;

18.培训班人均培训标准<=限额标准;

19.会议费人均标准<=限额标准;

20.非公企业培训班人均培训标准<=200元/人/天;

21.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及时率>=90%;

22.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3.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有效促进;

24.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制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促进;

25.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80%;

26.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的满意度>80%;

27.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8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并成立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会组织了预算绩效工作培训。根据红财绩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成立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绩效专家组。

州工商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了《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驻会领导、各科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等有关制度,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

州工商联按照《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和州政府、州财政局等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在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后,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我会在执行预算资金时,同时也要现实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3.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管理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在上一预算监督结束后,由办公室牵头,各支出管理科室参加,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各科室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选择本年的两个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再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相结合,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我会内部进行公告,有力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红河州财政局下达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总额596.50万元(红财预发〔2023〕15号),年初批复预算情况如表1所示:

表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预算批复情况(2023年)
小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511.90491.9020.00
合计511.90491.9020.00

2.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收支情况

州工商联2024年度总收入合计526.6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26.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州工商联2024年度支出合计526.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8.71%;项目支出6.80万元,占总支出的1.29%。

(2)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预算批复“三公”经费合计3.50万元。截至2024年底,“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0.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较2023年减少0.96万元,下降率为67.09%。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预算批复采购6.50万元。截至2024年底,实际执行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实际支付0.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为0.00%。

(4)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期末资产总额为3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31、无形资产1.0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总收入为526.64万元,总支出为526.64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024年初,我会根据本年的工作任务,制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本年预算批复后,时追踪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初根据红财预发〔2024〕15号预算批复中,我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27个,其中:产出指标20个(包括:数量指标10个、质量指标7个、时效指标3个)、效益指标3个(包括: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3个(全部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详见《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1.数量指标10条,已完成9条,未完成1条。

已完成绩效目标为:已完成,本年慰问我州健在原工商业者及遗孀25人;办公设备购置购置数量(台)小于等于2台/套;已完成,调研报告完成了2篇;已完成,企业调查点入库企业户数900户;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小于等于1000户;组织州级商会工作推进培训会、“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民营企业调查点培训班和2023年州工商联法律培训班,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次数大于等于3次;评选“四好”商会数量小于等于14家;评选“五好”县级工商联小于等于5家。

2.质量指标7条,已完成6条,未完成1条。

具体完成指标:慰问补贴发放到位率大于等于90%;办公设备利用率大于等于90%;“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合格率等于100%;慰问州健在原工商者及遗孀人均标准小于等于550元/人;培训班人均培训标准非公企业培训班人员参会人均标准<=200元/人/天;会议费人均标准:外地参会人均标准<=220元/人/天,当地参会人均标准<=20元/人/天。

未完成指标:购置计划完成率大于等于90%。

3.时效指标3条,已完成2条,未完成1条。

已完成绩效目标为: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大于等于80%,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4.32%;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大于等于95%。

未完成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指标未完成原因:本年预算项目经费财政拨款资金已做调减,被财政局收回,无法完成项目计划。

4.经济效益指标1条,已完成。

具体完成指标:加强我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5. 社会效益指标2条,已完成2条,未完成0条。

具体完成指标: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制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于平稳快速发展;增强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3条,已完成3条。

具体完成指标: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大于80%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的满意度大于80%,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大于80% 。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未完成目标2条,未完成的具体情况为:本年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20万元由于州级财政经费支出紧张,多次强调要过“紧日子”,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我会执行州级财政要求,减少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实际收入为6.80万元;大部门项目计划并未能按年初计划开展。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4年,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和我会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为州委州政府与我州非公经济发展搭建桥梁纽带,促进红河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自评分97.15分(详见附表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15分)

1.目标设定(7分)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已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州工商联职能职责“三定方案”(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符合我会中长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4分。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已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红财发〔2020〕27号、红财绩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我会对2024年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在申报2024年绩效目标时,根据我会职能职责和2024年工作计划,并通过主席办公会分析讨论本年绩效目标,编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绩效目标表》保证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数于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8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我会2024年预算编制根据我会2023年10月在职和退休人数、职能职责(红室字〔2019〕60号文件)、我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并通过事前绩效评价,我会主席办公会会议通过;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3分):根据审计报告及其他检查报告披露或抽查情况,我会不存在项目支出中存在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0.5分);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0.5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3)重点支出保障率(3分):重点支出保障率=(20万元/20万元)×100%=100%,重点支出保障率得分=100%*标准分3分=3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19分)

1.预算执行(7分)

(1)预算执行率(1分):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1-9月预算执行率=[431.64/511.9]×100%=84.32%,1-9月预算执行率为84.32%,得1分;

1-11月预算执行率=[487.5/511.9]×100%=95.23%,1-11月预算执行率为95.23%,得1分。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2)结转结余变动率(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我会结转结余变动率=[(0-0)/0]×100%=0%,结转结余变动率≤0%,得1分。

(3)“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47-1.42)/1.42]×100%=-66.9%,“三公”经费变动率≤0%时,得1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0.47/3.50)×100%=13.43%,“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1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0.6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执行率=(0/6.5)×100%=0%,得0分。

(6)收入合规(1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本年收入全部为州级财政拨款收入(红财预发〔2024〕15号),无其他收入,收入依据为年初预算数,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7)支出合规(1分):我会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①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州工商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②制定或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③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④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监控,按时向州财政局报送1-3月、1-6月、1-9月部门预算绩效监控表和报告。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

①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专家组:《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②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开展我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红河州州本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表(州工商联)》,通过我会绩效管理专家的评定;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州工商联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州工商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全年编制《州工商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3月31日报州财政局行政科)》《州工商联2024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审表(财政评分、第三方评分)》《2024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_项目申报书_州工商联专项经费》;每年进行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三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州工商联2024年1-3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24年1-6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4年1-9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绩效科)》《州工商联2024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报告(报行政科、绩效科)》《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盖章)(报绩效科)》、《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盖章)(报绩效科)》,

四是绩效评价等工作:对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公开《附件1-1.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1-2.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1-3.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报告》。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3)整改落实(3分):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未发现问题。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1分)

我会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日常管理规范性。

相关数据上报: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红河州州本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表(州工商联)》《州工商联2024年1-3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2024年1-6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州工商联红2024年1-9月预算绩效监控表(报行政科、绩效科)》《州工商联2024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报告(报行政科、绩效科)》《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盖章)(报绩效科)》《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盖章)(报绩效科)》,

绩效评价等工作:对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公开《附件1-1.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1-2.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1-3.红河州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报告》。

预算、决算和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公开按照要求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3.资产管理(4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我会《红河州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红联发〔2018〕2号)中,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在红联党组发【2023】12号修改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我会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财务管理合规,并账实相符、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2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81.88/81.88)×100%=100%,固定资产利用率≥90%,得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33.15分)

1.部门履职(33.15分)

(1)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7/7)×100%=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100%×标准分值(10分)=10分。

(2)实际完成率(9.6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实际完成率=(25/27)×100%=92.59%

该项得分=92.57%*标准分值(10分)=9.26分。

(3)完成及时率(6.76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完成及时率=(25/27)×100%=92.59%

该项得分=92.59%*标准分值(7分)=6.48分。

(4)质量达标率(7.72分):根据附件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质量达标率=(25/27)×100%=92.59%

该项得分=92.59%*标准分值(8分)=7.41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30)

1.履职效益(30分)

(1)经济效益(5分):加强我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促进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2)社会效益(5分):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增强红河州民营企业家法制意识,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我会发挥职能职责有效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4)行政效能(5分):本年我会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未廉政问题。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收集到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满意度调查、被调查民营企业满意度调查都已达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1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算项目编制的口径与项目实际收入支出差距较大。按照现行的预算编制原则,项目经费是根据我会年初工作计划制度,而实际执行中,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项目经费无法兑现,导致我会年初计划无法完成。

2.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业务费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很难产生经济效益。

3.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3.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2月5日



附件【附件1-3.红河州工商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1-2.红河州工商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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