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xfj/2025-00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6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州信访局负责管理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红河州信访局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含工勤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2024年以来,红河州信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一条主线,聚焦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二周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宣传品9000余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二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全州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6%。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化解信访问题2097件。认真办理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第四批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51件已全部办结。三是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进京访治理。对省信访联席办交办和州级自行梳理排查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交办各县市进行稳控化解。开展驻点劝返工作。在重要敏感时段,州级共抽调人员分别驻北京、昆明劝返,各县市劝返工作组随时待命,一旦发生进京赴省上访立即赶赴北京和昆明开展劝返工作。四是着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2月27日采取视频方式,组织州、县市相关部门信访干部590余人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定期召开视频调度会,召开全州信访工作视频调度会5次,9月至10月,州局宣讲团到各县市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以打造如家庭一样环境、如家人一样接待、如家事一样办理的“如家信访窗口”为抓手,推进州信访局和各县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问题解决实效。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扎实开展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四大重点”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治重化积”工作;四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五是扎实抓好网上信访工作;六是强化信访工作约谈、追责,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开展清理劝返,切实做好部分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利用敏感节点大规模到省进京聚访的应对处置和劝返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据部门所要实现的总体绩效目标,结合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从中总结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提交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信访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2024年红河州信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69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41.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87万元。
表1:整体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 | 年初预算支出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99.15 | 基本支出 | 641.28 |
项目支出 | 57.87 | ||
小计 | 699.15 | 小计 | 699.15 |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总收入699.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00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99.15万元。
2024年支出总计69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28万元;项目支出57.87万元。
(1)基本支出
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基本支出全年共计支出641.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55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6%;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
(2)项目支出
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项目支出全年共计支出57.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70万元,占总支出84.15%;资本性支出9.18万元,占总支出15.85%。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总收入699.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99.15万元。2024年支出总计699.15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99.15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红河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28项,完成28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17项,完成17项,未完成0项。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4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全州信全州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6%。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化解信访问题2097件。认真办理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第四批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51件已全部办结。畅通“一县一码”等网上信访渠道,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访”,全州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66.35%,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提供强有力支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1.整体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后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4.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于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政府采购执行率较好,资金收支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分析。为加强部门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红河州信访局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下达数57.87万元,实际完成数57.87万元,重点工作办结率100%;计划工作数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圆满完成,且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部门履行职责达到全部预期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廉政问题,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做好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信访工作运转及年度内专项工作实施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建立规范的财政预算绩效运行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项目工作经费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着力推进提质扩面
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更紧密地衔接预算,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科学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3. 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事前绩效管理、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4.着力加强沟通协调
一方面,各相关部室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合力,对涉及需要共同完成的指标工作进行合理计划和周密安排,确保绩效管理落实到位,实现绩效管理的无缝式衔接。另一方面,积极与财政对口业务科室进行沟通,对绩效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再梳理,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信访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