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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zw41/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州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专班,对2024年度单位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红河州国资委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主要职能职责为:

(1)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和董事、监事;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

红河州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人。2024年末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一手抓防风化债,一手抓高质量发展,围绕价值创造和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围绕服务国家、云南省和我州发展战略增强核心功能,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八个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州属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服务我州“337”工作思路,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行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落实、清单式管理、穿透式跟踪、定量性督办,指标完成率达87.6%,超过省级下达的80%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主责主业清理整治、公司治理示范、压减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混合所有制企业整治、党建融入生产经营等8个专项行动,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专项检查34户,累计减少州属国有企业法人户数21户,实现扭亏、减亏企业14户,确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33户,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能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州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1户州属企业“一利五率”实现“一增一稳四提升”。

2.着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不断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建章立制,提升监管的系统性。出台《红河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红河州州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州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等,推进国资国企监管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基本形成覆盖产权登记、财务预决算、投融资、资产交易、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等领域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优化方式,提升监管的实效性。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州属国企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财务债务、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情况,落实国资监管工作要求。三是严控风险,提升监管的约束性。坚持“盘清底数、严控增量、分类处置、以化促防”的原则,通过制定和落实“一企一策”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强化国企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调度,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接续推动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等有力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四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接访”,年内没有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统筹抓好国资国企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州属国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节假日值班值守等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2024年州属国企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3.积极推进平台企业压减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州国资委牵头建立全州融资平台压减退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全州工作方案;督促县(市)梳理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清单并按要求报送申请及要件,统一征求财政、人行的意见后,按程序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退出;及时梳理汇总融资平台退出过程中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的共性和普遍问题,通过州级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机制,研究解决路径和措施。根据12月30日,完成平台压减54家,如期完成《军令状》目标任务。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建责任与生产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着力提升高质量党建引领州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印发《州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建融入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决策程序上明确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的建设成效嵌入企业“一利五率”各个指标,把“红河国企党旗红”品牌创建植入国企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各个领域,通过实施“六个百分百、四个相融合、五个品牌群”行动,推动国企党建与国企改革“双推进、双提升;所属各级子公司全年动态100%实现“党建入章”“应进尽进”。督促所属党委及基层党组织100%建立并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结果运用。二是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坚持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固本强基织密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州属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入推进州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问题专项整治、纠治州属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特殊论”、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等4个专项行动,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国资委在设置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1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工资福利发放人数>=15人
公用经费保障人数>=15人
检查企业户数>=34户
工资总额核定单位数>=145户
购置计划完成率100%
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数量1家
质量指标资金支付合法合规性
验收通过率>=100%
检查(核查)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支付及时性及时
项目完成率100%
设备部署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8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降低违规经营风险有限降低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单位正常运转正常运转
提升国资监管效率效能效果明显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只减不增
问题整改落实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州属监管企业满意度>=9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红河州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2024年在委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4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批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451.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1.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收入442.44万元,较上年的456.20万元减少13.7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我委实施的项目减少,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2024年支出442.44万元,较上年的456.20减少13.7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我委实施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1)基本支出

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基本支出39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0.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2.41万元。

(2)项目支出

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项目支出49.78万元,为国企改革专项经费项目。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收入442.44万元,全年支出442.4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收入392.66万元,全年支出392.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收入49.78万元,全年支出49.7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4年,红河州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启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规范运行,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根据2024年《红河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工作检查方案》,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34户州属监管混改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方案情况,资金管理、投资、资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3个方面。共发现100余项具体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成功实施,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州国资委依据检查成果,提升了国资监管效率效能,提前预见并识别潜在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精准投放。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检查经费17.80万元。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州属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完成13户一级企业(含下属148户子企业,年均2440人)2023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工作,并结合企业经营状况、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等情况对13户一级企业(合并口径)开展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完成13户一级企业(含下属147户子企业,年均2470人)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审核、批复工作。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服务费20.00万元。

3、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2024年红河州国资委人员经费支出340.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41万元,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11.98万元。

根据年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为19条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19条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自评得分得分率
投入1515100.00%
过程2020100.00%
产出3535100.00%
效果3030100.00%
合 计100100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情况主要从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两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预算配置情况主要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度预算编制时根据政策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依据充分,内容细化、详实;二是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情况;三是2024年预算批复红河州国资委项目1个,为国企改革专项经费项目,年度项目资金50万元,该项目为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及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分析

(1)预算执行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支出49.7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结转结余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上年度及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无结转结余变动率。

(3)“三公”经费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91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29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68.13%。

(4)“三公”经费控制率:红河州国资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4.00万元,预算调整后“三公”经费0.50万元,实际支出0.2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8.00%。

(5)政府采购执行率: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发生政府采购11.9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6)收入合规:红河州国资委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来源合规。

(7)支出合规:红河州国资委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还制定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业务接待等管理办法。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2024年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

(3)整改落实:红河州国资委暂未发生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红河州国资委按规定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并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及时上报州财政局。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在实际管理中,按规定对资产进行验收登记、核算入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目前暂未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2)资产管理安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利用率:红河州国资委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部门履职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重点工作办结率:一是加强州属国有企业监管,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行,2024年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34户州属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预算支出17.80万元;二是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148户州属国有企业23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47户州属国有企业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下发相关批复,预算支出20万元。三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340.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41万元,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11.98万元。

(2)实际完成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6条数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

(3)完成及时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时效指标,年底已完成,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00%。

(4)质量达标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质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实现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2024年州属企业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率达到102.96%,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对州属监管混改企业提出了深化风险预警机制及加强财务报表实时监控的工作要求,提前预见并识别潜在风险,保障企业财务数据的精确性与即时性,进而增强州国资委在风险防控和财务管理方面对企业的监管效能。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充分保障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4)行政效能:2024年度红河州国资委未发生违纪违法等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推进较慢。因项目经费不足导致第三方实施进度较慢,按照《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聘请第三方的预计费用为50万元/年,但由于经费预算不足,在开展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配置数量不足,导致工作进度存在一定滞后性。

2.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细化。红河州国资委在年初设计绩效目标时未有效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建议财政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2.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在后续工作中将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本单位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细化量化、简洁明了、可衡量、可考核、可比较的个性指标库。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国资委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2024年州国资委部门绩效评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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