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rmzzxshyhhzwyh/2025-00004
-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以下简称:州政协)2024年实施项目共10个,项目预算资金892.09万元(包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576.22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1)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
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保障州政协书画院特聘艺术家开展工作、采风创作、交流研讨、召开会议、出版作品和举办展览等活动,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的作用,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2)州政协专项经费
为保障机关完成年度调研及视察工作,购买服务支出、委员培训、编印文史资料、政协年鉴、政协杂志期刊等机关宣传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3)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245号)精神,州本级30万元用于承接省政协“全球华商聚云南”“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滇商大会”开展百名沪商进红河、百名粤商进红河及院坝协商活动,落实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征编工作规划及委员学习活动有关安排,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4)文史馆建设经费
为进一步宣传和展示红河州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发挥政协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红河州政协决定开展文史馆建设,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5)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为保障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和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培训,为委员编印文史资料,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6)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红河州政协工作实际,州本级56万元主要用于:25万元用于“数字政协”建设,保障数字政协平台运维支出;10万元用于红河州政协线上文史馆建设;16万元用于编纂文史资料;5万元用于“双推”协商活动,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7)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4次会议研究同意,召开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通过政协会议这个载体,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8)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九届州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研究同意,召开红河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9)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根据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通过的州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政协工作者能力素质,更好服务州委工作思路和州政协履职思路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拟于2023年5月组织部分全州政协系统干部到湖南大学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10)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
为进一步发挥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作用,根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围绕省政协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助力招商引资活动和院坝协商活动,不断提高住州省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
2024年,在州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书画院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州政协“1235”履职思路,突出政协特色、聚焦提质增效、强化工作赋能,梳理好工作思路、制定好工作计划、落实好工作举措,以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好每一项工作,努力把州政协书画院打造成政协的特色“文化品牌”。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召开红河州政协书画院院委会、艺委会、评论会等会议4次,完成采风创作活动4次,组织笔会交流2次,成功举办3次书画展览,展出作品350余幅。特聘艺术家对项目活动满意度达到92%,为巩固爱国统一战线、提升凝聚共识工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2)州政协专项经费
2024年较好地完成了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任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保障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专题调研视察13次,赴省外委员培训2次,州内委员培训1次,委员培训110人,出版《红河政协》刊物6期,上半年购买劳务派遣服务6人,办公场所修缮1次,委员培训出勤率98%,验收合格率100%,调研成果出版率80%,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0%,可持续影响6年,委员培训满意度92%,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0%,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3)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在省政协的指导帮带下,红河州政协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和院坝协商活动,完成了文史资料征编工作规划,保障重要活动2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有效保障活动开展,项目可持续影响3年,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有效保障了基层政协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政协”平台运维工作,保障广大基层政协委员和基层政协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能,为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协力量。
(4)文史馆建设经费
按时完成了州政协文史馆展厅文化展示、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大型显示设备、智能集成系统安装等。配套设施完成率达到95%,用时达标率达到90%,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受益人群覆盖率90%以上,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0%。通过建成数字文史馆,让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充分宣传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成果、红河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以及红河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成果,让群众更深入细致地了解人民政协历史和协商文化,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协联系社会各界的优势。
(5)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2024年度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全年调研视察26次,调研视察领域5个,组织委员活动20次,完成调研视察报告10份,完成提案数量257件,开展专题协商13场次,提出意见建议37条,提案办结率90%,提案办理时限3个月内,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2.57%,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2.83%,调研完成及时率100%,有效提升强化委员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建言献策次数13次,常委及委员对部门工作满意度90%,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6)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在云南省政协的指导下,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红河州政协本级56万元主要用于“数字政协”建设,保障数字政协平台运维;用于红河州政协线上文史馆建设,构建了一个内容丰富、功能完善、界面友好的政协文史馆专题网站;用于编纂了《哈尼梯田往事》《滇南往事》等文史资料;用于双推协商活动。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一线民意,形成高质量的政协提案,提出具体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全年保障重要工作2次,支持基层政协开展视察调研、履职活动1次,完成数字政协平台运维工作,建成了线上文史馆专题网站,编纂了《哈尼梯田往事》《滇南往事》等文史资料2批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数字政协”平台运维成本控制在25万元内,可持续影响使用年限达到6年以上,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为促进红河州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7)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
红河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圆满召开,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会议出勤率达到91%,会议提案、建议事项办理落实率达到82%,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93%,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政协贡献。
(8)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
红河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圆满召开,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会议出勤率达到92%,会议提案、建议事项办理落实率达到80%,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90%,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政协贡献。
(9)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根据2023年2月1日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通过的《州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州委组织部《红河州2023年州级干部教育培训主要班次计划》,拟于5月底在湖南大学举办红河州政协机关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参加提升履职能力培训人员45人,培训人员合格率90%,培训出勤率95%,参训率90%。参训人员满意度90%,政协机关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10)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
住红河州的十三届省政协委员共19名,本年度下拨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动经费为66500元,专项用于委员们参加各类会议、考察调研以及学习培训等履职活动支出。截至2024年末,资金结存13743.17元。2024年先后组织4批次、40人次赴迪庆、怒江、大理、昆明、滇中新区等地考察学习,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视察活动,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参加“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委员们以提案、大会发言等形式,围绕低空经济产业的科学布局、多元场景应用以及业态繁荣、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推动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以及助力康养旅居深度融合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全年提交大会发言材料4篇,提交提案46件,力促提案落地有声,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2024年州政协年初项目预算资金327.00万元,年中调增565.09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892.0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89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890.7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9.85%,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团结和引导文化艺术新闻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红河州政协书画院组织特聘艺术家和书画摄影活动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开展采风创作活动,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2)阶段性目标
全年进行不少于2次采风创作活动,保障创作用品所需2批次以上,经费支出控制在20万元,作品展示次数不少于1次,特聘艺术家对项目活动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民族团结、展现时代精神,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2.州政协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一是保障全州政协委员开展不少于2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二是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三是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等工作顺利进行。
(2)阶段性目标
保障全州政协委员开展不少于2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完成全年《红河政协》出版及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购买服务支出、委员培训、编印文史资料、政协年鉴、政协杂志期刊等机关宣传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力求展示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州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工作,确保各委室工作顺利进行。
3.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245号)精神,一是用于承接省政协“全球华商聚云南”“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滇商大会”,开展百名沪商进红河、百名粤商红河行、“双百招商活动”等招商引资活动及院坝协商活动。二是落实政协云南省委员会2023—2027年文史资料征编工作规划有关要求。三是加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通过合理使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助力招商引资活动,鼓舞广大基层政协委员和基层政协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能。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245号)精神,州本级30万元用于承接省政协“全球华商聚云南”“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滇商大会”,开展百名沪商进红河、百名粤商红河行、“双百招商活动”等招商引资活动及“院坝协商”活动,落实政协云南省委员会2023—2027年文史资料征编工作规划的经费支出,加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通过合理使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招商引资活动,鼓舞广大基层政协委员和基层政协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文史馆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
开展文史馆建设,进一步宣传和展示红河州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发挥政协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
(2)阶段性目标
为进一步宣传和展示红河州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发挥政协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开展文史馆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28日可研批复,12月开工建设,概算投资185万元,第一期到位资金80万元,缺口105万元,特申请76.4万元用于文史馆后期建设,红河州数字文史馆建设主要包括:展厅文化展示、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大型显示设备、智能集成系统安装等。通过建设数字文史馆让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充分宣传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成果、红河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以及红河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成果,让群众更深入细致地了解人民政协历史和协商文化,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协联系社会各界的优势。
5.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1)总体目标
保障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
(2)阶段性目标
保障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
6.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根据《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下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政协开展履职活动、信息化建设、开展院坝协商工作、改善办公环境、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鼓舞广大基层政协委员和基层政协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事业进步。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精神,省下达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政协开展视察调研、委员培训、协商等履职活动;支持基层政协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政协”建设,用于数字政协平台运维支出;支持基层政协开展院坝协商工作;改善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助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保障年度重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支持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开展工作。
7.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召开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开展履职活动。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4次会议研究同意,召开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8.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
(1)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召开红河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开展履职活动。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九届州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研究同意召开红河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支持红河州政协各界别人士、党派和界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我州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9.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1)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全州政协机关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阶段性目标
根据2023年2月1日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州委组织部《红河州2023年州级干部教育培训主要班次计划》,于5月底在湖南大学举办红河州政协机关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
10.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
(1)总体目标
根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服务省政协委员开展履职活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住州省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2)阶段性目标
根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省政协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助力招商引资活动和院坝协商活动等工作,不断提高住州省政协委员履职能力。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州政协成立州政协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州政协秘书长任组长,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州政协各委室主任、副主任等为成员,负责政协机关专项经费使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协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州政协机关更好地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我单位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政协书画院管理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政协2024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政协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10个,涉及项目资金890.72万元,占总项目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表:
纳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备注 |
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 | 40.00 | 是 | 项目中包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20.00万元。 |
州政协专项经费 | 383.27 | 是 | 项目中包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269.62万元。 |
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 30.00 | 是 | 此项目为2023年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结转结余到2024年。 |
文史馆建设经费 | 76.39 | 是 | 此项目为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76.39万元。 |
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 142.73 | 是 | 项目中包含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84.55万元 |
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 15.00 | 是 | 因财政资金紧张,编纂《哈尼梯田往事》16万元及数字政协平台运维25万元项目均按时完成等待资金支付。 |
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 | 102.06 | 是 | 此项目为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102.06万元。 |
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 | 72.38 | 是 | |
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 23.60 | 是 | 此项目为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单位收入23.60万元。 |
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 | 7.00 | 是 |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获得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政协2024年实施项目共10个,抽样项目10个,抽样比例为100.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政协2024年实施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效果。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各项目平均得分99.45,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1 | 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 | 100.00 |
2 | 州政协专项经费 | 97.00 |
3 | 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 100.00 |
4 | 文史馆建设经费 | 100.00 |
5 | 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 99.52 |
6 | 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 100.00 |
7 | 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 | 100.00 |
8 | 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 | 100.00 |
9 | 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 100.00 |
10 | 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 | 97.94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设定4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4个,占总指标数100.00%。
2.州政协专项经费:设定14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3个,占总指标数92.86%;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7.14%,未完成指标是:办公设备购置批次>=1批次。未完成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采购。
3.第二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设定8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8个,占总指标数100.00%。
4.文史馆建设经费:设定6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00%。
5.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设定15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3个,占总指标数86.67%;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3.33%,未完成指标是: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未完成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6.州本级2024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设定9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9个,占总指标数100.00%。
7.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项经费:设定6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00%。
8.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费:设定6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00%。
9.干部培训工作经费:设定7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7个,占总指标数100.00%。
10.住红河州省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设定7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7个,占总指标数10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以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文件明确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进行立项。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资金科室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复后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部门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9.65分,得分率99.3%,具体产出情况详见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地保障了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保障各委室完成2024年度的调研及视察工作,较好地改善了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等。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00%。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红河州政协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政协办公室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红河州政协办公室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政协办公室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部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部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指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如1.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办公设备购置批次>=1批次;2.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未完成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采购及支付相关费用。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