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gyhxxhj/2025-00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4年度项目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16个项目资金共计19533.31万元(含1个涉密项目,金额1720万元),具体项目见下表:
2024年项目资金情况表
级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中央 | 1 | 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 840.28 | 红财建发〔2024〕3号、红财预发〔2024〕15号 |
2 |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 3,960.00 | 红财建发〔2024〕88号 | |
3 | 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涉密) | 1,720.00 | 红财建发〔2024〕95号、云财建〔2024〕227号 | |
4 |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 338.20 | 红财建发〔2024〕104号、云财建〔2024〕249号 | |
中央小计 | 6,858.48 | |||
省级 | 5 | 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 1,043.92 | 红财建发〔2023〕132号、红财建发〔2024〕54号 |
6 |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500.00 | 红财建发〔2024〕89号 | |
7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8,220.00 | 红财建发〔2024〕64号 | |
8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 112.00 | 红财建发〔2024〕107号、云财建〔2024〕272号 | |
省级小计 | 11,875.92 | |||
州级 | 9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 440.00 | 红财建发〔2024〕20号、101号 |
10 | 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 200.00 | 红财建发〔2024〕101号 | |
11 | 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 6.18 | 红财预发〔2024〕15号(经建) | |
12 | 链长办工作经费 | 22.66 | 红财预发〔2024〕15号(经建) | |
13 | 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 25.15 | 红财预发〔2024〕15号(经建) | |
14 | 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 29.07 | 红财预发〔2024〕15号(经建) | |
15 | 抚恤丧葬经费 | 75.66 | 红财社发〔2024〕57、135 号 | |
16 | 其他专项经费 | 0.19 | 红财预发〔2024〕16号(经建) | |
州级小计 | 798.91 | |||
合计 | 19,533.31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云工信无监〔2023〕262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3号),2024年共下达中央无线电转移支付资金874万元。其中升级改造河口口岸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248万元、个旧小型站升级改造为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279万元、新建绿春平河边境I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180万元,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费160万元,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5.56万元。
按照《红河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各级要求推进2024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专项资金使用。2024年4月19日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报告通过后,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和招投标工作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其中升级改造河口口岸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支出244.16万元、个旧小型站升级改造为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支出275.9万元、新建绿春平河边境I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支出177.56万元;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支出121.94万元,监测车辆运行维护支出6.05万元,房屋建筑物运行维护支出8.35万元;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项目6.32万元。2024年无线电管理资金实际支出840.28万元。
2.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的通知》(云工信装备〔2024〕90号)的相关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至各县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申报。经县市申报,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局、州能源局召开评审会,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申报县市的充换电设施现状及应用场景、发展潜力,申报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竞争性评优,遴选确定申报试点县,推荐蒙自市、泸西县申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上报省级,经过省级评选将蒙自市作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建〔2024〕207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请求批准下达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请示》(红工信发〔2024〕46号), 2024年10月16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88号),将资金拨付到蒙自市。
按照《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由2家牵头企业(蒙自鑫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开展补短板建设工作。2024年度,蒙自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共需完成16个站点125台标准充电桩,共计250支充电枪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22个站点38台充电桩,折算为130.5台标准充电桩,共计192支充电枪,总功率11100kW。已建成充电桩总体功率利用率为3.49%。其中,蒙自鑫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16个站点24台充电桩(折算为87.5台标准桩)、总功率7140KW,功率利用率为3.64%;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完成6个站点14台充电桩(折算为43台标准桩)、总功率3960KW,功率利用率为3.08%。
3.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项目涉密,内容不公开)
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1)项目概况
2024年11月28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249号),红河州获得202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338.2万元。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9日,红河州财政局发文《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104号),拨付个旧市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38.2万元。
2025年3月3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关于尽快拨付2024年中央及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2024〕-56 ),督促个旧市尽快拨付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338.2万元补助资金。
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个旧市工信局拨付的中央财政资金338.2万元,接下来将严格按照财建〔2024〕148号文要求围绕“三新”“一强”发展目标合理安排使用,严格遵循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
5.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1)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23〕9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措施。
2023年6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23〕190号),规范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
2023年8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2023〕935号)组织开展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2023年8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至各有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工商信局,组织开展红河州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2023年9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省工信厅《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截至2023年9月,全州共收到11家银行、47家企业共122笔,应支付贷款贴息资金共计706.1万元。
2023年12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3〕272号),红河州获得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674.01万元。
2024年1月,云南省工信厅发文《关于报送2023年度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料的通知》企服〔2024〕15号文件,组织开展云南省2023年度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
2024年6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99号),红河州获得2023年第二批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429.71元。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674.01万元,因州级库款不足,当年未安排支出。根据州财政资金安排,2024年4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支付了48户企业共计614.21万元,未支付59.8万元原因是建行弥勒市支行提交的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贴息金额计算有误,多申报贴息59.8万元,多申报资金原渠道退回。
2024年7月,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024年10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2023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贴息51户共计429.71万元资金支付工作。
6.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发〔2023〕12号)和《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办发〔2022〕64号),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专精特新”发展,依据《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4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4〕16号等文件规定,开展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2024年1月22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关于转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红工信发〔2024〕4 号)至各县市工商信局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2024年2月29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省工信厅《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红工信发〔2024〕10号),全州共申报各类项目共计30个,其中: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16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奖补资金项目2个、中小企业“数字化”小灯塔示范项目12个。
2024年9月19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212号)文件通知要求,2024年红河州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涉及3个方向9家企业,分别是:
①2024年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补助方向5个项目,2000万元: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40kt/a铝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80万元;红河邦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光伏石英坩锅生产项目640万元;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800万元;建水县艺焰紫陶文化产业有限公司2万件/年紫陶精品项目90万元;建水瑞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百万羽综合智能自动化蛋鸡养殖园区建设项目190万元。
②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补助方向1个项目:红河州方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
③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示范企业项目补助方向3个项目470万元: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万元;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200万元。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89号),2024年9月资金下达至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泸西县财政部门。
2024年12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关于切实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至相关县市,督促各涉及县市于2024年内将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企业。
2025年3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针对相关县市资金拨付企业较为滞后的情况,再次发函至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泸西县,督促尽快拨付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截至2025年4月8日,已拨付980万元,未拨付1520万元,具体情况为:
①2024年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补助方向5个项目,2000万元(已拨付800万元,未拨付1200万元):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40kt/a铝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80万元(个旧市,已拨付);红河邦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光伏石英坩锅生产项目640万元(蒙自市,已拨付100万,未拨付540万元);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800万元(泸西县已拨付400万元,未拨付400万元);建水县艺焰紫陶文化产业有限公司2万件/年紫陶精品项目90万元(建水县,已拨付10万元,未拨付80万元);建水瑞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百万羽综合智能自动化蛋鸡养殖园区建设项目190万元(建水县,已拨付10万元,未拨付180万元)。
②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补助方向1个项目,30万元(已拨付0万元,未拨付30万元):
红河州方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蒙自市,未拨付)。
③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示范企业项目补助方向3个项目,470万元(已拨付180万元,未拨付290万元):
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万元(个旧市,已拨付);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蒙自市,已拨付100万元,未拨付100万元);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200万元(建水县,已拨付10万元,未拨付190万元)。
7.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促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等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红河州推荐申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开展项目审核、专家咨询、现场抽查等工作,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文件扶持项目进行批复,省财政厅按照分配方案和批复文件下达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和扶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新能源电池、绿色硅、绿色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提高产业聚集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巩固制造业投资增长势头,推动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能力持续向好,服务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红河州14个项目获得共计8220万元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其中灯塔工厂培育方向1个项目,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7个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3个项目,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3个项目。灯塔工厂培育方向中,炼锡智造示范工厂项目(一期)获得数智工厂示范类别990万元资金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中,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屏边县年产200吨雨生红球藻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开远日产80吨针织面料生产建设项目分别获得产业项目类别860万元、41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冷链物流产业园、蒙自经开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分别获得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类别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支持;网络货运软件服务一体化系统获得工业物流补短板项目类别90万元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8GW单晶拉棒项目与蒙自市集成电路、IC芯片保税维修项目分别获得产业项目1000万元、450万元资金支持;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优势金属及新材料集群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获得公共服务平台类别1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3000t/年氯代正丁烷投资项目获得技术创新项目类别120万元资金支持;铜冶炼污酸废水深度处理技术研究获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类别500万元资金支持;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上升管余热回收替代管式加热炉技改项目获得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类别200万元资金支持。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64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向蒙自经开区、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河口县财政局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220万元,并要求相关单位、县市按照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及绩效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已拨付6660万元到项目业主,支出进度81%。个旧市和泸西县因县级库款紧张,使得铜冶炼污酸废水深度处理技术研究、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上升管余热回收替代管式加热炉技改项目3个项目共计1560万元专项资金支付滞后。
8.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云工信资源〔2023〕431号)及《云南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财政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云财建〔2024〕42号)要求,为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促进磷化工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作用,对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等方向给予支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建〔2024〕272号),红河州红磷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获得112万元的奖补资金。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1)背景及主要内容:根据《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红政发〔2023〕4号)第四条“对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产值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2023年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450万元,进行第一年奖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级复核、公示共有44户企业符合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标准,按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标准,奖励资金共440万元,收回10万元。
(2)实施情况:2024年6月20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4〕28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2023年全州新增4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45户完成申报(个旧市泰瑞通电源有限公司非首次进入名录库,不符合奖励要求未申报),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级复核、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第十四次党组会议研究后,将拟奖励的4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绿春县工商信局反馈:云南六春六茶叶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纳规,后因多种因素影响,2024年7月底经集团股东会研究决定退出绿春县,10月已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已不具备复产条件。对照资金管理办法,鉴于该公司已退出绿春县,后续还将申请工商注销,无法开展后续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不符合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不再对云南六春六茶叶有限公司进行奖励。即有4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11月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12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奖励资金440万元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10.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1)背景及主要内容:根据《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红政发〔2023〕4号)第四条“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20位的(不含烟、电)存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2023年红河州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200万元,进行奖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红河州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级复核、公示共有20户企业符合2023年红河州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奖励标准,按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标准,奖励资金共200万元。
(2)实施情况:2024年12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4〕56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一是全州排名前20户企业共有17户进行申报,其中: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申报;红河州红铅有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2户企业因近两年内受行政处罚未申报。二是按资金实施办法顺延逐一递补,其中:个旧金冶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2户企业因近两年内受行政处罚未申报,绿春县绿鑫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时限内未申报;最终递补了个旧市云新有色电解有限公司、红河州永森经贸有限公司、云南云帆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3户企业申报。综上,共有20户企业完成申报。经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级复核、逐一征求党组成员意见,无异议后将拟奖励的2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公示后提请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12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奖励资金440万元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11.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背景及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红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全州工业经济稳进提质,提高全州工信系统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30万元,用于2024年开展至少2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
(2)实施情况:2024年,共针对全州工信系统从业人员组织培训3期,分别是:一季度全州工业经济“开门红”暨“五经普”业务培训座谈会、红河州工业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红河州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暨2024年工业经济业务培训。3次培训费用共支付6.18万元,参训人次达143人次,培训课程共10门,每期培训出勤率和培训对象准确率100%,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0%。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2024年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个百分点。
12.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1)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2022年3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末全州‘5+6’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的目标。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州链长办聚焦“产业链研究、产业链招商、市场主体培育、存量企业服务、产业链督促指导”五项重点任务,切实推进全州重点产业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一把手”招商相关要求,州链长办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率队或随州委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产业链专班、县市(园区)赴深圳、四川、重庆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及项目洽谈,全年链长办共外出招商8次。二是强化“三办”协同,先后参与创发委主任调度会、总督导现场督导及调度会,组织赴13县市及12条产业链开展现场督导,了解掌握各产业专班及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三办”联席会协调解决,全年共开展督导调研6次;三是牢固树立“服务好现有企业就是最好的招商引资”理念,2024年,链长办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红河州硅产业生态建设座谈会、银政工作座谈会等,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全州产业链建设工作。四是通过链长办工作动态、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向各产业链专班、各县市传达最新行业动态、相关政策及产业研究等内容,全年编撰发送工作动态达8期。五是抓紧抓实企业升规纳限,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协同各产业链专班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深入拟培育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助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年12条产业链共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3户,限额以上企业129户。通过近三年的不断实践与探索,红河州产业链链长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州产业链链长办5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开展工作。8月全州贯彻“过紧日子”精神调减链长办工作经费20万元。截至9月30日,链长办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达77.1%,欠目标进度2.9个百分点;截至11月30日,链长办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达92%,欠目标进度3个百分点;12月因库款紧张未安排剩余支出。2024年,全年收入决算数22.6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2.66万元,执行率为100%。
13.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产业保障推进办、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和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100万元、每条千亿级产业链各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部分产业链、督导组及链长办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2024〕—78),2024年4月,新型化工产业链更名为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为百亿级产业链,2024年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经调减,全年收入决算数25.14万元,支出决算数25.14万元,执行率100%。
14.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全州共建立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物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其中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2024年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经调减,全年收入决算数29.07万元,支出决算数29.07万元,执行率100%。
15.抚恤丧葬经费
本部门2024年度死亡3名离退休干部,按死亡抚恤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财政拨付项目资金75.66万元,及时兑现死亡家属。
16.其他专项经费
根据无预算不支出工作要求,年初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本年其他专项经费预算20万元。本年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19万元,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完成升级改造河口口岸II类固定站、个旧小型站升级改造为II类固定站、新建绿春平河边境III类固定站等相关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好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完成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积极做好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共完成考试保障33次,重大活动保障2次,无线电监测7万多小时,无线电干扰查处2次,无线电行政执法1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5个,无线电台(站)执照审批23174个。
2.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1)支持提升农村地区“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2)培育符合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
(3)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具体目标如下:根据《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到2026年,蒙自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枪数1560支(已建成536支),其中2024年~2026年计划新建公共充电站110座,换电站1座,标准桩 675 台/1350支枪,总功率57890kW,充电桩功率利用率达到 3.0%,蒙自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将覆盖全市城市和乡村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0公里,乡村地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以行政区域划分,乡镇充电站点覆盖率达到100%。
其中2024年结合年度充电桩需求量预测,折算后标准桩125台,总功率11040kW;2025年折算后标准桩216台,总功率18120kW;2026年折算后标准桩304台,总功率27480kW,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取建设条件好、电力保障优的站点作为实施站点。
3.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项目涉密,内容不公开)
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总体目标:激发中小企业新活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新动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带动社会就业,积极达到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1家,培育赋能对重点“小巨人”企业覆盖率90%,企业“三新”方向取得预期目标及成效,企业围绕“一强”方向取得预期目标及成效,未来三年带动重点“小巨人”企业累计投资总额 2000万元,企业起到支撑提升产业韧性和竞争力,助力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获扶持中小企业(含服务机构)及所服务中小企业满意度90%。
5.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总体目标: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激发中小企业新活力、新动力,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企业60户,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 1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缓解作用明显。
6.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激发中小企业新活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新动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带动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积极达到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一是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水平和发展活力、创造力进一步提升;二是聚焦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做优做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实业、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持续创新,走“专精特新”内生式发展道路;四是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五是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7.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1)总体目标。一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培育“灯塔工厂”种子选手企业;二是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逐步延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三是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四是推进实施一批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五是推动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能力持续向好;六是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阶段性目标。一是产出指标:省级支持数智工厂示范项目数量≥1项;省级支持制造业重大产业项目数量≥3项;省级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数量≥3项;省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数量≥3项;省级支持沿边产业园区项目数量≥3项;省级支持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数量≥1项;规上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67%;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户;2024年底预算资金平均支持进度≥80%。二是效益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4%;获补助项目对行业发展或保障民生促进作用提高;重点企业大宗产品省内铁路运输需求满足率≥90%;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成果≥5项;获补助项目产生节能量≥9000吨标准煤;专项资金投入撬动地区工业投资倍数≥300倍;推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能力提高。三是满意度指标:获扶持企业满意度≥90%。
8.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1)总体目标:推动提升全州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不断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化、循环化高质量发展,确保2024年全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自评表。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3〕4号)要求“对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产值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2024年对2023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第一年入库奖励10万元/户。2023年至少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0户,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力争实现产值30亿元,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达100%,2024年12月20日前兑现到位,通过项目实施,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确保实现全年目标。
10.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根据《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红政发〔2023〕4号)第四条“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20位的(不含烟、电)存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4年对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20位的(不含红河卷烟厂、红河供电局)存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都要达100%,2024年12月20日前兑现到位,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受奖励企业2023年产值同比增速高于9%,非烟工业(不含红河供电局)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确保实现全年目标。
11.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为促进全州工业经济稳进提质,提高全州工信系统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30万元,用于2024年开展至少2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
12.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按照《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红办通〔2023〕41号)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重点产业发展趋势、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兴产业发展和政策导向,根据各产业链实际适时提出产业链动态调整建议,并积极完成2024年产业链研究、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存量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
13.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积极开展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化工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培育等工作。
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自评表。
14.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积极开展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通用航空无人机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培育等工作。
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自评表。
15.抚恤丧葬经费
总体目标:完成兑现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阶段性目标:兑现3名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16.其他专项经费
完成2024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落实见效。同时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2.制度建设方面。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红工信党组﹝2021﹞14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收入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原则及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为切实提高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业经济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印发《红河州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包含培训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为加强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对绩效管理内容、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进行明确;为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于2021年9月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及机构职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3)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涉密);
(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5)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6)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7)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8)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10)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11)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2)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13)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4)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5)抚恤丧葬经费;
(16)其他专项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9)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我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相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负责汇总。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明显,群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6个项目(涉密项目1个)中,有15个项目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1个涉密项目自评等级为“良”。具体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除部分项目资金因预算下达时间较晚,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标外,2024年评价的16个本级年初预算项目、年中追加项目以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其余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各项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具体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4年共安排州工业和信息化局16个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密切相关,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每一个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项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并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2.资金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验收制、合同制。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11个产出指标,升级改造无线电固定监测站2个、新建边境固定站1个,建设项目100%通过验收,监测设施定期巡检验证、无线电监管业务培训、重大活动及考试保障、干扰查找、行政执法、项目按期完工、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率等均如期完成相应指标,有效保障了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提升和运行。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受州级国库库款紧张,未能及时安排支出,及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网络通讯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时提示“疑似违规使用无线电管理经费”,导致无法保存、送审和支出等实际影响,项目绩效指标自评扣1分。
2.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数量指标:2024年第三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指标值≥2%,全年功率利用率实际完成值为3.29%。2025年第三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2.5%,2026年第三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3.0%。
质量指标:一是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指标值为100%,奖补资金将全部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建设;二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三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指标值为≥99%,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四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指标值为≥120KW,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20KW;五是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六是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的比例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七是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指标值为有所完善,年内完善了《蒙自市县域充电设施试点工作进展信息报送制度与奖补资金清算平台接入机制》等政策机制,全年实际完成值为有所完善。
时效指标:一是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完成率指标值为100%,全年任务目标为125台标准充电桩,实际完成130.5台标准充电桩,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4.4%;二是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指标值为100%,全年任务目标为总功率11040KW,实际完成总功率11100KW,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5%;三是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建成的站点中有4个采用大功率智能硅堆,为充电桩柔性供电,既减轻城市电网负荷,又能给充电需求大的车辆匹配更多电流。如:君悦天下超级快充充电站依托酒店停车场,拥有规范的车位管理体系;红河州广电停车场充电站位于广场停车场,场地开阔,空间充足,便于车辆的大规模集散。二者位于蒙自市东西向主干道红河大道两侧,方便车辆进出,周边连接多条城市支路,车辆充电后可迅速融入城市交通网络,前往各个目的地。对于网约车来说,司机在充电站补电后,可快速驶入红河大道,迅速前往乘客叫车地点,减少空驶里程,提高运营效率。而物流车辆充电后,能便捷地通往城市各个物流园区、批发市场。
3.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涉密,内容不公开)
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新引进或培养省级人才1人,新成立研发创新团队1个,建设省级创新平台1个,新构建IPD研发管理体系1个,新增研发装备价值投入77.54万元。
解决关键核心技术1项,新申请锡新材料领域专利8件, 新授权锡新材料领域发明专利2件,新发表锡新材料领域科技论文4篇,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团标、企标11项,企业全年研发费用8799.7万元,企业全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85%。
开发新产品1个,新产品产值1054万元。2024年实际完成投资3789万元,完成计划的100.72%。
5.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企业99户,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10.43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缓解作用明显。
6.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积极组织全州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断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2024年新成功申报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46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4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审通过2户。截至目前,全州已培育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55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8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户。截至2024年12月,全州中小企业实有数87662户,较2023年底净增18431户。
2024年,全州6家省级示范服务机构共收集服务需求数量303项,解决服务需求数量254项;活动开展222次,服务受众36972家次;活动开展场次91场。涉及2024年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5户企业共带动项目投资55665万元,是补助资金2000万元的27.83倍。
7.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2023年8月27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B系列第一段将于5月中旬点火投产。目前,B系列电解车间第一段厂房封闭完成,电解槽槽壳组对完成,B系列220kV开关站正在调试;年产200吨雨生红球藻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养殖工程建设已完成,已于2024年12月全面投产进行雨生红球藻养殖试养;开远日产80吨针织面料生产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产;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8GW单晶拉棒项目于2023年1月开工,一期竣工时间2023年12月,二期于2024年1月开工,同周期建设,目前一期已投产,二期厂房已建设完成,计划于2025年12月建成投产;蒙自市集成电路、IC芯片保税维修项目建设集成电路、芯片等保税维修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总产值约10亿元,解决就业200人左右;3000t/年氯代正丁烷投资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氯代正丁烷生产工艺,建设1条氯代正丁烷数字化应用示范线,实现向上游产业链延伸。
8.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有4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全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55%、全州磷石膏综合利用量≥30万吨、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1户、新增设备数≥25台,4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项目共有5项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2023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户,获补对象准确率达100%,兑现准确率达100%,补助对象公示度达100%,12月20日前10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实际情况: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6户,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均达100%,资金于2024年12月17日兑现到位。
10.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7项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受奖励企业2023年产值增速达9%以上,受奖励企业户数达20户,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均达100%,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12月2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实际情况:受奖励企业2023年产值增速达23.1%,受奖励企业户数达20户,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均达100%,每户企业奖励一次性拨付10万元,于12月17日拨付到位。
11.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8项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组织培训期数至少2期,培训参加人次不少140人,培训课程不少于10门,人均省外培训费用不高于550元/人/天,人均州内培训费用不高于220元/人/天,培训出勤率、培训对象准确率都达90%以上,年度培训费用不超过30万元。实际情况:2024年共开展3次培训,费用共支付6.18万元,参训人次达143人次,培训课程共10门,每期培训出勤率和培训对象准确率100%。
12.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两项。其中数量指标有5项指标,其中1项未完成,1项部分完成,其余3项全部完成。分别为:产业链链长办外出招商≥8次,链长办外出招商8次;产业链链长办督导调研≥8次,开展督导调研6次;开展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1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0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2次,先后召开红河州硅产业生态建设座谈会,与华夏银行红河分行召开银政交流座谈会;相关政策宣传≥2次,通过链长办工作动态发布政策资信8期。
时效指标分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推进,未能够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3.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有6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公开发放的产业宣传材料数量≥50册、会议次数≥2次、招商引资次数≥4次、调研次数≥6次、拜访企业户数≥15户、邀请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产业类项目客商实地考察户数≥10户;2项时效指标,分别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除部分活动尚未开展,影响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外,其余7项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4.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有4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相关产业宣传次数≥2次、会议次数≥1次、招商引资次数≥5次、调研次数≥5次;2项时效指标,分别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除部分活动尚未开展,影响9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外,其余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5.抚恤丧葬经费
按时兑现3人抚恤丧葬费,完成抚恤对象安抚工作。
16.其他专项经费
项目共有4个产出指标,分别是其他资金对应工作完成率100%、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前完成80%、11月30日前完成95%,经济成本指标小于0.19万元,除预算执行进度,其他指标已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5个效益指标,2024年度无线电专项监督检查和发射设备销售巡检、无线电台(站)执照许可、无线电监测固定站联网运行等均如期完成相应指标。无线电频占费资金征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数未完成相应指标,项目绩效指标自评扣1.5分。
满意度方面:项目共有2个满意度指标,无线电用频设台单位满意度指标100%。
2.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经济效益指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指标值为明显提升,据不完全统计,蒙自市2024年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418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3042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72.65%,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11.15个百分点,全年实际完成值为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2024年在22个点位新建38台充电桩,有效补齐城区、乡村、物流节点、客运站、景点民宿、邮政快递网点、特色场景(产业园区)等场景充换电设施短板,方便新能源汽车用户就近快速充电,充电用户数显著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2023年蒙自市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65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403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61.5%;蒙自市2024年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418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上牌量3042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72.65%,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11.15个百分点,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指标值为≥6年,全年实际完成值为20年。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不低于95%。
3.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资金(涉密,内容不公开)
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奖补)
项目助推企业起到支撑提升产业韧性和竞争力,助力国民经济运行的作用。
5.省级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实现了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的目的,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6.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7.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炼锡智造示范工厂项目通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龙门吊+抓斗通过自动控制模块实现自动捞渣,矿仓配料行车增加激光扫描系统、行车定位系统、起升定位系统以及行车视频监控系统后实现行车操控的智能化、安全化、高效化;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发,化工园区前期17项报批工作全部完成,已具备解化搬迁转型升级项目进场条件;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冷链物流产业园通过新建水产品屠宰冷链加工厂、公共冷库等基础设施,实现冷链物流补短板;蒙自经开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项目报建手续已完善,配套管网基本完成,各单体基本完成,项目整体进度完成90%;网络货运软件服务一体化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企业提供数字货运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实现生产制造企业的降本增效与数字化升级;铜冶炼污酸废水深度处理技术研究采用H2S连续硫化脱除含铜、砷等重金属的工艺技术,实现污酸原液600m3/d处理量;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上升管余热回收替代管式加热炉技改项目对炼焦车间2×60孔5.5捣鼓焦炉的上升管中荒煤气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产出蒸汽替代化产车间管式加热炉。
8.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方向第二批)有1项效益指标,获补助项目对行业发展促进作用有效提高。项目通过对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提高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促进了磷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项目共有3项效益指标,分别是对符合奖励标准企业每户补助资金10万元,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实现产值30亿元及以上,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实际:每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获得10万元的奖励,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80.4亿元,拉动2023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个百分点。
10.存量规上企业稳进提质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1项效益指标:非烟工业(不含红河供电局)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实际情况:非烟工业(不含红河供电局)拉动2023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长1.89个百分点。
11.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1项产出效益指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2023年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个百分点。
12.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项目有1项产出经济效益指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25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15户。2024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33户,多于经济效益指标8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129户,多于经济效益指标114户,均完成年度指标。
13.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专班项目共有2项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新型化工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90%。全年,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5个、新投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2个,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14.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共有3项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项目是否服务区域性农林植保、应急救援、科普培训、森林巡防等,助力政府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90%。全年,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3个、新投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2个,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15.抚恤丧葬经费
按政策兑现死亡抚恤金,死亡家属满意度100%。
16.其他专项经费
项目共有1个效益指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100%。
按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请使用代扣代缴手续费,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组成的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红工信党组﹝2021﹞14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收入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资金进行管理使用;重新修改完善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等管理制度,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财务活动,严格按财务制度签报费用。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如: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跟踪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发现州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县市财政后,因县(市)级“三保”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县级库款紧张,部分县市项目资金被占用,不能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三)部分项目推进难度大。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一是充电桩建设选址难度大。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主要是以分散式模式建设,选址点位较为分散、规划选址难度大,建设点位产权不统一,洽谈难度大。二是下一步建设进度有待加快。部分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土地审批、电力接入等原因,建设进度较慢。三是充换电设施布局还不够优化。目前充换电设施的运营模式还不够成熟,缺乏有效的市场推广和用户引导,导致设施的功率利用率不高,运营收益低。四是运营管理人才短缺,缺乏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影响了充换电设施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七、有关建议
(一)建议州财政局制定有效的资金拨付考核机制,将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二)项目科室及时掌握项目开展情况,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项目主管科室要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预警机制,定期通报拨付进度,严格问责问效。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企业,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受益企业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依据项目支出的功能特性,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
(四)克服困难,联合州县(市)推进项目进度,严格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绩效水平。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年中央、省、州级项目共16个,其中1个涉密,自评资料单位留存,不公开。
(二)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中:1.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因机构改革,民营经济管理职责划转州发展和改革委,调减该项目;2.“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101.02万元,因根据《中共红河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红党人才办〔2023〕2号)相关规定,本年引进人才不需要支付生活补助,评审费由于财政资金压力较大未保障,调减整个项目经费。经州财政局同意,压减的两个项目均不纳入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调整,州产业链链长办抽调的相关“一线墩苗”人员和实践(挂职)锻炼人员于2024年9月底已经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造成链长办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从而导致年初制定的相关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无法全部完成。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