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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d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根据红室字〔2019〕52号文件,红河州地震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州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州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县市地震工作机构双重领导体制。

(8)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警与震害风险防治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共有编制20人,实有24人(含2个工勤人员)。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加强全州地震台站和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资料连续可靠。二是加强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组织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震情跟踪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全州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作用。四是强化在建监测项目管理,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五是依法履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管管理与协调服务、地震安全监管、“互联网+监管”事项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震害防御及公共服务工作,助推震害防御能力提升。六是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市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指导、地震现场工作培训等地震应急技术保障工作,助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提升。七是做好红河断裂南段钻孔应变台站建设项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州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2.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3.依法开展好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政务服务工作,助推全州震灾防御能力的提升。

4.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助推全州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5.认真完成州委、州政府以及省地震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强台站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红河项目建设工作,做好红河断裂南段钻孔应变台站建设项目。

2.做好监测台站运维管理,保障全州现有地震监测台站及视频会商、地震预警平台、地震短信发布等业务系统设施设备,确保台站及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3.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工作,督促指导全州监测资料分析、震情会商及异常调查核实,做到异常调查核实和震情判定意见及时上报。

4.管理全州地震宏观测报网,确保《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工作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5.做好震害防御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6.加强应急值守,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有序做好有影响的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按时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我局设有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和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材料,管理本部门预算绩效日常及考核工作,组织培训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助推我州防震减灾工作高效率全面开展。

2.认真贯彻,落实工作

我局按照《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州政府、州财政局等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628.3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78万元(基本支出477.78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其他收入0.6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地震2024年度部门财务实际总收入682.48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32万元,州级财政资金674.71万元,单位自有资金3.45万元。

红河州地震2024年度部门财务实际总支出679.7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6万元,州级财政资金支出合计676.77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0.70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计682.48万元,支出总计679.73万元,执行率99.6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积极配合推进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工程和巨灾防范工程,巨灾防范工程除弥勒钻井项目外其余2个标段的19个子项已完工并通过省级验收,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的元阳科学钻钻前工程和石屏岩芯仓库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投资建成红河断裂带南段钻孔应变河口、个旧2个子台。

2.抓实地震监测台站网运维保障,加强台站巡检管理,印发《红河州地震监测台网运行通报》11期,全州地球物理台站监测数据连续率和有效率均达99%及以上。参与、组织召开各类震情趋势分析会商会33次,编写《震情反映》13期,《震情专报》《震情通报》各1期,加强102个宏观测报点监管,及时开展异常信息核实,报送地震宏观、微观零异常报告各54期,上报宏观异常核实报告10起,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地震局把握震情趋势、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强化重点时段地震安保服务。

3.积极争取省地震局支持安装55套地震预警终端,年内新增地震预警终端400余套,累计安装运行地震预警终端2801套,实现全州中小学校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幼儿园终端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出台《红河州地震预警终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弥勒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应急广播系统接入预警终端、率先实现应急大喇叭地震预警服务全市全覆盖,为推动发挥地震预警终端的防震减灾实效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4.强化预案方案修订和演练,制订《红河州地震局应对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快速反应工作方案》,协同开展了红河州较大以上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和“红震使命•2024”应急演练;开展地震系统无脚本地震应急实战演练2次;协同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17期,培训学员1251人,配合省、州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实地督导检查4次。强化地震应急信息服务,震后及时向州、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发送地震“三要素”信息2.1万余条。强化值班值守,高效应对、处置州内及邻区发生的有感地震事件,报送《震情速报》2期。

5.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收集,采集2023年度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6087条,信息采集量累计达93298条,居全省第一;收集人口经济、次生灾害危险源等10个方面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19967条,并适时动态更新;完成2023年度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录入22749条。

6.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六进”活动,全州地震系统共开展21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13万份、受众近45万人;持续补齐农村防震减灾科普短板,开展“进农村家庭”活动59场次,覆盖237个自然村3559户,应急广播平台播发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共计519条,覆盖9680个自然村120余万户400余万人次;开展防震减灾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67场次。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红河日报》刊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7期14条、“云南红河发布”APP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9期32条,上线《红河热线》栏目1次,红河电视台播放新闻23条、刊发信息6篇,进一步筑牢地震安全人民防线。应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128人次。印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普法笔记本1700本,推动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7.组织全州190所中小学校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组队参加第七届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和第六届全省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均获第3名;推荐2件作品参加“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首届科学传播师主题班会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分获优秀作品、获优良作品。

8.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2天,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1次,班子成员讲授纪律专题党课4次,邀请州纪委州监委领导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辅导讲座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7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1次、党支部第一主题学习12次、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5人次,组织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6人次,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1期。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22次、局务会14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3人次。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深入推进“清廉云南”行动,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9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局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带队70余次199人次到基层开展工作。抓好省委巡视红河州反馈意见整改,全力配合开展巡视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各项工作。局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3次,认真抓好网络涉震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统筹推进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密码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抓好机关党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派114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地震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做好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及“回头看”反馈涉及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强化震情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防震减灾部门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24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任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全年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红河州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5.65,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红河州地震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及可量化,与部门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红河州地震局项目均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可细化和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部门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地震业务经费50.00万元、红河断裂南段钻孔应变台阵建设项目100.00万元,两个项目实际支出70.11万元,占2024年度项目支出的38.59%。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率

红河州地震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努力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99.60%。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75万元,全部是单位自有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率414462.95%。

(3)“三公”经费变动率

红河州地震局按照财政要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7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5.70万元,变动率0.00%。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0万元,支出数4.7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3.51%。

(5)政府采购执行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116.19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20.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6.16%。

(6)收入合规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来源均为州本级财政拨款、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局下拨专户款,收支依据充分,符合相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7)支出合规

红河州地震局财务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红河州地震局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等制定办法,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红河州地震局成立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按规定及时开展单位预算项目事前评价、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

(3)整改落实

我局对部门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相关材料报送资金主管科室和绩效管理科室。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按照财政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红河州地震局建立有相关资产制度,资金管理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实相符,资产无有偿使用等情况。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固定资产总额210.05万元(账面净值),在用固定资产总额210.0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4年党委、政府、人大未下达工作任务给我局,我局认真按照“三定”职能来履职,全年按时、按质圆满完成年初各项工作计划任务(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实际完成率

红河州地震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均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完成及时率

红河州地震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均在年内全部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4)质量达标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整体绩效标准值17条,全部完成16条,未完成1条,质量达标率94.12%。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防震减灾工作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之一,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2)社会效益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可以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3)可持续影响

防震减灾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已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效发展将为政府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4)行政效能

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局共发出15份有效问卷,满意度综合评分90分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困难。受经济影响,财政压力大,项目经费进行了压减,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出现问题。

2.经费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由于有的预算支出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积极与财政争取,保障相关经费支出。

2.继续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准化。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重视绩效跟踪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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