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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nyj2/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参与拟定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州能源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规划科、煤炭科、水电新能源科、电力科石油天然气科、能源安全督导科,内设机构比上年的7个减少1个,减少原因:根据2024年1月25日印发的《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和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红河州能源局职责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内设机构由原来的7个合并设置为6个,将电力科、石油天然气科合并设置为电力石油天然气科。所属单位1个,为红河州能源局安全技术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2)人员情况。2024年12月31日止,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人员编制比上年的24人增加1人,增加原因:一是根据2024年1月25日印发的《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和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红河州能源局职责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按照3%的比例精简行政编制1名,行政编制由18名调整为17名。二是2024年5月,根据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向州委编委报送了增加编制的请示,经研究决定,同意增加行政编制2名,目前,州能源局核定的行政编制19名。

2024年12月31日止,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实有19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7人。财政全供养26人。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增加原因:2024年内实有人数新增加4人(选调生1人,公开遴选调入2人,红河奔腾人才1人),退休1人,所以实际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实有人员比人员编制超1人,超编原因:2024年新增“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1人,根据《关于聘用赵自愿等57 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发〔2024〕71 号)文件,“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人才所需编制由州委编办统筹,不占用人单位原有编制,专编专用、编随人走、人走编收。所以事业人员年末实有人数7人比编制人数6人多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37个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全部投产并网;力争开工建设8个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煤电一体化项目、小龙潭四期扩建工程,力争红河电厂扩建工程建成投产;扎实做好南环线(文山—红河—普洱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东干线(宣威—泸西段)天然气管道获批建设。

(2)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一是加强电煤保障工作。督促指导3个煤矿加大生产力度,落实2024年煤炭生产、供应目标;全力保障电厂电煤供应,确保火电企业正常运行需求;二是推动火电机组多发满发。红河州辖区内现有3家火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设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最大限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3)全力确保能源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和省政府煤矿安全生产“17项”工作要求以及国家矿监云南局和省能源局强化责任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煤矿、油气长输管道、水电新能源等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煤矿“五个专项行动”,加快全州煤矿“双回路”供电保障改造,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情况

1.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一是能源经济平稳运行。1—12月,全州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长5.72%;完成能源工业总产值273.4亿元,同比增长9.4%;全州发电量254.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全社会用电量2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7%。二是增煤保电举措有力。1—12月,累计生产原煤1807.37万吨,同比减少5.6%;供应电煤949.85万吨,同比减少13.5%,州内电煤中长期合同综合履约率达97%,确保应供尽供。三是负荷管理成效明显。2024年已执行负荷管理105天,州内用户日平均管理负荷21.75万千瓦,累计执行电量69963.35万千瓦时,执行率为167.7%。四是油气供应安全稳定。全州建成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2024年全州天然气消费量1.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51%。

2.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1—12月,完成能源投资123.8亿元(其中:新能源投资70.16亿元),同比增长43.5%。一是新能源建设方面。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州建成电力总装机922.875万千瓦(水电278.47万千瓦、风电354.06万千瓦、光伏80.125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3.7万千瓦),绿色能源装机716.355万千瓦,占比达77.62%。二是油气建设方面。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干线部分于5月18日顺利试运投产通气。南环线(文山—红河段)、东干线(宣威—泸西段)天然气管道项目和建水—普洱成品油管道企业已完成主体方案编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蒙自—屏边—河口支线、建水—石屏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正在开展市场调查前期工作。三是煤矿建设方面。泸西顺鸿煤矿一期30万吨/年、弥勒市石棚煤矿30万吨/年竣工投产,泸西小团山煤矿二矿一期30万吨/年进入联合试运转,泸西顺鸿煤矿二期45万吨/年,弥勒市飞龙马煤矿60万吨/年、泥脖子煤矿30万吨/年、小岔箐煤矿30万吨/年加快建设;泸西县顺鸿煤矿2台700千瓦瓦斯发电项目设备已经调试完成。四是电网、煤电及充电桩建设方面。建成投产红河电厂扩建项目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等22个主网项目,完成投资17.06亿元,创历史新高。红河电厂扩建工程项目主厂房区域约完成建筑工程量的95%;小龙潭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已取得项目前期17个专题批复,正在开展开工前准备工作;弥勒煤电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项目选址论证工作。2024年全州共新建成公用充电桩909枪,充电总功率4.91万千瓦。全州累计建成公用充电桩6745枪。

3.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州能源局开展能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检查54矿(站、厂)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共计277条,实施行政处罚9万元,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2024年,全州能源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开展水电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10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30矿次、油气管道检查工作≧4次、火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8次,原煤产量≧1900万吨,电力总装机≧1100万千瓦。

2.质量指标。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覆盖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建议提案办结率100%。

3.时效指标。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监督隐患整改完成及时率≥90%、整改意见书出具及时率100%、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社会效益指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数与上年相比≦0、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数与上年相比≦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调查地群众满意度≥9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红河州能源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等制度,结合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指标体系。搭建起本行业、本领域指标体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部门整体指标库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项目指标库。

3.开展绩效评估管理工作。自主开展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工作,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预算申报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州财政局进行再评估。

4.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州能源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兼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监控范围,对所有绩效目标项目数、支出金额纳入监控管理。一是按照州财政局对州能源局绩效目标的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上报工作。二是对本单位1至6月、1至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所有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部门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认真统计分析,向州财政局编报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5.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形成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报送州财政局。

6.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将通过评估的部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于安排预算项目入库。二是根据州财政局给予绩效目标审核意见,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及内控制度。四是绩效信息公开。按要求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公开预算编制说明、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所有涉及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相关表格。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58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51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593.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3.9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593.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9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552.69万元,占总支出的93.05%;项目支出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6.95%。

3.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数据来源,州能源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决算数593.96万元,整体收入决算数593.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部门整体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为:基本支出552.69万元、项目支出41.2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86.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及资本性支出66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86.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9万元、资本性支出5.1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水电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共计10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共计34矿次、油气管道检查工作共计4次、火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8次;原煤产量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95.12%;全州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922.875万千瓦。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覆盖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建议提案办结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监督隐患整改完成及时率100%、整改意见书出具及时率100%;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82.09%,11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89.84%。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运行平稳。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收到服务对象(有关能源企业)反馈调查问卷,对州能源局的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为100%;并且一年来未收到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原煤产量年初预期目标值1900万吨,实际完成预期目标值的95.12%,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值,主要原因:截至12月份,全州产出的存煤量剩余过大,需求量减少,导致煤矿减少产出量,所以未达到原煤产量预期目标值。

2.电力总装机预期目标1100万千瓦,实际完成922.875万千瓦,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值,主要原因: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及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项目35个项目业主宏桥公司项目报件质量差、存在多次退件情况,且受土地租赁、农转建手续制约,项目投产并网时序严重滞后,导致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17个光伏项目未按期限建成投产,导致当年新增装机未达预期目标值。

3.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预期目标11月30日前≥95%,截至11月30日实际预算执行率82.09%,未达预期目标值,主要原因:由于财力有限及库款紧张,申请支付的款项没库款支付,影响了支出进度,导致11月30日止支出进度未达到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4年,州能源局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自评报告、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资料分析和核查,2024年红河州能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61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一是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情况。一是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能够与职能履职目标衔接紧密,能够根据年度目标计划及州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作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二是基本支出保障情况。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三是重点支出保障率。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41.27万元,部门项目总支出41.27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止预算执行率82.09%;11月30日止预算执行率89.84%。二是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0%。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2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20.67%。五是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5.18万元,采购预算数5.6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1.68%。六是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合规率100%。七是支出合规。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制定了《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能源局州级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能源局内部控制体系制度汇编》《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制度。二是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整改落实。2022年2月延伸审计反馈问题1个,已于2022年9月按要求完成整改,除此外,没有收到相关单位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四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公开及时。

3.资产管理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资产管理安全。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所有资产配置都报经州机关事务局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按需配置;资产处置规范,处置事项经单位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报请财政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同意;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三是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78.08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79.2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98.52%。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部门履职情况。一是重点工作办结率。根据州委督查室审定的红河州能源局2024年度职能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州能源局涉及重点工作任务目标4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4项,重点工作办结率100%。二是实际完成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计划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22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19个,实际完成率86.36%。三是完成及时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年度内计划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22个,时限内完成实际工作数19个,实际完成率86.36%。四是质量达标率。绩效目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5个,绩效目标计划工作数5个,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履职效益情况。一是经济效益。2024年,全州能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2%,能源经济运行平稳。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了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三是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通过煤矿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行政效能。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五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一年来未收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原煤产量未达预期目标。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2024年实际完成1807.37万吨,未达预期目标。由于全州产出的存煤量剩余过大,需求量减少,导致煤矿减少产出量。编制2024年预算时,预期完成1900万吨,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

2.电力总装机容量未达预期目标。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2024年实际完成电力总装机容量922.875万千瓦,未达预期目标。由于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及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项目35个项目业主宏桥公司项目报件质量差、存在多次退件情况,且受土地租赁、农转建手续制约,项目投产并网时序严重滞后,导致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17个光伏项目未按期限建成投产。编制2024年预算时按照实际拟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电力总装机”容量指标值编制,预期完成1100万千瓦,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

3.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预期目标。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9.84%,未达预期目标。由于财力有限及库款紧张,申请支付的款项没库款支付,影响了支出进度。编制2024年预算时,按照州财政规定的支出执行进度编制,预期完成95%以上。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及时调整指标值,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能够反映出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在项目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同时需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调整,通过指标涉及科室说明项目调整的理由和项目实施内容,将调整情况报办公室,进行项目指标值调整,注重选取关键指标值,科学设置清晰的可衡量易考核的绩效指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开展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强化资金支出管理使用,对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通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能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能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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