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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zwfwglj/2025-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2024年,在州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要求,积极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推动了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要求,我局严格按要求以单位2024年度全部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为重点,围绕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加挂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9号)执行。相关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局机关共设置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5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三个,分别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政府机关单位。

人员编制43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人、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6人、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人)。

截至2024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9人(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即时办”更加好办易办,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加强12345热线运行管理,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呼我为”“即诉即办”机制。

(5)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评标区域场所与设施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常态化巡检,加强场内监管,维护交易场内秩序。

(6)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推广运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规范服务场所功能布局和服务窗口设置,规范配备、更换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基础设备,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着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即时办”“一件事一次办”,提升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满意度。 2.进一步提高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归并优化的基础上,继续补充、调整、完善热线整合工作,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做好与“12388”举报电话对接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3.做好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的各项运维工作,保障进场项目有序交易。实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一项一档”;对交易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完成场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场地标准化,做到“交易场所建设标准化”、“场所服务数字化”和“交易业务管理智能化”,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保证评标更加公平公正,保证省对州的平台整合共享考核达到要求。 4.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维护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以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评审时间作为付费依据,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准确发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5.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推广运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加强“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管理,对上架在售商品进行商品价格、商品信息抽检。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数不少于10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政务服务“好差评”差评整改率100%。

2.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常运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上线运行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不少于1000个;进场交易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运行率大于90%。根据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估算,纸张节约不少于200万张(A4),节约投标人投标费用600万元以上。

3.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24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

4.抓实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发放率100%;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红河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及商品上架审核,保障红河州本级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

5.管理好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总办公面积26360平方米。

6.正常开展、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构建为民、便民、快捷、信息化、效能高的政务服务体系。

7.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满意度不小于9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及<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考核细则>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并按相关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内各项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2)完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等财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职责、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操作流程等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1)加强指标体系建设。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三定方案、年度预算申报情况和项目经费支出方向等,按照增量法、零基预算法相结合的绩效指标设置方式,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库。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填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持。

(2)强化绩效目标编审。以预算绩效为导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4年度,我局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使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及项目的组织实施有效服务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有机统一。填报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预算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和2025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效实施。

(1)严格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以部门整体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为准绳,开展全过程的绩效跟踪。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024年,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及州财政局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1-6月、1-9月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绩效监控工作,并报送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1-9月绩效监控自查报告》。

5.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部门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一是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于2025年预算编制,作为项目立项依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二是在预算项目结束后,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绩效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2024年,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 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6 号),我单位预算总收入120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205.32万元, 其他收入2.3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33万元。2024年预算总支出120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5.32万元(基本支出905.32万元, 项目支出3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4年收入决算14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7.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3万元。2024年支出决算148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9万元,项目支出568.24万元。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1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收入决算1488.63万元,支出决算1487.6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99.9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整体支出设定18个绩效指标,完成绩效指标17个,占总指标数的94.44%。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11月30日前实际预算执行率91.56%。未完成原因:2024年10月-11月,因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未支付我部门已提交的各项项目经费支付申请。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我局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政务服务效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3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度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
投入1515100%
过程2018.3291.6%
产出3535100%
效果3030100%
合计10098.3298.3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设立了《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及上架审核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目目标明确,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数据充分,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为99.93%,预算执行率较好。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33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24.81%。结转结余为非财政拨款资金(2023年州科技局拨入“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

(3)“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8.59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7万元,变动率-3.01%;

(4)“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4.65万元,预算安排数5.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0.17%。

(5)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119.4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7.7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31.57%。未完成原因:“红河州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为“一采三年项目,因2024年财政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安排不足,无法按合同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合同备案。

(6)收入、支出合规:本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不涉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收入、支出合规率100%。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已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相应措施,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项制度的实施为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保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成立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024年,认真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已积极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按照绩效

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按要求及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3.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率。紧紧围绕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打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政府采购等工作要点,全面完成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①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中心一门进驻率100%;全州累计办件量1309万余件。②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截至2024年12月,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94%,“最多跑一次”率99.37%,政务服务好评率99.99%。③推进掌上办事“只进一端”。持续推广运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目前全州注册量211万余位,自上线以来累计办件1065余万件。④推进自助办事“一区办理”。强化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入驻自助终端113台、可办事项数量615项、共计办件44.3万余件;依托乡(镇)、村(社区)、银行网点、邮政网点等场所,全州共设置便民服务点701个、共计办件358.9万余件。⑤推进回应诉求“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交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事项。2024年,全州“12345”热线服务总量186217个(呼入电话162010个、呼出电话24207个),呼入电话接通量161110个,接通率 99.44%,满意率97.69%,质检合格率99.76%,按时办结率99.99%。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①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完成线上“一件事”专区、线下“一件事”窗口设置、事项承接指派完善配置和办事指南发布等工作,推动2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集成办”。2024年,全州共计办理29.9万余件。②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全州92项证明事项和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诺办”、4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容缺办理,分别办理4万余件、5000余件、4000余件。③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推动461个事项“全国通办”、190个事项西南五省“通办”、165个事项泛珠区域“通办”、667个事项“省内通办”,718个州级事项“跨域办”。2024年,全州共计受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92.4万余件④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线下设置155个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推送惠企政策汇编等。2024年,全州共录入政策兑现事项193条,已发布157条,已编制涉企政策操作规程54项。⑤推进办事服务“免证办”。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范围,实现驾驶证、住宿认证、医保电子凭证、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等10余个应用场景电子证照实现跨层级、跨地区互通互认。三是不断丰富服务供给。①推行企业“一类事”“一站式”服务。2024年,全州共办理涉企“一件事”10500件,提供人才学习交流9场。②持续推进“一证即办”政务新模式。聚焦高频办事需求,群众以身份证、经营主体以营业执照等一个证件为主要申请材料即可在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103项事项。2024年,全州“一证即办”共计办件219万余件,为办事人减少成本1615万余元。《红河州率先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创新工作得到省级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被列为红河州 2024 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10个典型案例之一。③推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2024年,全州共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领办6.9万余件、帮办5.7万余件、代办3万余件、上门办2.4万余件。④持续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州级共减少环节170个、减少材料1048份、减少时限5819.5天、减少跑动158次。

(2)聚焦降本增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全州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远程异地评标率均实现100%。2024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755个、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1011个。二是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与全省同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位“大循环”,实现评标场所、评标工位、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制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数字见证服务规范》,规范电子见证服务管理,有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阳光透明。2024年,全州共为4399个项目提供见证服务,累计使用工位4644个(平均每天使用工位数18.73个)。三是推进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编制《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加强进场项目信息核验,进一步消除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对不同投标人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管。印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场内巡检清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场内巡检,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秩序。2024年,开展网上巡检12次,实地深入14个交易中心开展巡检4次。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全州共受理投诉6件,办结6件。

(3)聚焦推进“零见面”政府采购,打造廉洁高效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线运行,所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持续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矿业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推进“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管理,提升采购质效。2024年,全州入围供应商2989家,全州完成交易9072项,成交金额22322.48万元;开展在线询价项目28个,成交金额698.36万元;反向竞价项目6个,成交金额11.99万元。

(4)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开发区赋权工作。深入9个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开展调研,针对开发区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组织州级赋权部门对赋权事项开展专项培训,指导园区对“接不住”事项提出调整申请并进行动态调整。赋权事项下放园区后,已办理涉企业务13000余件,有效解决企业办事“多头跑”问题。二是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2024年,全州13县市138个乡镇(街道)已完成赋权事项动态评估调整工作,共计新增赋权事项335项,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收回赋权事项14项。三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布工作。

(5)聚焦便企利民,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服务。一是常态化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集中”办理。2024年,全州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开展投资项目审批3806个,其中审批类964个、核准类52个、备案类2790个,共办理办件7860件。二是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免费帮办代办。2024年,全州开展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81件。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一是持续降低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继续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措施,“两禁止”(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和禁止设置投标报名),全年为9091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1818万元;“两取消”(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和收取、取消州级国有产权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算,全年为361家投标企业释放资金达4513.48万元;二是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1至12月为6351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释放资金3.27亿元、2104家次无失信记录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释放资金9909万元,释放资金占缴纳保证金总额的95.84%。三是2024年,全州(含13县市)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380个,预算\拦标价\挂牌价金额预算320.72亿元,中标\成交金额306.85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资金12.05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25亿元。四是2024年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成交易项目118个,预算金额35899.56万元,交易金额35161.49万元,增值资金159.1万元,节约资金897.17万元。

2.社会效益。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聚焦降本增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便企利民,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全面完成了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二是严格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审查,电子化交易做到了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网上监督,交易行为规范,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3.生态效益。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年共有9091家(次)企业参与投标,通过全程电子化交易,按平均每份投标文件节约200张纸张计算,节约纸张约1818万张,公共资源交易节约、环保、高效。

4.可持续影响。一是2024年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公平公正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打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政府采购,对红河州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上架在售状态商品进行商品价格、商品信息抽检,保障红河州本级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商品价格的合理性,商品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可靠,促进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

5.行政效能:我单位2024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和廉政问题。

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24年,未收到针对各系统平台的投诉,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100%;云南省“好差评”系统中全州差评23次,督办15次,差评整改率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3.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由于有的预算支出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有差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规范设置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3.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做好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努力提高整体预算支出和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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