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jgbzwyhbgs/2025-00002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7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4年度州委编办共有财政预算项目2个,项目分别是: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
(1)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项目,项目类别为专项业务类,项目启动时间为2024年,计划实施时间为5年。州委编办作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央、省、州部署要求,组织实施红河州机构改革及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工作。
实施情况:2024年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限完成机构改革、园区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认真履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职责使命,服务好中心工作,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实名制数据库建设,有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管理,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2)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民优〔2012〕2号)以及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红人通〔2010〕10号)文件规定,
实施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支付职工家属抚恤金。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度州委编办共有2个项目,财政年初预算项目资金50万元,调整预算-14.99万元,全年预算收入35.01万元,预算支出资金35.01万元。项目分别是:
(1)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年初预算50万元,调整预算-38.97万元,全年预算收入11.03万元,预算支出资金11.03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
(2)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3.98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全年预算收入23.98万元,预算支出资金23.98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我办将统筹红河州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完成重点领域改革,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央、省、州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红河州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同时,继续按照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站位全局谋划和推进工作,服务好大局大事,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成重点领域改革,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2.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支付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金238249.60元、丧葬费1500元,共计239749.60元。
阶段性目标:支付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金238249.60元、丧葬费1500元,共计239749.60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跟踪。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在制度的约束下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科学编制绩效指标体系,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我办认真总结历年绩效评价结果,总结经验,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动态完善调整绩效指标体系,科学编制绩效指标,建立普遍适用本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我办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州委编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规模比例为100%,将编办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安排的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价基于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全面性原则:评价涵盖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任务完成度、质量、效率等,以全面反映工作表现。
(3)科学性原则: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4)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做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5)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4.评价方法。我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通过定时自评、及时跟踪、问题反馈和整改等多项措施,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5.评价标准。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及《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6.评价抽样。州委编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规模比例为100%,将编办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安排的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办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检自查跟踪。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经过严谨细致的绩效评估,两个项目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方面,两个项目均达到了既定标准,自评分均超过90分,充分展现了较高的执行力和管理水平。因此,两个项目的自评成绩均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 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分10分。产出指标自评分48分:(1)数量指标:组织培训6次,参训人员120人次,参训率98%。(2)质量指标:信息数据安全率100%,实名制信息更新完成率98%,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完结率100%,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完结率100%。(3)时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0%,11月30日前6%。(4)成本指标:人均培训标准220元/人/天,没有超出预算。效益指标自评分30分:(1)社会效益指标:推进红河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经济发达镇等重点领域改革改革效果显著,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2)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革领域单位治理效能提升,提升机构编制干部业务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8%。总分90.03分。
2.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分10分。产出指标自评分50分:(1)数量指标:死亡抚恤及丧葬经费23.98万元,支付死亡抚恤金人数1人,均完成指标。(2)质量指标:补助标准23.98万元,完成。(3)时效指标:发放抚恤金及时性,及时发放。效益指标自评分30分:(1)社会效益指标:直系亲属收取丧葬补贴、抚恤金补贴,已完成。(2)可持续影响指标:安抚家属,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0分:家属对发放抚恤金的满意度100%。总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由科室申报,综合科负责统筹,最终上预算编制专题会议讨论决定项目申报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年初对2023年度整体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
7月开展1-6月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评估工作,10月开展1-9月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评估工作,及时开展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终对2024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积极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参照《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评价均为优。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制调整保障经费项目:2024年,州委编办根据中央、省、州部署要求,统筹红河州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同时,继续按照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站位全局谋划和推进工作,服务好大局大事,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成重点领域改革,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2. 普有昌同志病故抚恤经费项目:按标准,及时发放抚恤金,安抚家属,维护社会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积极对此次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联系。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抓好抓早抓细。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和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意见与问题,更加有力地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意识,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我办领导班子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来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内涵,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