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gswgl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预〔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自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18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州机关事务局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州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州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制定州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州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州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制定州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州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州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州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承担州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0)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参与州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综合监管科、服务保障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红河州视频会议保障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024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1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事业编制人员24人(其中:后勤服务中心13人、红河州视频会议保障中心3人、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8人);离退休人员8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用“两个重大”校准定位,紧盯“一个表率”“两个更好服务”目标任务,深耕“管理、服务、保障”职能,奋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转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强州带县”迈出坚实步伐。

1.扛实政治责任,全面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事能力。

2.坚持目标导向,为高质量发展精准导航。一是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二是“两化融合”纵深推进。三是加强高质量发展引领。

3.坚持过紧日子,推动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节能。一是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引领行动。三是多措并举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4.聚焦集中统一,提升办公用房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扎紧制度建设的“笼子”。二是探索“互联网+管理”新模式,摸清办公用房的“底子”。三是着力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加快集中管理的“步子”。

5.聚焦资源统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一是高效开展资产审批管理。二是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三是着力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6.突出全程监管,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坚持“编制+需求”抓实公务用车审批。二是坚持“平台+租赁”提升保障能力。三是坚持“线上+线下”全程全域监管。

7.突出管理赋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高质量完成机关运行成本统计。二是加强经费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机关事务规范化运行。一是加强购买后勤服务监督管理。二是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三是抓好内部采购管理。

9.坚持管理先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用“规范化”引领高质量服务保障。二是用“智能化”提速高质量服务。三是用“精细化”打造高质量服务。

10.坚持“国之大者”,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找准定位,提升营商软环境。

11.筑牢安全意识,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一是全面提升国家安全意识。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工作。三是抓好反恐怖及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聚焦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加强职能建设,规范职能设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形成边界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推动实现基本职能落实到位,重要职能得到加强,制度和标准基础不断夯实。加强业务指导,建立上下对应、协调有序、高效顺畅的机关事务工作体系。二是聚焦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对标机关事务部门“把准政治定位、创新工作方式、创建模范机关”定位,加强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保障能力和监督制约水平。强化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高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聚焦提升运行保障效能。破除自我保障、分散保障格局,强化资源统筹利用,建立健全保障资源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实现“管办分离、效能提升、运转顺畅、活力增强”目标。推进制度标准统一,促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能源资源、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保障质量和效能持续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五是聚焦重点改革取得突破。立足我州实际,深入思考谋划一批事关全局的改革举措。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全省一张网”管理平台建设,公务出行保障更加便捷高效。抓好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积极稳妥做好有关改革。六是聚焦机关事务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促进政策理论水平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专、精、尖”专业化人才队伍。融入“数字红河”和新基建布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2024年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2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2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绿化管养面积

州级行政中心385817平方米和州五项文化中心142774平方米

州行政中心办公楼、红河会堂、室外公厕、绿化植物浇灌用水,喷泉景观等用水

州行政中心用水=100%,绿化植物浇灌用水≧80%

干部周转房数量

>=>=36套

每年举办会议次数

>=1000场次

质量指标

零星修缮验收合格率

=1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规范运行

会计核算规范性

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资料保管合规、完整

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00%

时效指标

零星修缮(维修)及时率

>=98%


按时缴纳水电费

按实际发生数,按时缴纳水电费


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9月30日前不低于80%,11月30日前不低于95%

成本指标

州级行政中心及州五项文化中心绿化管理养护费用

308.2万元


劳务派遣人员实发工资

4500元/月/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各系统正常运行

=100%

保证会议正常开展

保证会议正常开展

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努力提高机关后勤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服务

生态效益指标

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提升

城市环境卫生条件得以改善,提高宜居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倡行节能、低碳办公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

>=95%

州机关干部职工满意度

>=95%

广大群众满意度

>=9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追加2024年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88号)文件,2024年批复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总收入2,2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24.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35.10万元,调整基本支出-2.26万元。

2024年批复项目6个,项目资金835.10万元。分别为: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500.00万元、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52.00万元、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万元、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200.00万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40.00万元、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13.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全年总收入4,038.96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8.96万元。2024年支出合计4,0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10万元、项目支出2,313.86万元,2024年末无结余结转资金。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总支出4,0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10万元、项目支出1563.2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财政部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我局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都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同时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表,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在探索中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时效指标中“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截至9月30日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80%,截至11月30日预算支出进度未达95%,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财政困难,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节约,透明度高,各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财务制度及我局的物资、工程采购制度,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既能履行我局工作职责又能够保证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保障作用。根据我局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通过对单位的预算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服务、保障”的工作职责,切实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向前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做优事前目标评价,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事前评价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2024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一是做到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一同申报,在年度中追加资金时,追加资金申请文件的也做到和绩效目标一同申报,努力使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所有项目资金。通过设定便于衡量、分析、比较和评价的靶向目标,将绩效目标的个性指标细化量化,确保项目严格按既定绩效目标运行。二是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

(二)过程情况分析

做细事中跟踪监控,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监控紧密结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4号,我局分别于6月、9月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检查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在党组会议上进行汇报研究。通过对项目事中绩效的监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实现全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100%,绩效自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结果应用是发挥绩效管理效能的关键。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深化绩效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不断推动健全完善预管绩效管理机制。同时在机关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单位的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信息、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保证了单位预决算,绩效目标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了社会监督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绩效目标的分解及设置还不够细致,评价指标体系个性指标还不够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

2.经费预算编制精准度有待提高。由于预算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实际经费核算的科目、支出内容与预算会出现一定偏差。

3.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缺乏系统的学习,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或竣工验收的影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树立绩效理念。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更清楚地了解资金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准确做好各项资金测算,合理安排收支预算,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2.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各处室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整体和各部门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3.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工作实际需求为依据,预算编制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科学合理预测各项内容并按经济用途逐级细化分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支出结构,减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的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并发挥最大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及工作中的亮点、成绩等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分析项目的效益,有效管理红河州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中心公共基础设施,统筹管理和维护公共设备设施,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换,确保设施正常使用,保证各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采取社会化服务的运作方式,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有偿服务: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参与对空调、电梯、园林绿化管养、卫生保洁、电力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固定资产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

二是聘请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监理、造价公司对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工程进行价格审定、工程质量监理。

三是加强重点管理,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人手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日常管理重点放在对水、电、安防、消防、电梯、夜景灯光、空调、会务音响的使用维护及园林绿化管护。并采取轮流值班制度,节假日由专业技术人员带班制度,保障行政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夜景灯光、电子大屏、喷泉的正常开放。

四是根据管理职责,针对项目实施涉及业务科室,制定项目科室工作职责,业务操作流程。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附件2024.xlsx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