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qzgljds/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编〔2014〕55号)文件规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司法局和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编〔2021〕34号)文件规定,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
(2)人员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末人员编制1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0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4人,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5人。
2024年人员变动情况为:我单位上年度年末实有人数11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5人、工勤人员5人),本年退休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调入2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最终减少2人。
财务人员设置情况:财务科4人,科长1人,副科长(兼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全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和省戒毒管理局“七抓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教育戒治质量,防范化解风险,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稳定保卫战。
一是坚持塑造铁军,建设高素质警察队伍。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狠抓警察执法权益、执法监督建设、政治理论武装、业务知识培训、警务技能培训等工作,重点加强实战化建设,分类别、分业务针对岗位专业需求,科学开展“教、学、练、战、考”为一体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意识,秉公用权、拒腐防变,坚持公与私的“警戒线”、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时刻强化自律意识,时刻警惕各种诱惑,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场所规范干净运行。
二是坚持高标高质,切实维护场所稳定。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持续完善安全研判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加强意识形态、信访安全和戒毒人员思想动态研判,进一步提高安全研判的全面和准确。加强对所区安全的检查巡查,积极查找安全隐患风险点,充分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强化对戒毒人员的走访摸排,充分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对重点人员的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常态化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突出违法犯罪线索的深挖彻查,纯洁场所安全环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全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开展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不少于1次,召开党委会议次数不少于10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不少于8次,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次数不少于12次,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少于12次,全年开展党课教育不少于13次,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达100%。
2.始终如一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戒人员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少于12次,开展视频巡查监查不少于500次,组织开展“两违一危”品清查检查不少于7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不少于30次,保障无涉密事件发生,开展“每周一课”法治教学不低于40课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消防火灾处置等各项安全演练不少于10次,强戒人员课堂化教学不少于360次。安全管理“六无”完成、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率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及时率达100%。
3.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戒人员依法收戒率、入所教育参与率、入所健康检查率和出所评估率达100%,戒毒人员改好率达96%。同时,完成警察服装采购发放工作,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2人,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数量2套,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不少于103人。
4.坚持保证质量,完成改扩建项目建设。促使各级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尽快开工建设改扩建项目接入市政雨污管网和入所道路工程,全面推进改扩建项目尽早实现竣工验收。
5.全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时完成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及时率达100%。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80%;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95%。年末,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通过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逐年降低复吸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所内无毒品流入,无强戒人员逃跑。强戒人员满意度和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设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上级部门及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45条绩效指标,其中:其中:数量指标20条、质量指标12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 | ≥1次 | |
开展党委会议次数 | ≥10次 | |||
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 | ≥8次 | |||
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次数 | ≥12次 | |||
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 ≥12次 | |||
全年开展党课教育 | ≥13次 | |||
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 | ≥4次 | |||
开展视频巡查监查 | ≥500次 | |||
组织开展“两违一危”品清查检查 | ≥7次 |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 | ≥30次 | |||
涉密事件发生量 | ≤0件 | |||
开展“每周一课”法治教学 | ≥40课时 | |||
开展禁毒宣传 | ≥12次 |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 ≥12次 | |||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消防火灾处置等各项安全演练 | ≥10次 | |||
戒毒人员课堂化教学 | ≥360次 | |||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 | =2人 | |||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数量 | =2套 | |||
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 | ≥103人 | |||
工程量完成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 | ≥100% | ||
安全管理“六无”完成率 | ≥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
警察服装采购完成率 | ≥100% | |||
入所教育参与率 | ≥100% | |||
入所健康检查率 | ≥100% | |||
强戒人员依法收戒率 | ≥100% | |||
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 | ≥100% | |||
在所涉毒人员管理 | ≥100% | |||
戒毒人员改好率 | ≥96% | |||
出所评估率 | ≥100%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率 | ≥100% | ||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及时率 | ≥10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
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 =效果明显 | |
复吸率逐年降低 | =效果明显 | |||
维护社会稳定 | =效果明显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所内无毒品流入 | =100% | ||
无强戒人员逃跑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强戒人员满意度 | ≥90% | |
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落实该项工作由财务科具体负责,并由分管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制度建设
根据相关的绩效管理文件要求,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下发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司强戒〔2020〕7号),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同时,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红司强戒〔2020〕6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红司强戒〔2021〕83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等7个绩效规章制度的通知》(红司强戒〔2021〕93号 )等制度,对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作出明确规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4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六是配合好财政部门做好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6号)文件,2024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总收入3,5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91.16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82万元(财政拨款22.00万元、其他资金0.82万元)。
表1:整体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 | 年初预算支出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513.16 | 基本支出 | 3,491.16 |
项目支出 | 22.00 | ||
小计 | 3,513.16 | 小计 | 3,513.16 |
其他收入 | 0.82 | 其他支出 | 0.82 |
合计 | 3,513.98 | 合计 | 3,513.98 |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3,49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5.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6万元,资本性支出34.28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22.00万元,均为警察服装经费项目。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财务总收入为4,7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13.98万元的134.17%,完成全年预算4,714.77万元的100%,较上年财务总收入68,97.84万元,减少21,83.06万元,下降31.6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有改扩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本年改扩建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总支出为4,7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13.98万元的134.17%,完成全年预算4,714.77万元的100%。其中项目资金收入1,385.30万元,支出4,714.7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项目收支明细如下:
表2 项目支出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结余 | 资金使用率 |
红财预发〔2024〕88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资金 | 804,788.04 | 804,788.04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4〕30号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 | 940,816.00 | 940,816.00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3〕49号(绿化项目)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4〕30号智慧戒毒建设项目资金 | 8,104,740.00 | 8,104,740.00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4〕2号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 2,390,416.39 | 2,390,416.39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3〕39号(防艾回访业务费)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 | 33,027.80 | 33,027.80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4〕30号警察服装专项经费 | 174,995.43 | 174,995.43 | 0.00 | 100% |
红财政法指〔2024〕20号警察服装经费 | 200,220.61 | 200,220.61 | 0.00 | 100% |
红财预发〔2024〕89号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 | 3.87 | 3.87 | 0.00 | 100% |
红财政法发〔2024〕18号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 203,995.00 | 203,995.00 | 0.00 | 100% |
合计 | 13,853,003.14 | 13,853,003.14 | 0.00 | 100% |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收入合计4,714.77万元,支出合计4,714.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初设定45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44条。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实际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76.52%,未完成主要原因为:因库款原因,部分已完成相关采购程序的资金未能支付,影响支出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为“优”。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4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0条、质量指标12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2)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2024年预算批复我所项目1个,即警察服装经费,项目资金22万元,属于重点任务范畴,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4年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6.52%,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80%以上;截至2024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8.99%,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95%以上。
(2)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82万元,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3)“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2023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7.96万元,2024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9.9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73.9%。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21万元,实际支出数9.91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1.16%。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2024年政府发生采购161.44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6)收入合规性分析。我所的收入主要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性分析。我所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达100%。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四个暂行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和办法。2018年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2021年成立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
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24年,我所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戒治管理,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抓实教育戒治,戒治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扎实推进业务达标创建工作。按照年内完成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和生活卫生达标工作目标,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对标对表验收标准,细化责任落实。生活卫生工作已通过省戒毒管理局的实地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已完成了工作内容,提交了申请,等待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工作。坚持把“一体两翼”重要工作作为发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戒毒工作由被动收治戒毒人员向联动式、开放式、服务式转变。加强与禁毒委、街道、乡镇合作共建。分别筹建完成红河县、弥勒市、蒙自市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
三是高效推进所内矫治。坚持教育戒治中心任务不动摇,深化统一戒毒模式提档进位,创新运用各种教育矫正方法手段,加强场所文化建设,规范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辅助教育等工作标准和效果评估,制定康复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与红河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戒毒理论和课题研究,推广成果运用,教育矫治质量显著提升。积极落实教育帮扶双向联动机制,与红河诚信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书》,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家政绿化、摩托车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场次和就业推介活动1场次,为戒毒人员出所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邀请州四院、民盟红河州委等社会团体入所开展帮教活动6场次。
四是抓实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活动,不断推进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双向联动机制,多层次、广覆盖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禁毒法治宣传“六进”活动16场次。抓实所管安全,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五是抓实生活卫生,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严把食品安全关。强化戒毒人员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场所生活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加大对食品采购验收、检测、留样、加工、储存、分发等重点环节的管控防范,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冷冻猪、牛肉等冷链食品进入场所,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严守场所安全第一道防线,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拓展社会医疗协作,巩固“医联体”建设成效,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不断加强医联体合作与专科联盟建设,保障戒毒人员“绿色就医通道”持续畅通。不断探索合作新模式,构建医师派驻以及专家工作站建设,开通实时网络视频通信、建立微信业务交流群,做好所内日常诊疗,大幅提高场所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全力保障戒毒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健全戒毒人员医保参保机制,认真落实应保尽保,戒毒人员参保率达100%。强化场所规范化管理。以场所搬迁为契机,积极推进戒毒人员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目前已取得戒毒人员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卫生等级B级。实现戒毒人员着装与全省统一,进一步规范了戒毒人员着装管理。抓好戒毒人员伙食管理,依法依规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戒毒人员吃饱、吃热、吃熟、吃卫生、吃够标准。
六是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执行“三管三必须”,经常性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制度的落实,制定全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提升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细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压紧压实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抓早抓实防灾减灾。积极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演练工作,加强物资储备工作。加强与红河州应急管理、地震和消防救援部门的联系,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反应迅速,指挥通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7次,演练7次。
2.实际完成率
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20条数量指标,年底全部按量完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3.完成及时率
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4条时效指标,年底实际完成2条,未完成2条。是截至2024年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6.52%,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80%以上。截至2024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8.99%,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95%以上。
4.质量达标率
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2条质量指标,年底全部按质完成。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购置采购完成率100%;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100%;单位设备实施完好率100%;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100%;疫情防控覆盖率100%;戒毒人员改好率95%;出所评估率达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0%;食品留样率100%;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100%;改扩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政法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不涉及经济效益,故年初未设置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部门履职,提高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建设,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守住“零输入”底线。完善一、二级物资储备管理,建成与需求相适应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方案、应急队伍和隔离场地。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戒毒人民警察铁军,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助力场所“六无”目标实现。推进统一戒毒模式提档晋级,实现统一戒毒模式建设高质量发展。通过对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分析,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良好。
4.行政效能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2024年度未发生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2024年强戒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单位改扩建及相关配套项目已全部完工,并经州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但因项目资金未全部到位,目前尚有应付未付工程款1,460.87万元。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得到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尽早将未付工程款拨付到施工单位。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
一是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二是项目业务科室积极参与全过程绩效管理,以项目业务科室为主、财务科室协调指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二)抓实事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源头管控
从项目立项必要性、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多维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不断强化预算源头管控,防控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
(三)聚焦绩效目标编审工作,充分反映产出和效益
一是在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二是从项目资金申请、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方面,按照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审核;三是将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和批复的绩效目标与预算一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及时分析偏离原因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财务科按照州财政局相关要求,统一组织相关责任科室负责按步实施,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作出说明。
(五)扎实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财政要求,由财务科室负责推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责任科室负责梳理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完成部门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