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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自动生成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维护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满足强戒人员医疗生活实际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安全有序、关怀服务的方针,更好地促进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强戒人员日常生活、就医,使其安心戒毒、降低复吸率,维护社会安全和谐。2024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到项目资金1,385.30万元,其中:非涉密项目2个,为警察服装经费37.52万元(包括:本年下达资金20.02万元,本年将上年末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列为暂付性款项的警察服装专项经费17.5万元);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3.87元。其余7个项目为涉密项目,分别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资金80.48万元,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94.08万元,绿化项目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智慧戒毒建设项目资金810.47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39.04万元,防艾回访业务费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3.3万元,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0.4万元。涉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实施、管理情况本次自评报告中不做描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警察服装专项经费项目

总体目标:为维护人民警察执法形象和警用制式服装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管理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超范围配发现象。参照部门职责职能,结合全所干警实际,对干警服装、标志及配饰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实现干警服装管理规范化,保障全所干警按时着装和换发使用到期的服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所干警能按时、按质、按量配发、换发服装和标志。通过采购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进一步提升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戒治、康复训练的水平,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和提高戒毒人民警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促进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红河州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阶段性目标: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采购任务,采购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人民警察编制人数110人,人民警察在岗人数105人。配发首次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人数2人,首次配发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数量2套;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03人,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换发工作。通过履行部门职责职能,规范人民警察执法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进一步维护执法严肃性,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涉密。

3.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涉密。

4.绿化项目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涉密。

5.智慧戒毒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涉密。

6.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涉密。

7.防艾回访业务费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涉密。

8.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涉密。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了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为组长,所党委班子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掌握2024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及范围:2024年度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8)《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财绩〔2019〕6号 );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20〕7号);

(10)《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11)《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1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13)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各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执行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级指标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预算执行率: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效果的影响,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4.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3)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项目涉及资金1,385.30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1,385.30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等,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等。

2.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

3.分析评价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一是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二是预算执行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用以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括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一是绩效自评,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开展自评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决算项目9个,其中:涉密项目7个,该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不宜公开,每年按要求上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非涉密项目2个,分别为:警察服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5分,评价等级为“优”;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根据自评结果,通过实施项目,有效维护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满足强戒人员医疗生活实际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安全有序、关怀服务,更好地促进场所安全稳定。同时,保障强戒人员日常生活、就医,使其安心戒毒、降低复吸率,维护社会安全和谐。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决算项目9个,其中:涉密项目7个,该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不宜公开。非涉密项目2个,分别为:警察服装经费项目、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非涉密项目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警察服装经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人民警察编制人数=110人110人
人民警察在岗人数=105人105人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2人2人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数量=2套2套
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03人103人
质量指标警察服装及配饰质量合格率=100%100%
采购任务完成率=100%100%
采购服装换发放合规率=100%100%
警察服装及配饰验收通过率=100%100%
配发、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完成率=100%100%
时效指标完成服装及配饰采购、配发、换发工作及时率=100%100%
完成预算执行支付进度>=80%0%
完成预算执行支付进度>=95%99.61%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220000元200220.61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规范人民警察执法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维护执法严肃性,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警察满意度>=90%90%
强戒人员对人民警察规范执法满意度>=90%90%

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支持强戒业务单位数=1个1个
办公用品购置完成率=100%100%
质量指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率=100%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10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100%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正常办公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0%90%

7个涉密项目绩效指标事项情况不宜公开,此次不做描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本指标包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

1.项目立项:本指标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

(1)立项依据充分性

2024年下达的9个项目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警察服装经费项目根据司法部关于转发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服装保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换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驾驶员工作证和加强警服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警衔警服系统维护规范警务用品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着装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行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2024年下达的9个项目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资金科室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分析:本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2)绩效指标明确性

警察服装经费项目共设置19条绩效指标,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共设置7条绩效指标,绩效指标设置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分析:本指标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1)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项目资金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履行都要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批、拨付,程序规范。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本项目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包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

1.资金管理分析。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

(1)资金到位率

2024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到项目资金1,388.43万元,实际拨入1,385.30万元,资金到位率99.77%。

2024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

项目名称计划到位资金(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资金到位率备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资金80.4880.48100.00%
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94.0894.08100.00%
(绿化项目)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100100100.00%
智慧戒毒建设项目资金810.47810.47100.00%
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40239.0499.60%
(防艾回访业务费)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3.33.3100.00%
警察服装专项经费17.517.5100.00%
警察服装经费2220.0291.00%
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0.0003870.000387100.00%
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0.620.499.03%
合计1,388.43 1,385.30 99.77%

(2)预算执行率

2024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项目共到位州级财政资金1,385.30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支出财政资金1,385.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如下表:

2024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表

项目名称本年收入本年支出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率备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资金804,788.04804,788.040.00100%涉密项目
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940,816.00940,816.000.00100%涉密项目
(绿化项目)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1,000,000.001,000,000.000.00100%涉密项目
智慧戒毒建设项目资金8,104,740.008,104,740.000.00100%涉密项目
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390,416.392,390,416.390.00100%涉密项目
(防艾回访业务费)返还统筹的上级补助资金33,027.8033,027.800.00100%涉密项目
警察服装专项经费174,995.43174,995.430.00100%
警察服装经费200,220.61200,220.610.00100%
追加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3.873.870.00100%
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03,995.00203,995.000.00100%涉密项目
合计13,853,003.1413,853,003.140.00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

2.组织实施分析。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培训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控制制度》和《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

(2)制度执行有效性

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项目采购严格按规定手续完成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支付单据等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警察服装经费:2024年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采购任务,采购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人民警察编制人数110人,人民警察在岗人数105人。配发首次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人数2人,首次配发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数量2套;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03人,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换发工作。通过履行部门职责职能,规范人民警察执法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进一步维护执法严肃性,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按规定将单位资金利息收入纳入预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本指标包含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三级指标。

1.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警察服装经费项目,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执法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维护执法严肃性,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实施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按规定将单位资金利息收入纳入预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2.满意度

通过对人民警察和强戒人员进行调查,人民警察满意度为90%,强戒人员满意度为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使用专项资金。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各类账目财务监督明晰,制度规范。

(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对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绩效管理,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细化、量化项目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评价。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财政要求。警察服装经费项目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为0%,未达到财政“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警察服装由司法厅统一办理采购程序,到2024年10月采购才结束,因此项目执行进度受影响,影响支出进度。

七、有关建议

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弥补公用经费项目资金.xlsx
附件【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警察服装经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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