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sfj/2025-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2024年度人民监督员履职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红河州司法局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项目,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好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通过及时兑现人民监督员履职补贴,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切实给予保障。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保证每一件司法案件办理的公平和公正。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拨入红河州司法局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履职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执行率100%。经费主要用于:兑现2023和2024年度人民监督员履职补贴、相关差旅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紧紧围绕把人民监督员履职打造成监督为司法公平、公正,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为重点,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作用,确保每一件司法案件公平、公正。
2.项目阶段目标。
第一季度重点开展兑现上一年度的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未兑现的补贴及分析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情况;第二季度重点开展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的指派、审核、兑现补贴等工作;第三季度重点开展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的指派、审核、兑现补贴等工作;第四季度重点开展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的指派、审核、兑现补贴等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红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其职能为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州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州相关政策要求,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制定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组织项目实施。
红河州司法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班子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司法专项经费项目进行评价。办公室下设安全维稳组、公共法律服务组、依法治州专项组、装备财务保障组,人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强化全面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工作。
红河州司法局按照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项目的要求,设立了项目管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管理流程情况
1.立项管理
完善立项依据→比对立项标准→听取立项建议→开展立项评审→进行项目筹备→明确项目责任。
2.项目规划与监控
进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跟踪→偏差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3.风险跟踪与变更控制
风险跟踪→变更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4.结项管理
申请结项→结项评估→关闭项目→明确项目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掌握红河州司法局2024年人民监督员履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及范围:红河州司法局2024年人民监督员履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财绩〔2019〕6号 );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20〕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8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补充通知》(红财绩发〔2021〕9 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司通〔2016〕95号);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通〔2017〕96号);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最高检 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红河州司法局从制度上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严格费用控制。
以及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执行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15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2:红河州司法局部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益”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果。
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后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4.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3)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红河州司法局2024年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项目涉及资金10.00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10.00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等,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等。
2.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
3.分析评价。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一是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二是预算执行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用以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括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一是绩效自评,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开展自评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司法局项目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
根据自评结果,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项目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对检察院办案的监督职责,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确保了司法案件办理的公平和公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2024年度人民监督员参与受检察机关指定开展案件监督评议情况,本项目实施完成时间、项目投入经费,人民群众对监督评议案件的公信力、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的满意度等项目指标都已实际完成,并且大多都为超额完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红河州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专项业务培训 | 1次 | 0次 |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案评查案件数 | 260件 | 398件 |
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到位率 | 100% | 100% |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率 | 100% | 100% |
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人民监督员配备率 | 100% | 100% |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前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85% | 85% |
四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100% | 87.02% |
项目资金投入 | 10万元 | 10万元 |
提高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能力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人民群众对监督评议案件的公信力 | 95% | 95% |
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 全覆盖 | 全覆盖 |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案评查案件覆盖率 | 100% | 100% |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的满意度 | 90% | 9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在开展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履职工作中,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支付等程序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项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司法案件办理的公平和公正。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年内按照项目绩效指标组织指派好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州、县两级检察院办案活动,并及时兑现人民监督员履职补贴。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共指派399人次的州人民监督员共参加检务活动398次;进一步促进人民监督员专业素质提升,更好地开展好人民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工作依法开展,公平、公正。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最高检、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配合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参与州、县(市)两级检察院办案监督的选派工作,做到“派前相互沟通、派中相互协作、派后相互通报”的良好合作机制,加强全州人民监督员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水平和监督履职能力。通过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的监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办案监督范围全覆盖的要求,我州人民监督员参与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监督次数大幅增加,需兑现办案补贴大幅增加,而经费预算没有随监督次数的增加同步增加,严重影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办案监督的质量。
七、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保障好人民监督员履职,做好人民监督员选派参加检察院办案监督工作,建议将人民监督员履职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与监督次数同步增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红河州司法局部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