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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30-9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驻昆办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与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做好与国家各部委办局和各地驻京单位的联系工作;

  2.负责州级领导和州级各部门的接待工作,承办州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3. 及时、准确地收集和编发国内外、省内外的经济发展、政策动向、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供州委、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4. 负责做好横向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服务工作;

  5. 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驻昆明办事处的工作;

  6.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5人。遗嘱人员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红河州驻昆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委“13611”的工作思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做好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和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1.接待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机关工作的原则,努力开创“大接待”新格局。一年来,较好地完成了红河州党政代表团赴上海走访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赴京汇报走访、赴贵州招商引资、赴大理州学习考察及2019年“商洽会”等重要接待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仪表言行,接待标准、接待流程等方面,形成了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我州的实际,注重挖掘民族、地方特色,量力而行,精心接待。同时, 帮助到昆回不了家的红河州籍残疾人、困难户15人次,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坚持方便务实,勤俭节约的原则。一年来,共接待人员132批次1903人,接待支出41.9万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0.59%。

  2.政务联络工作深入开展。一年来,共协助四大机关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到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各部门办事80余次。

  3.对外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发挥我州在昆的“喉舌”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现场等方法推介红河、宣传红河,吸引更多人关注红河。

  4.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发挥对外联络的“窗口”和招商引资的“桥梁”作用,广泛开展经济协作,为全州招商引资做好服务。2019年共完成招商引资任务0.5亿元。

  5.信息调研开创新局面。驻昆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昆积极通过联络走访、网络媒体等捕捉收集各类有利于州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州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州社科联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 项目绩效金额

  2019年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本年项目收入150万元,均为对外联络工作经费。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42.8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70.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2.32万元。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水电费支出0.62万元、差旅费支出1.2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劳务费支出7.5万元、接待费支出4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元、其他交通费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

  (三)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从四个方面对我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具体要求,分别是年度预算编制制度、预算执行制度、追加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

  (四)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依据、方式、目的、内容、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第一、根据单位2019年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制定了州驻昆办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1.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业务费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很难产生经济效益。

  2.绩效自评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有一定的难度。

  3.绩效评价指标没有一个共性指标库,特别是效益指标方面。

  4.尽量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和效益。

  5.对项目评价中反映出的不足,要整改完善。

  6.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高绩效工作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按照财政局要求改进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红河州驻昆办的工作职责,为红河州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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