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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15-3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统战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州委统战部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统战工作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其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台胞关系。 

  (二)机构情况。州委统战部设置9个科室:台办(副处级)、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工作科、民主党派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外联科、侨务工作科、信息中心。 

  州委统战部有人员编制数为26人,现有人数26人(行政18人,事业2人,工勤6人);有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我部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工作及项目重点工作概述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州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和州委报告我州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拟订红河州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州委、州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拟订我州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六)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部署。领导州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指导州属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州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党委决定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州委委托,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党组,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工作,指导州工商联、州侨联、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务本年总收入895765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4219.14元,其他收入21034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33092.56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87092.56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46000元)。 

  2.部门本年支出8233290.34元,其中:基本支出6238298.58元,项目支出1994991.76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7958.5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92370.0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5588.55元,项目支出1994991.76元。 

  3.按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301类 工资福利支出4660010.82元,其中:基本工资1196645元,津贴补贴1623252.82元,奖金1108359元,绩效工资5904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363358.2元,职业年金缴费13407.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509.28元,住房公积金270432元。 

  302类 商品和服务支出2757507.94元,其中:办公费67445.3元,印刷费10427.8元,手续费580元,邮电费10581.3元,差旅费18805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9400元,维修(护)费31190元,租赁费7098元,会议费57719元,培训费252363元,公务接待费38950元,劳务费75910.29元,委托业务费602499.4元,工会经费1187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94.10元,其他交通费用326829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92.4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2136.27元。 

  303类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111.58元,其中:抚恤金244847元,生活补助497845.12元,医疗费补助40104.46元,奖励金3315元。 

  310类 其他资本性支出29660元,办公设备购置29660元。(政府采购支出8080元,涉密机不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支出20900元,自行采购680元)。 

  4.“三公”经费支出111844.1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9400元(1人台湾、1人港澳、2人越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94.10元,公务接待费38950元(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654人次),会议费57719元(召开全州统战部长会议及对台工作会议、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及宗教专题会议等),培训费252363元(全州党外干部培训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 

  5.政府采购支出8080元。(保密柜2台7000元、打印机一台1080元)。 

  四、项目概况 

  (一)红河州委统战部有1个一级项目即统战专项经费,有6个二级项目: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工作经费、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红河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专项经费、海外联谊会专项经费等。 

  (二)项目收入情况 

  2018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146000.00元,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经费1974847.00元。(其中:特需费50万元、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工作经费20万元、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33万元、红河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专项经费10万元、海外联谊会专项经费10万元、抚恤费24.4847万元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支出情况 

  1.2013499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750144.76元,主要用于的工作范围:①培育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突出“两个健康”主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搭建政商沟通交流的制度化平台,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诉求的规范化渠道;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着力提升党派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政治交接;着力于素质提升,抓好队伍建设。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破解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政治稳定、国家安全;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③州基督教“两会”、州佛教协会、州天主教爱国会等宗教团体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下,积极带领信教群众开展各项宗教活动支出。④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训教育工作的精神,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力度。⑤争取人心壮大力量,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湾亲属联系紧密的台胞台属联系服务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人士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州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⑥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建言献策、协调服务、培养人才、联谊交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⑦开展各项外联工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广泛凝聚海内外朋友,搭建招商引资、招贤引智平台。 

  2.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244847.00元。 

  3.根据我部的工作职能,项目开支范围属于部门工作业务费支出,均在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1611579.39元,即办公费33106.80元、印刷费2342.47元、手续费400元、邮电费5589.72元、差旅费23271元、维修(护)费31190元、租赁费3098元、会议费52045元、培训费52363元、劳务费11324.63元、委托业务费602499.40元、其他交通费58534.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5815.27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752.37元,即:抚恤金244847元、生活补助93525.38元、医疗费15379.99元;301类—其他资本性支出29660元,即:办公设备购置29660元。 

  五、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红河州委统战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作风转变,立足新起点,强化新举措,大力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贡献。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脱贫攻坚大会战决胜关键之年,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等内容,全州统战系统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贯穿于统战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民主党派机关、非公有制企业、民族村寨、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等。 

  2.坚持凝心聚力,服务大局作用进一步发挥。坚持州委的工作中心指向哪里,统一战线就聚焦到哪里、工作就铺展到哪里。充分发挥州委统战部作为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州委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支持各民主党派州委把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协商民主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结合。 

  3.着力提升党派工作,多党合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协助民主党派州委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标准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党对创建工作的坚强领导;实施“凝心聚力”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普惠工程”,推动创建成果与各族人民共享。 

  5.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完成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积极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全州宗教领域总体安全平稳可控。 

  6.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不断加强州知联会自身建设,多方式多渠道组织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会员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两个健康”主题进一步凸显。通过开展“两节”慰问工作、加强思想宣传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企座谈会、“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融资知识及政策培训”会等活动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家提振发展信心。 

  8.围绕争取人心壮大力量,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进一步拓展。建立台胞、台属、台商和抗战老兵、黄埔同学数据库,落实和争取各方面政策,积极做好关心关爱工作。重视和加强与台湾亲属联系紧密的台胞台属联系服务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惠台75条措施”, 不断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积极对越南、泰国等国家开展华文教育,实施好省侨办批准的各项华文教育工作项目,热情接待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来信来访,切实保护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加强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进一步深化。协同州委组织部,圆满完成各民主党派州委换届工作。加强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人才库和后备名单,积极为党外干部创造历练成长机会。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港澳台海外“六支队伍”建设。 

  10.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五是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二)专项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固定,不存在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州统战部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更新完善了《红河州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内部控制制度》、《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委统战部关于看望慰问统战工作对象的相关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部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成立项目自评工作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州财政局,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按时完成。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措施、建议 

  1.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预算追加了部分经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2.因统战工作职能特殊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属于部门工作业务费支出,均需要在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开支、301类-其他资本性支出开支,年末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所占比重超过30%。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4.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权限和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做到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5.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统战系统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制。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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