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13-7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等文件精神,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和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及时开展我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就2019年度我局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州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州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年度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3.负责全州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
4.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州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外地驻本州办事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合作工作,推进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本州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工作。
6.指导协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州级相关部门推进重点园区的“园中园”、承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7.负责全州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本州外来投资企业对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
8.会同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州投资促进信息、州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9.负责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州投资促进局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产业科、区域科、外资科、督导科、信息科、园区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
州投资促进局机关事业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2019年末,实编22人(含机关工勤人员3名),退休职工1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9年度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16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165.78万元,占100%。预算支出1165.78万元中,基本支出421.78万元,项目支出744.00万元。
(二)2019年度决算情况
1. 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总收入1403.33万元,其中:2018年度结转147.79万元<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结转128.8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8.97万元>;2019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55.5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755.36万元< 含:招商引资专项经费719万元,重庆石柱三峡库区援建经费25万元,上海房租收入成本性资金1.36万元,财政拨一次性经费10万元>,基本支出收入500.18万元)。
2.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总支出118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16万元,项目支出696.22万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433.5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7.4%,商品和服务支出41.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92%。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四)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2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2.4万元,下降4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40%,公务接待费支出38.57万元,比上年减少35.20万元,减少47.72%。
(五)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物;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做到定人、定物、定位;三是强化管理,所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四是厉行节约,把好资产采购关,防止重复购买,对单位固定资产统一采购、多人经办, “货比三家”,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
(六)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15号),下达我局2019年招商引资专项目预算经费719万元。州财政局以《下达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红财预指〔2019〕046、203、342、352、421、509号)拨付州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19万元,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19〕29号)下达相关市县2019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1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7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州投资促进局本级2019年度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批复收入719万元,2018年度结转128.82万元,合计收入847.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支出661.76万元,结转186.06万元。其中:
(1)《州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预算经费》(红财预指〔2019〕046号),收入入95万元,支出92.37万元,结转2.63万元;
(2)《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经费》(红财预指〔2019〕203),收入135万元,支出130.54万元,结转4.46万元;
(3)《州投资促进局环渤海片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红财预指〔2019〕342号),收入50万元,支出50万元;
(4)《州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珠三角片区委托招商服务费)》(红财预指〔2019〕352号,收入70万元,支出56万元,结转14万元;
(5)《州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红财预指〔2019〕421号),收入115万元,支出59.31万元,结转55.69万元;
(6)《州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红财预指〔2019〕509号),收入154万元,支出44.71万元,结转109.29万元;
(7)《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19〕29号)下达相关市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
(七)经费管理情况
1.树牢法规观念,纪律意识,杜绝违规违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2.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有序。把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管理,严把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
3.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经费的安全。
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以透明求公开,以公开求规范,有力促进经费管理使用的安全、有序。
5.注重绩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为切实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工作全面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成立了州投资促进局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分析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形势,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监控、评价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绩效工作落实,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强化结果运用。
6.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红河州招商引资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招商引资州对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片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制定完善了《红河州片区招商经费管理规定(试行)》、《州投资促进局国内公务接待规定(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公务卡管理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培训费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明确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一)首抓政治建设,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局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以政治上的看齐为先导,引领思想、认识和行动上的看齐,确保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的前进。三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局党组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牢抓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任务分解的通知》《中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印发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3个清单的通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环节、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风险点,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共梳理排查风险点53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63条,规范各科室权利运行流程、财务报销流程。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把制度治党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重点抓住“管钱人”和“用权人”两个高风险点,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内部沟通制度》《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红河州投资促进局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等12个制度。四是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支持配合好州纪委、监委的各项工作,做到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努力提升招商队伍素质。坚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招商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健全招商队伍选拔、使用、培训和考核机制,把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第一线,加大招商谈判、跨境电商、互联网思维等学习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解放、迸发激情、勇于担当、团结奋斗的高素质招商队伍。
(四)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和“挂包帮”“双联系”工作。一是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交流和自学等方式相结合,切实发挥“九进”活动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机关内部网站、微信、QQ、标语、广告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创建“进机关”的目的和意义,创建的内容和要求,使整个创建活动入耳、入脑、入心,做到人人参与,个个知晓;利用节庆日,采取文体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党的民族宣传教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二是积极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向市民宣传创文小知识、扫黑除恶知识,鼓励市民安装“智慧蒙自app”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城知识和文明理念,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全年共组织开展创文志愿者服务活动46次284人次。三是抓实“挂包帮”“双联系”工作。先后集中组织党员干部13批次82人次到堕谷村、树皮村开展“挂包帮”定点帮扶工作,送去米、油、棉被等慰问品和慰问金共计3万余元。协调社会、企业等为帮扶村落实了价值11.2万余元的50盏太阳能路灯,3.87万元的"金种子"助学物资,3.2万余元的爱心书屋,积极协调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6.5万元。扎实推进“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完善了党组织日常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三会一课”计划、集中学习制度及计划等制度和计划;认真指导村党总支及所属支部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整合经费2万元建立了标准化党员活动室;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支部互助活动等形式,加强机关支部与农村支部联动,机关党员、农村党员互动,加深感情,促进工作。
(五)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努力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根据《云南省招商引资委员会关于2019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19〕1号)下达的2019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为主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增强信心,全面把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整合州县(市)招商资源优势,着力强化“一把手”招商,落实县市和部门责任,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多种务实管用的招商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到红河投资兴业,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力,努力完成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履行“一把手”招商职责。继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招商,各县市、园区进一步压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全力构建“党政主抓、县区管块、部门抓条、各方协同”的大招商格局。
2.注重上下联动,扎实盯紧盯牢重点招商项目。在州级挂钩领导的牵总带领下,整合各责任部门、县市工作力量,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促进全州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稳增长。
3.精准布局策划,夯实招商基础。一是科学编制规划。二是梳理目标企业。
4.注重招商质量,着力招大引强。持引资数量与质量并重,更加突出大项目、产业链项目,带动引资质量提升。
5.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优惠政策。一是制定专项政策。二是汇总普惠政策。
6.全力主动出击,狠抓精准招商。一是紧盯大企业。二是构建产业链。
7.强化平台搭建,扩展区域合作。一是积极“走出去”。二是热情“请进来”。三是主动“融进去”。
8.大力筑巢引凤,聚焦园区招商。
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060亿元;2、实际利用外资1269万美元以上;3、完成年度援建重庆石柱县黎场乡资金补助工作;4、完成年度党建工作;5、完成年度定点扶贫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州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085.7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1060亿元的102.43%,同比增长13.02%;2、实际利用外资1458.74万美元(待省级确认),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1269万美元的112.56%,同比增长10.69%;3、按上级要求拨付重庆石柱县黎场乡援建资金25万元,完成年度援建重庆石柱县黎场乡资金补助工作;4、全面完成年度党建工作;5、高质量完成年度定点扶贫工作。
五、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等文件要求,一是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在部门预算“一上”时,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申报;二是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三是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绩效自评指标,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六、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我局主要工作职能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定点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和计划以及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通知》(云招商委办发〔2019〕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全州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下达的2019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依据,充分量化、细化评价体系指标,形成科学完整的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评价方法。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
3.指标体系调整情况。
2019年度因省投资促进局工作方式发生变化,不再拨付省对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年初申报的争取上级资金≧10%的指标予以调整,不再列入评价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指导和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明确职责,科学安排部署,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传达学习红政办发〔2015〕171号、红财预〔2015〕97号、红财预〔2015〕98号、红财预〔2018〕96号、红财绩〔2019〕3号等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
2.严密组织,科学安排,调整完善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
3.提出要求,健全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
第二阶段:绩效自评
1.收集、整理资料;
2.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
3.报送州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目的
掌握我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四)绩效评价原则
按《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规定,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及2019年整体工作情况,对照州投资促进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7.34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发挥绩效评价“助推器”的作用,总结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三)结果公开,强化监督,接受合理意见,赢得支持,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后,绩效评价工作已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日趋专业化,存在绩效评价专业知识不足的情况。
2.对标各级绩效评价工作规章制度,还存在理解、掌握不够,部分三级评价指标不够科学的情况。
3.在预算控制中,因部分不可控因素及为保障下年度预算经费下达前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必需留有节余,导致年度预算执行率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队伍建设,从机制体制上解决人员不足,业务技能不精的问题,并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和能力;
2.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原则做好年度预算编制。进一步提升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严守财务标准制度,杜绝违规违纪。
4、强化资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认真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严格资产报废处置。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好“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关,杜绝挪用和挤占,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为保障次年预算下达前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需留有招商引资专项经费节余;
(二)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按省级任务数执行;
(三)根据相关要求,部分内容暂不公开。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