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11-1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1.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
2.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3.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二)机构情况
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为州机关事务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截至2019年12月统计,在职实有人数8人,车辆编制142辆,实有车辆141辆。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编在岗人员8人,其中管理岗位5人(七级职员1人,八级职员2人,九级职员2人);工勤岗位3人(高级工2人,普通工1人)。
(四)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州上下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机关事务局的有力指导下,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红河州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经过了三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降低了运行成本、减轻了财政压力。二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方式,有效解决了过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堵塞了车辆维修保养报销各种费用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群众关心的公车私用、违规停放、乱停乱放等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三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年来,我们坚定信心谋发展,用心用情做服务、真抓实干提质量、立足本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主要抓好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好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
二是着力抓好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高效运转、规范管理,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立足职责、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着力加强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所有公务用车车辆安装GPS互联网+公车平台系统管理 。
二、项目自评情况
2019年,本单位列入预算的项目为房屋租赁费,项目资金48万元,租用地址为:蒙自市明珠路公务员小区康达商务楼三楼,面积1500平方米。租期为6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8万元,全年预算数48万元,全年执行数48万元,绩效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100%,完成情况:完成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绩效目标表(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为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成立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州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为保证项目工作的开展,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在项目经费预算时就编写了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再报财政审核。
通过改革,实现全州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安全可靠便捷、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管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红河州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的方式进行,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认真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五、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按实际费用向州财政局申报,经州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额用于所实施的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项目实际支出,向州财政申报批复资金39.95万元,由于车辆运行费用紧张,剩余8.05万元经批准后更改计划指标为车辆燃修费。
2.资金到位。截至2019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48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19年12月底,项目资金48万元全部支完,主要用于办公房屋租赁费、车辆燃修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州财政局,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四)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有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