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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05-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统计局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州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落实见效、有所作为”的工作要求,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保障网络数据安全,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全力推进各项统计管理和业务工作。

  (1)完成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2)州、县、乡统计信息内、外网日常维护,机房建设维护,保障各级统计部门数据正常上报。

  (3)加大对GDP核算的统计监测。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的学习宣传。探索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

  (4)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决策与咨询》《经济信息》《政务信息》《统计专报》,提供给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决策参考。

  (5)做好“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数据收集和上报。

  2.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9]15号),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总投入264万元,2018年结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9.21万元,合计303.21万元,具体如下:

  (1)统计信息化专项经费40万元;

  (2)统计专项业务费195万元;

  (3)“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经费”费9万元;

  (4)统计资料编印费20万元。

  (5)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9.21万元(上年结转。红财预发[2018]37号2018年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3.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统计工作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

  1.依法统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大对《统计法》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效开展各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

  2.统计方法创新:进一步推进面实施“一套表”和“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加大企业的“纳规”工作力度;研究探索“三新”统计工作,不断完善网络批零业统计方法。

  3.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护,不断完善统计“名录库”,提高数据收集的准确度和时效性;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依法纪统计的能力;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保障能力。

  4.统计服务: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按时撰写有质量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出研判建议,并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按月编印《2019年红河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编印《2019年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等资料,规范数据使用,使统计资料更好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统计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做好日常统计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全州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财政投入的绩效目标是:

  1.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决策与咨询》《经济信息》《政务信息》《统计专报》,提供给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决策参考。

  2.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和其他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核算、分析。

  3.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络直报系统的安全运转。

  4.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和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

  5.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的学习宣传。探索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资金安排程序:单位编制预算报州人大审核→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文件→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申请→财政批准并下达预算指标→单位提交用款计划→资金下达。

  资金落实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8]15号),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总投入303.21万元(含上年结转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9.21万元),支出303.2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红河州统计局内部管理》中的每一项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允许接触和处理经济业务。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的方式共同作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和完成情况。

  1.统计资料编印费:根据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的需要,与印刷厂签订编印合同后,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实施;近两年来合同实施较为顺利,没有调整过合同内容。一年来共编印《红河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12期、《2019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500本、《2019红河州统计年鉴》700本、《决策与咨询》55期,《红河州政协会统计公报》790册,《红河州人代会统计公报》800册,各类信息被省统计局内网采用128篇。

  2.统计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由红河州电信公司中标,中标完成后由州电信公司专人负责光纤接入、设备调试和日常运行维护,完成部署后州统计局组织专人进行并发测试,并完成验收工作。统计信息化建设替代传统会议形式,减少碳排放,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办公。网络设备质量及稳定性、速率及稳定性都达到较高标准,网络安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信息化建设使企业网络直报得到加强。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在建国70年之际,购置了网络防火墙、交换机和安全管理平台软件,统计数据上报的安全性得到加强。先后制定《红河州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网络安全的通知》、《红河州统计信息网络维护管理规定》及《红河州统计信息网责任分工一览表》,并购置了网络等级保护设备,确保红河州统计网络畅通,各项应用正常运行,特别是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视频会议系统等影响统计工作的重要应用系统

  3.“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经费:按照国家、省、州的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制度,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核算和数据上报。样本的抽选及核定,完全由国家按照方案抽取,州统计局进行了严格把关;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专业推进;填报阶段的质量控制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填报的主要经济指标逐一进行了原始台账比对,确保数据质量落到实处,同时紧盯部门造车等弄虚作假行为滋生确保过程依法推进。

  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2019年以来,州委、州政府把做好“四经普”工作列入了全州重要任务、重大工作的范畴,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了“四经普”现场入户登记工作;二是开展了“四经普”自检自查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国家经普办和省经普办对我州进行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四是做好经济普查质量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五是切实抓好泸西、建水经济普查违法案件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共普查登记二、三产单位44333户,其中:法人单位35714户,个体经营户28.94万户,其中:有工商及税务登记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4.18万户,各项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统计专项业务费:开展《统计法》宣传并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2019年“双随机”检查等11项工作已实现预期整改目标,对105户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全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在省统计局调研时提出的“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做好统计人才的规划及管理,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的指示精神,制定《乡镇统计员业务培训方案》和《红河州统计干部赴浙江大学培训方案》。2019年,在浙江大学举办红河州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县市统计局领导班子、业务骨干、州统计局业务骨干共60人参加了培训,增强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的提升,为完成统计局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项目资金全年投入303.21万元。预期主要社会效益是:根据各项数据统计结果,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分析。社会公众和各级各部门在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中有使用统计数据。预期生态效益是:统计信息化建设替代传统会议形式,减少碳排放,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办公,降低办公成本。

  全州上下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月度、年度及“两会”期间均能第一时间通过我局编印的相关统计资料了解我州最新统计资讯,简便快捷地对全州经济运行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研判,为加快建设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规划决策提供较为翔实的参考依据。通过各种统计资料的编印及发放,全州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在月度、全年等各个时间节点均能“快、精、准”地了解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概况,甚至可以了解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发展轮廓,既提供了有效的统计服务保障,又节约了数据流转时间。

  1.统计资料编印:项目首先是参考国家及省统计局相关规范模板运作的。项目实施进度在各个时间节点均能有效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需求:月度有《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时奉上当前全州经济推进情况;“两会”期间,《统计公报》第一时间为全州代表诠释我州当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概况,为代表们对政府决策表决提供信息咨询;《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各级各部门准确展示上年州、县、乡三级发展成果,为下一步工作推进进行目标校正;年末则有《统计年鉴》提供较为翔实的分领域、分行业的统计数据资料,是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查阅历史、制定规划的收藏重要文献。基于当前网络办公保密安全、个体网络操作的差异性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考虑,当前一段时期内,统计资料编印发放,为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作为信息咨询参考的一种方式将继续存在。

  2.统计信息化建设经费:经信息技术科计算机人员进行线路压力测试、网络断点测试等网络连接测试后,网络线路均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完成后,改善了原有网络延迟问题,数据传输效率提高,一套表、联网直报等应用系统得以加强,报送报表效率显著提高,对统计工作制度改革打好网络基础,进一步增加了网络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应用的部署,对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作用巨大。由信息技术科进行日常维护,州统计局每年支付电信公司线路租用费,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优化网络环境的同时,对网络安全方面的工作做进一步部署。

  3.“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经费:样本数据验收上报后没有收到国家及省的查询及数据核对通知,侧面反映我州“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家的认可,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了统计数据咨询服务。

  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经济普查是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查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客观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反映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等方面的新进展,推进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5.统计专项业务费:按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统计工作新实践,切实履行“记分员、监测员、服务员”新角色,强化了统计工作职责,明确了统计工作任务。准确把握工作全局,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及时提供决策咨询,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保障。

  对全州统计人员岗位培训,有效促进统计局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的提升,为完成统计局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培训了一批高质量的基础统计员;大力的培训工作为统计工作打造了良好的氛围,最大限度的提升了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出发,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整章建制,规范行为,不断加强人事工作的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探索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不同人员业务交流,逐步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有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由局办公室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按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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