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04-6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我局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共5个,金额805万元,其中: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500万元;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150万元;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经费100万元;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万元;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25万元(州政府大楼保洁费);调整预算增加项目共6个,金额645.07万元,其中:州行政中心东面四条人行通道亮化发行经费57.23万元;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342.84万元;接待办、驻京办、驻昆办经费120万元;七十周年国庆氛围营造经费80万元;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5万元;州机关事务局涉改部门名牌制作经费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履行机关事务局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及维护维修,保障水电、消防、电梯、安防、空调、音响系统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做好州级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中心道路维护维修、环境卫生保洁、喷泉、灯光亮化、园林绿化管护、会议服务、干部周转房管理工作,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向前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州机关事务局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到位情况
根据红财预发〔2019〕15号《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州财政局下达年初预算项目经费805万元,其中: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500万元、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150万元、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100万元、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万元、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25.00万元。调整预算拨付项目经费:州行政中心东面四条人行通道亮化改造经费57.23万元(红财预指〔2019〕525号);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342.84万元(红财预指〔2019〕402号);接待办、驻京办、驻昆办经费120万元(红财预指〔2019〕524号);七十周年国庆氛围营造经费80万元(红财预发〔2019〕116号);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5万元(红财建发〔2019〕148号);州机关事务局涉改部门名牌制作经费10万元(红财预指〔2019〕546号)。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支出为779.56万元,其中: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支出474.56万元,用于支付行政中心四幢办公楼主体共用设施、会议中心及以外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费、16.98万平方米室外环境卫生保洁费、596.3亩绿化管理费、会务服务聘用人员劳务费、绿化管养护费、水电费、35套干部周转房维护维修费、14部电梯维护维修费、空调系统维护维修费、消防系统维护维修费、安防系统维护维修费、音视频操作系统社会化服务费、电力托管费、灯光喷泉维护维修费;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支出150万元,用于支付五项文化中心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费、水电费、13万平方米室外环境卫生保洁费、道路路面维护维修费、灯光喷泉维护维修费;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支出100万元 ,用于支付五项文化中心214亩绿化管理养护;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万元,用于红河会堂会议服务购买杯子、茶叶、擦手纸、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及卫生保洁费支出;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25.00万元,用于支付州政府办公大楼卫生保洁费支出。
调整预算项目资金支出:支付州行政中心东面四条人行通道亮化改造经费57.23万元;清理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342.84万元;接待办、驻京办、驻昆办经费120万元用支付州级行政中心安防监控系统提升改造费90万元、支付州行政中心绿化管养费10万元、预付电费13万元、预付水费7万元;支付涉改部门名牌制作经费10万元。
年末结转项目资金: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25.44万元(用于预留红河会堂聘用人员2020年1-2月工资及水电费);七十周年国庆氛围营造经费80万元(12月31日指标下达后财政收回额度);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5万元(项目工程于12月启动,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对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坚持“一个原则”专款专用,做到“四个保证”:保证红河会堂聘用人员、绿化管养聘用人员工资如期发放;保证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正常运行;保证水、电、卫生保洁、绿化管养费的正常支付;为州级领导做好服务,保障35套干部周转房设备设施更换、维护、维修和正常使用。制定《州级事务管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州级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采购接待和物品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项目支出实施后,州级行政中心各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园林景观效果大幅提升,会议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节约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发挥了州级行政中心的经济、政治、社会效益,具体体现:
1.通过强化基础设施维护保养,保障了各类设施运行安全可靠,为州级行政中心的各单位提供了优质的办公环境和条件,确保了政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园林绿化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州级行政中心逐步打造成为集科普、观赏、生态为一体的热带、亚热带植物园,发挥了它的科普教育和示范作用, 成为滇南中心城市的一张宣传名片。
3.会议中心进一步发挥服务窗口示范作用,优质的会议服务赢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和赞誉,在机关和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成为红河州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4.节约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在州直机关中广泛开展节能、节电、节水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节能氛围,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效能意识,为节约型机关建设奠定了工作基础。
5.随着州级行政中心科普植物园的打造及广场设备设施的完善,粗放绿化带6公里健康步行道的完善和维护,特别是在完善和改进红河广场、五项文化中心配套公共设施,实现节能降耗的同时,流光溢彩的音乐喷泉和美轮美奂七彩飘带仍然能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吸引了大批外来的公务、商务人士和旅游团队到蒙自参观学习、观光游览、休闲娱乐,拉动当地经济增长,为红河州旅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综合评价结论及得分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接此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绩效评价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收集项目管理资料,如实反映我局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我局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进行自查自评。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我局有健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节约,透明度高,各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财务制度及我局的物资、工程采购制度,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即能履行我局工作职责又能够保证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保障作用。根据我局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9年,本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没有专业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3.希望财政部门能进一步对绩效管理进行培训,提高绩效工作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本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红河州机关事务局“管理、服务、保障”的工作职责,确实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向前发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