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00-116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关于各预算部门完成当年州本级预算安排所有项目资金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我委及时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州委政法委机关是州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主要负责收集、掌握全州综治工作的信息和动态,调查分析全州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综治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县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维稳指导科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发现的突出涉稳问题,及时预警并跟踪督办;统筹督促指导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纠纷进行排查;协调和指导重大突发事件、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加强与各县市、各单位的联络工作,推动和促进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机构和管理体制。机构情况:州委政法委内设8个科室和政治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属财政全供给单位。州委政法委人员编制属于秘密(略)

  (三)部门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

  部门总体目标:2019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抓实综治巡视、“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在走访中交流中宣传和普及政策知识,做到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内部宣传、专题宣传,集中开展“六个一”法治宣传活动(一批宣传材料、一批公益广告、一批报道、一批视频专题片、一批深度策划、一轮宣教活动。二是强化队伍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政法工作能力向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认真做好红河长安网、红河政法委微信、微博宣传工作。红河长安网每月完成稿件数80篇。四是完成综治维稳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和指标。五是全州完成新建7000个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备的任务。六、完成州县两级视频联网基础平台和综治中心建设。

  二、整体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2,133,672.16元(其中:2010301款基本支出拨入经费282,656元,占总收入的0.88%; 2010399款项目拨入经费360,000元,占总收入的1.12%;2013101款基本支出拨入经费8,446,879元,占总收入26.29%;2013199款项目拨入经费1,292,200元,占总收入4.02%;2040219款项目拨入19,476,000元,占总收入60.61%; 2049901款项目拨入670,000元,占总收入2.09%;2080501款基本拨入经费343,528元,占总收入1.07%;2080505款基本拨入经费583,799.16元,占总收入的1.82%。2080801款本拨入经费175,165元,占总收入的0.55%,2210201 款基本拨入经费503,445元,占总收入1.57%。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7,205,147.64元(其中:2010301款基本支出358,952.84元,占总支出的1.32%; 2010399款项目支出213,016.43元占总支出0.78%;2013101款基本支出7,965,291.33元,占总支出29.28%;2013199款项目支出2,401,789.48元,占总支出8.83%;2040219款项目支出14,013,503.10元,占总支出51.51%;2040219款项目支出647,517.30元,占总支出2.38%2080501款基本支342,668出元,占总支出1.26%;2080505款基本支出583,799.16元,占总支出的2.15%。2080801款项目支出175,165元占总支出的0.64%,2210201款基本支出503,445元占总支出1.86%;支出占总收入的84.66%,年终经费结余6,977,482.7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612,985.74元;项目支出结余6,364,497.04元;),结余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71%。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205,147.64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156.33元;项目支出1,745,0991.31元)。工资福利支出为8,275,317.96元,占总支出30.42%;(基本工资1,941,532元,津贴3,277,983元;奖金1,933,05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01.80;养老保险缴费583,799.16元;住房公积金503,4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273元,占总支出2.05%,;商品和服务支出3,837,405.58元,占总支出14.1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14,013,503.10元,占总支出51.51%;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20,648元,占总支出1.91%)。

  (三)财政拨款结余明细情况:

  2019年截至12月31日, 财政收回2018年结余资金280,028.83元;结余: 6,977,482.78元,其中:人员经费186,390.93元;日常公用经费426,594.81元;项目经费6,364,497.04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元902,000.14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应用项目5,462,496.90元)。

  (四)预算资金执行绩效完成情况

  2019年度部总预算资金14,336,1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资金12,162,700元(含我委项目经费1,270,000元,州级四个部门转移支出930,000元、下拨县市500,000元和公共联网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应用项目2,3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9,800元;住房保障支出483,600元。我委执行完成27,205,147.64元(基本支出9,754,156.33元;项目支出1,745,0991.31元),执行完189.77%。执行完成率超过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下拨红财预指〔2019〕001号--州委政法委2018年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9,476,000元。支出了14,013,503.1元,使资金完成率增加,超过了预算的100%以上。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02,972.10元,完成预算350,000元的57.9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80,000元,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635.10元,完成预算200,000元的78.30%;公务接待费46,337元,完成预算70,000元的66.14%。三公经费的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项目资金和实施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州财政局下达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经费2,700,000元。其中:州政法委1,270,000元,4个州属单位930,000元和下拨5个县(市)500,000元。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经费2,300,000元,全部分配到全州十三县市委政法委员会。两个项目经费共计5,000,000元。财政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2019年州委政法委员会收到州财政局拨入2019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270,000元,支出645,542.56元,主要用于支出干部培训费195,242元,办公经费118,775.66元,邮电费:10,165.90元,宣传资料印刷费89,900元,综治信息系统维护费75,280元,租赁费26,810元,劳务费13,300元;其他交通费22,628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868元,办公设备购置61,573元。余624,457.44元。

  (2)4个州属单位930,000元和下拨5个县(市)500,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州级相关部门:①州检察院200,000元(用于支付挂钩联系部门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0,000元,项目经费使用完成);②红河电视台250,000元(用于支付《法制红河》栏目选题报送、节目拍摄制作所产生的费用250,000元,项目经费使用完成);③红河日报社80,000元(用于支付报纸宣传印刷费80,000元,项目经费使用完成。);④州司法局400,000元,用政府购买支出 400,000元,项目经费使用完成。

  县市:①建水县150,000元(利民乡100,000元、普雄乡50,000元;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相关经费支出,经费已使用完成130,000元。利民乡余20,000元);②蒙自市月牙塘社区50,000元(用于支付宣传经费50,000元,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③红河县垤玛乡200,000元(用于支出村委会动力小站建设及购买服务支出200,000元。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④屏边县和平乡底咪底50,000元(用于支付动力小站建设(爱心超市)支出50,000元,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⑤绿春县戈奎乡托牛村委会格马村民小组50,000元,用于“禁毒”工作支出50,000元, 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

  3.2019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经费2,300,000元,支出2,3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备,经费使用完毕。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以上制度和措施,保证了项目资金的正确规范使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州委政法委为加强对综治维稳经费的管理和规范使用,2016年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红河州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政法〔2016〕10号),明确要求:专项资金由州委政法委(州综治办)会同州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管理。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相关要求,州委政法委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及票据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综治维稳经费结合年度政法工作重点,经委务会研究后报州财政局审核划拨州级单位和下拨县(市)。

  四、项目主要绩效取得的成效

  州委政法委2019年综合治理维稳项目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经费投入,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取得了                   良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9年以来,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信访这一主线,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力防范风险和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促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二)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2019年州委领导对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州委政法委于 2月25日对13县市发出《关于对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分析研判的通知》,认真分析各县市存在的问题。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人员深入县市调研,与县市进行了认真座谈,就如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提升13县市群众安全感作了包保分工。2019年12月对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进行了测评,2019年我州的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为95.18%,比2018年92.23%上升了2.95%、执法满意率为94.76%。比2018年90.92%上升了3.84%。

  (三)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命案防控工作。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推广学习“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的及时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将落实矛盾纠纷“以奖代补”措施作为推广“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纪要月报制度, 1-12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10次,形成会议纪要10份;共排查矛盾纠纷19527件,调处成功18676件,调处成功率92.8%。。二是加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根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我州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三项制度,推动人以身份证、物以二维码为基础的实名登记、实名收寄、过安检机等制度,着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平安红河建设的重点.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平安社区和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交通、平安林区等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通过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得到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也进一步得到落实,平安红河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二是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6995”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泸西县金马镇山口村网格化管理、个旧市沙甸地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红河县垤玛村委会、泸西县山口村以及蒙自市星光村委会“6995”信息管理平台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州十三县市全面推广。把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与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提高网格化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从根本上扭转了我州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混乱等社会治理失之于疏的状况。网格化管理和“6995”信息平台的运用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已发挥积极作用。

  (六)2019年州政法委多次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到挂钩扶贫联系点(红河县垤玛乡垤玛村、建水县普雄乡七棵树村和屏边县和平乡底咪底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着重在家庭“明白人”培养、挂包帮扶干部满意度和帮扶措施落实、家庭内务整理等方面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家庭会议,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逐条逐项向建档立卡户当面解读明白卡内容,进一步落实政策享受、帮扶措施,收入产出等情况,做到了帮扶干部与挂联户“双明白”,为脱贫出列考评考核和检查验收夯实了基础。2019年州委政法委共到挂钩扶贫点16次,共计47天,145人次。

  (七)根据年初政法干部培训计划,2019年6月2日至8日州委政法委组织全州政法干部50人到浙江大学参加政治轮训暨综治维稳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一是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二是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和理解;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州委政法委2019年在红河长安网上刊发稿件1154篇。报送云南省长安网信息460篇,被云南长安网采用264篇,被中国长安网采用2篇。红河政法微博共刊登原创稿件232条,积极转发各县市、各部门原创微博335条,被“云岭政法”微博采用222条;微信共刊登原创稿件1026条,被“擎剑云岭”微信公众号采用41条。

  (九)扎实推进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建设。自红河州2018-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建设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各县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全力抓进度,积极克服资金筹措、经验缺乏等难题,“雪亮工程”建设抓得紧、力度强,总体进展比较顺利。截至6月15日,个旧、蒙自、弥勒、建水、石屏、泸西、红河、绿春、金平、河口等10个县市已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建设合同总金额29605.5万元(其中个旧市4200万、蒙自市8675万、弥勒市2719万、建水县3895万、石屏县1959万、泸西县1920.5万、红河县929.7万、绿春县1527万、金平县1338万、河口县2442.3万),已建成或正在施工建设各类视频监控设备7557个(个旧市1148个、蒙自市1640个、弥勒市1410个、建水县960个、石屏县570个、泸西县600个、红河县224个、绿春县352个、金平县171个、河口县482个),整合各类社会面视频监控摄像头2859个(个旧市399个、蒙自市606个、弥勒市143个、建水县400个、石屏县153个、元阳县243个、金平县300个、开远市88个、绿春县43个、红河县484个)。州级综治中心正在装修,13个县市综治中心依托政法委会议室或公安局指挥中心已基本完成建设,133个乡镇、1330个村(社区)级综治中心建设正在推进,个旧市、沙甸区及4个乡综治中心已提前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五.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按照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年初制定我委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年终自评小组对整体支出绩效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自我评价,自评结果99分优秀。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一)综治工作依然薄弱。距“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二)预算编制不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政府经济分类明细不完善,2019年实际支付率为87.12%,资金支付进度慢。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以构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

  (二)完善2020年资金预算编制,压实责任,加快2019年资金支付进度。

  (三)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细化,落实相关绩效目标跟踪管理。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