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127-8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19年项目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红河州地震局共开展实施了三个项目,分别是2019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地震预警基础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2019年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子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新设监测预报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共有编制22人,实有21人。
三、2019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情况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围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及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来进行。一是管理维护好全州现有地震台站和监测网点,加强地震台网监测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地震监测系统正常可靠运行。二是对群测群防工作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指导。三是做好强化短临跟踪工作,加强监测预报的管理和宏观异常的落实,出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加强县级地震局相互协调配合,紧盯震情发展趋势不放松。四是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五是参加全省地震监测预报业务质量评比。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主要包含产出指标9条,效益指标2条,满意度指标1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根据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州财政每年安排地震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2019年州财政预算安排60万元,实际到位6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全年共计支出51.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37万元、印刷费4.21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8.10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培训费11.62万元、专用材料费0.93万元、劳务费11.06万元、委托业务费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设备购置9.33万元。
项目资金剩余8.05万元未支付,包括设备购置费3.12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专用材料费0.51万元、培训费1.39万元、维修(护)费2.73万元。
资金剩余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今年州政府、州委网信办、州保密局、州公安局的要求,需要投入到保密工作设备和网络运行安全设备的资金缺口太大,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在保障2019年工作前提下,留下部分资金配合下年预算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固定,不存在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州地震局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更新完善了《红河州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地震局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使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三)项目实施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按照工作任务计划有序地开展工作。
1.及时召开2019年全州地震工作会议,对全州地震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2.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今年投资10万元用于建设地震虚拟台网和低精度温泉水温试验观测。配合省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建成西北勒电磁监测卫星工程三频信标地面接收站(张衡一号卫星配套)。完成3个标准台站升级示范项目的提升改造。独立开发完成的B/S结构《红河州地震业务管理系统》投入使用,系统基本涵盖地震应急、震害防御、地震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3.加强地震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全年发现并及时排除前兆观测仪器及强震台故障14起,巡查强震动台站66台次,维修和排除故障5起。
4.认真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制定印发《红河州2019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对收到的宏观异常报告17份及时调查核实并按要求报告,上报围观异常零报告46份、宏观异常零报告96份。落实震情会商制度,2019年共参与省局视频会商6次,组织州级视频会商12次,周震情跟踪工作例会40余次,上报《震情反应》13期、年中和年度会商报告各1份,《震情跟踪月报》12期,收到县市月报150余份。
5.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管理。投入10.01万元用于全州宏观测报员劳务费发放,为稳定宏观测报员队伍起到积极作用。投入5.20万元开展了三期宏观测报员业务培训,提高了测报员的专业水平。
6.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投入4.70万元用于宣传纸杯制作,分配给13县市地震局用于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发放。二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三下乡”等时机开展防震减灾宣教“六进”活动。全州地震系统开展集中宣传180余次,科普讲座46场次,发放科普资料70000余份。三是完善防震减灾配套设施,积极开展各类防灾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推荐8所中小学校参加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6所获得认定,推荐2所学校参加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联合推荐2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州共创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1所州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5所;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个,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1个、小区1个、村2个。四是积极主动为州内重大工程建设提出抗震设防建议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提供服务保障。五是梳理完善涉地震部门的审批、服务、监管事项清单共6类21项,认真做好权责清单有关要素完善工作,奠定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7.强化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开展重点县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及预评估工作。指导建水、石屏县开展以乡镇为单元的地震灾害风险排查及预评估调查工作,在全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配合中国局、云南省局22名省内外专家完成开远、弥勒市地震灾害预评估调研工作。二是做好震情通报和地震应急防范准备检查督促,指导督促应急演练。牵头完成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州的3次应急防范工作督促检查。组织对8个重点县市开展震情通报、对13个县市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投入4.62万元在开远市举办2019年红河州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班。指导县市开展桌面推演3次,应急演练12次。三是快速高效做好有感地震应急处置。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AB角要求,对一年来发生在我州及附近地区的“2.13”红河3.7级、“3.29”绿春3.6级、“4.23”建水3.5级、“7.19”石屏3.0级、“7.21”红河3.1级、“8.31”元江红河交界3.9级、“9.01”石屏3.4级、“11.15”文山2.8级、“11.19”屏边3.0级等多次有感地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了解震感及社会影响情况,编制上报地震速报。
8.参加全省地震监测预报业务评比获得好成绩。在全省防震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州地震局水温观测、信息网络管理获第2名,强震动台运维管理、短波通信获第3名。2019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和预报效能获全省评比第2名。州地震局纳入考核评比的所有监测预报工作全部进入全省前3名行列,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全年圆满完成共计12条绩效指标。
1.产出数量:我局召开了全州地震工作会议1次、举办了2019年度全州地震暨群测群防管理业务培训1次、全州宏观测报员业务培训3次、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1次、震情跟踪及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预评估业务培训1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350.00%;全州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180场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225.00%;编写上报年中、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完成年度目标的100.00%;每月按时进行震情月会商,编写上报震情反应13期,完成年度目标的108.33%;州地震局地下流体观测站新安装了ATG-6138M新型测汞仪一台,组建了红河州地震虚拟台网,在曲江水化站架设仪器开展温泉水温试验观测,完成年度目标的300.00%。
2.产出质量:全州观测数据完整率超过98.05%,完成年度目标的103.21%;全州仪器正常运转率达到99.08%,完成年度目标的104.29%;参加全省地震工作质量评比获得三个第2名、两个第3名,纳入考核评比的所有监测预报工作,全部进入全省前3名行列,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3.效益及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红河州地震监测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全州人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得到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
(五)自评结果
年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19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2019年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自评情况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通过加强对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监视、地震群测群防、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工作任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建立相关绩效指标体系。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19年5月,省局资金下拨到位,红河州地震局分配得到2.18万元经费。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该资金原本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深入县市地震局局进行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与台站巡查,主要发生的费用为差旅费、车辆运维费等,但由于财政方面的制度规定禁止项目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差旅费等,因此,我局只能把经费全部用于公车平台的车辆租车费用,全年共支出7977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地震局相关财务制度,我局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全年无截留、侵占、挪用专项资金事件发生。
(三)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红河州地震监测管理规范(暂行)》认真做好全州各类地震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全州观测仪器正常运转率和观测数据完整率均高于95%。
我局切实加强观测资料的动态分析与会商研判和短临预测工作,全州13县市地震部门能够对本行政区观测的各项资料每天进行处理分析。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按时安质上报省局。认真执行震情会商制度,组织开展州县月会商。
强化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完善和扩建了全州地震宏观观测网,实现了135个乡镇全覆盖。
督促指导全州开展不同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全州地震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任务。
(五)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2019年地震预警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工作经费自评情况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监督、指导13县市地震局配合省局完成预警项目建设台站勘选、土地租用、土建工作协调、仪器安装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19年8月16日,州财政局下拨我局3.70万元项目资金。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该资金为项目补助经费而非项目建设经费(项目建设经费由国家承担),原本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深入县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与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所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差旅费、车辆运维费等,但是由于财政方面的制度规定禁止项目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差旅费等,因此,我局也是只能把经费全部用于公车平台的车辆租车费用。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自2015年6月获国务院批复,按照中国地震局的总体部署,云南省地震局是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红河州地震局作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红河州内项目建设的联络单位。项目资金下达前,我局已经完成各项土建施工前期工作,因此资金下拨后未进行过支付活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遵照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年无截留、侵占、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情况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红河州分项目在省地震局的大力推进下,在县市地震局的全力配合下,目前红河州建水县、石屏县两个基准台已于2019年底建成,其他新建基准站等待正式入场施工,计划2020年4月前建成;2019年施工单位对4个新建基本台进行了前期勘察,即将进入施工; 88个一般台已经安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已经全部完成94个台站的施工保通工作。
(五)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认真梳理分析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工作成效,积极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2.省级给予州地震局的一些项目工作经费,是对州地震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的补助经费,这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差旅费、车辆运维费等。但是,由于财政方面的制度规定严禁项目经费开支差旅费、“三公”经费等,造成我局工作开展困难与支出困难。
(三)其他
无。
附件:州地震局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地震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