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124-3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委与红河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红河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州监委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23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由本单位保障);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州委中心工作,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谱写新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找准位置担当作为;三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四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顽瘴痼疾;五是一体推进“三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六是认真落实“三项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2人,其中:行政编制 20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7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6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2558.27万元,同比增加65.5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164人增至176人)工资、绩效奖励、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703.77万元;二是增加了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1500万元及监察体制改革后办案量剧增增加了办案投入,项目支出共增加1854.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6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1.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1.18万元(本级财力6461.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2558.27万元,同比增加65.5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奖励、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703.77万元;二是增加了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和办案投入,项目支出增加1854.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61.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61.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3.7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奖励、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1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4.5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及办案投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27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925.50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及保障留置点正常运行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685.00万元,主要用于1500万元的新建留置点建设、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等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7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支出、遗属补助支出、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7.92万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80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92万元)。
津贴补贴125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50万元)。
奖金49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48万元)。
绩效工资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万元)。
住房公积金18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2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0.00万元)。
办公费5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万元,项目支出10.08万元)。
印刷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
水费1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
电费54.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60万元)。
邮电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
物业管理费7.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0万元)。
差旅费20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182.9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
维修(护)费2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13.20万元)。
租赁费3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会议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
培训费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
劳务费1.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0万元)。
委托业务费15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145.50万元)。
工会经费3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2万元)。
福利费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1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2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2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4万元,项目支出414.42万元)。
离休费3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0万元)。
生活补助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7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0.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6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8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00.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部门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功能科目分组。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采购预算资金87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0个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4.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19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的突发情况做出2020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2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19年实际执行数61.94万元,综合考虑体制改革后办案量剧增做出2020年支出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5个(未安排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安排15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2020年新建留置点投入使用;100%完成本年建筑工程款支付计划;牢固树立施工安全理念;交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办结率100%;规范经费使用流程控制、进行流程风险评估;按要求完成留置点各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2月31日前不低于95%;力争让工程施工人员满意;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完成本年计划建筑工程款支付,保证工程进度,确保新建留置点2020年6月前按计划投入使用,满足监察体制改革后省州县留置、审查调查的工作需要。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7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8个,指标值: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2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100人次以上;开展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7次;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监督检查1次;蹲点式、体验式、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1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3个阶段;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检查1次;按省州安排开展各专项检查6次以上;完成扫黑办部署督查次数;交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办结率98%;规范经费使用流程控制、进行流程风险评估;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不低于80%,11月30日前不低于95%。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职能,强化党内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问题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部分专项检查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4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举办巡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3次,培训人次350人以上;完成3轮常规巡察;加强对驻地不在蒙的州属单位巡察3轮;交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办结率100%;规范经费使用流程控制、进行流程风险评估;按要求完成巡察办公设备购置各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不低于80%,12月31日前不低于95%;力争受训学员、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部分绩效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
(四)州纪委州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75万元。共有三级指标24个,指标值:完成党风廉政电视栏目2期;《调查与研究》刊物出版6期;全州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员、通讯员队伍培训1次;红河州文化走廊制作1项;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1项;外网信息更新频率5篇/天;报送信息频率10篇/月;外网点击人次35000人次/年;警示教育基地维护12次;警示教育基地改版1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接待参观学习200批,10000人次以上;注重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提升纪律教育效果;交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办结率100%;规范经费使用流程控制、进行流程风险评估;按要求完成宣传教育及干部培训工作各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不低于80%,11月30日前不低于95%;力争参观、参训人员、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部分绩效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
(五)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925.5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25个,指标值:保证办案留置点正常运转;保障省州市(县)留置工作;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完成安全保密设备建设;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理念;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多渠道办信接访;100%分流信访件;处置问题线索率100%;督查整改率100%;交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办结率100%;规范经费使用流程控制、进行流程风险评估;按要求完成审查调查设备购置各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不低于80%,12月31日前不低于90%;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办案留置陪护人员、接访群众社会及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部分具体指标涉密未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公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专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巡察工作等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6.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8.62万元,同比增长7.74%,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监委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预算编制时点在职实有人数由164人增至176人),增加了相关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
2020年6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