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121-6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0000
附件1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附件2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9号)执行。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独立机构编制4个,其中政府机关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政府机关单位。人员编制为43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9人、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以构建为民、便民、快捷、信息化、效能高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法治、阳光、公正、电子化、服务优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建设集中、高效、便捷、网络化、流程优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为主要目标,服务全州经济跨越式发展,适应网络条件下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责任,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以手段信息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减化、环节最简化、服务最优化为目标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完善要素,打通孤岛,推进新建政务平台运行,实现网上办比例在95%以上;积极改善政务服务场所条件,强化硬件,提升软件,推进部门进驻,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加大力度,完善制度,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在2019年70%的基础上,按照省级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进一步做好工号维护、事项完善和大厅配置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质按量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对服务办件进行评价。
2.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行
拓展提升平台功能,推动投标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运用,进一步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远程异地评场所建设,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双随机”和常态化;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能交易和智慧监管;进一步优化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红河子库专家结构。积极协调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权限,落实应进必进,加强各领域项目交易管理,让平台之外无交易形成常态。持续推进“政采云”建设,更多范围、更大程度实现政府采购网上进行。
3.持续提升投资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一”运行模式,持续推进中介服务网上“一库选取”服务,全面推行网上选取、网上中标、网上评价,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运行管理,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免费代办服务,采取县市、部门、中心协调联动的方式,为全州范围内的各类投资项目业主提供免费代办服务。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申报材料,探索审批部门“介入预审”、并联审批等新形式。
4.进一步办好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
完善全州“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强“12345”政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运营商的考核管理,克服困难提升接通率,确保2020年11月底前我州的转接成功率在95%以上。
5.全力改善营商环境
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配套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举措,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通报制度》,督促协调县市及部门全面抓好贯彻施行,全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6.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
持续深化主题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在多领域、多层面,全方位加大宣传和培训范围,持续为“一部手机办事通”造势;持续扩展上线服务类别和事项,按照“高频优先、民生优先,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持续组织重点部门分批梳理服务事项,不断扩展上线服务类别和事项,做到“应上尽上”,推动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68万元,主要原因所属3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20年调整预算编制方式,事业单位经费并入局机关核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新增扶贫工作经费和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4.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68万元(本级财力714.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68万元,主要原因所属3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20年调整预算编制方式,事业单位经费并入局机关核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新增扶贫工作经费和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14.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调整预算编制方式,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并入局机关核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新增扶贫工作经费和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1万元,减少原因为政府压缩项目支出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8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92.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和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的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14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2万元)。
津贴补贴1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1万元)。
奖金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万元)。
绩效工资14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万元)。
住房公积金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6万元)。
办公费2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万元,项目支出8.58万元)。
水费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电费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万元,项目支出19.08万元)。
物业管理费2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差旅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维修(护)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培训费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
劳务费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万元)。
工会经费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万元)。
福利费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生活补助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4.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8.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2020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2.5%。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理审批,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9.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使用用途,严格车辆行驶路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2020年底前,整合各类办事服务平台,“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推广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实现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加快实现全省网上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推进目录内平台交易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着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市场体系。
3、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实现政务热线“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12345热线服务范围覆盖到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政府公开电话服务,实现“不论在何时、何地拨打0873-12345,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和温情服务”最大限度发挥热线电话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代表性、覆盖率、执行力、影响力和服务效能。
4、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9.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3万元,主要原因所属3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20年调整预算编制方式,事业单位经费并入局机关核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驻村扶贫工作经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4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