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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015-4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1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

  2.承担国家级、省级文化艺术类课题和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文化及跨界融合领域相关工作;

  4.提升、打造全州文化艺术精品;

  5.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和宣传营销工作;

  6.指导、管理红河大剧院和演出公司工作;

  7.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商业性演出活动;

  8.完成州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无公务用车。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设5个工作部门:

  1.行政部(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类事务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汇报、总结、立卷归档等文秘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全体员工的平时考勤和年终考核;负责做好本单位人事、职称评定工作,组织相关材料按时上报;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和演出所需物品的采买、使用登记等;配合做好中心工作和重大演出活动;组织、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室:负责出纳工作,为单位管好财、理好账。做好收支与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管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管理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福利、社保等费用收缴工作。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固定资产申报登记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营销部

  策划、组织、实施在红河大剧院演出的各种业务工作,办理商演有关手续;负责商业性演出的营销和公益性演出票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各演出单位的项目筹划与演出;负责安排剧院演出、租场等业务,做好演出登记、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和发布红河大剧院公众平台;演出结束后做好图片、节目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待观众服务投诉,做好各种演出的检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服务部

  负责剧院各个剧场的礼仪接待、引领、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安排化妆间、贵宾休息室相关接待工作;负责对接保洁公司做好巡查和监督大剧院保洁工作;负责剧院绿化和美化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4.工程部

  负责各个剧场的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吊杆专业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剧院水电设备、设施和空调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剧院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舞台管理,安排好专业人员操作、使用舞台技术设备;负责红河大剧院屋顶、外围水池、控制室和剧场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做好剧院过道照明灯和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安保部

  负责大剧院的内保、外保、消防安全、电子监控、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将红河大剧院各种演出活动报送公安、消防、质监、电力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消防设施、电梯,加强和维保单位的联系,收集和保存好检查记录,做好每年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州“两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加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发挥剧院功能,引导广大观众增强文化自信。以红河大剧院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为载体,弘扬主旋律,举办内容丰富的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打响红河文化品牌,提升红河大剧院的影响力,努力使红河大剧院成为红河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引进国内外的优秀剧目到红河大剧院上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剧场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言行举止。加大对员工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扩展服务内容,通过技术保障来提高服务质量,逐步走向“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品牌经营”的路子。

  4.加大宣传,提升红河大剧院的知名度。加强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对大剧院演出活动做好前期宣传和后期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设计、制作精美的宣传画册,利用好云南省院线联盟、西南院线联盟和全国剧场委员会这三大平台,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演艺推介活动,开展文化交流,进一步提高红河大剧院的知名度。

  5.树立市场意识,做好营销策划。加强对演出市场的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年演出计划。通过微信平台、大麦网等建立高效快捷的售票系统,提供红河大剧院演出信息,方便各类观众购票观看演出。

  6.拓宽工作思路,推动红河文旅融合发展。整合全州文艺演出资源,将红河州文艺精品节目搬上舞台,打造红河大剧院周末剧场文化品牌;以每两年一届的红河文化艺术节为契机,搭建起中外交流的文化平台;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经典、优秀剧目到红河大剧院进行每个月至少1场的商演,不断满足州内外游客的需求。

  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红河旅游新亮点。充分发挥红河大剧院欧式建筑风格的特点,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品牌公司入驻红河大剧院,把红河大剧院建成集演出、摄影、电影、西餐、免税店、红河土特产品超市等游购娱为一体的游客目的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驻村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51万元(本级财力223.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驻村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驻村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8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失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项目的支出。

  1.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项目经费的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0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5.7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7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8.51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1.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13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晋升、岗位变动工资增加。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4万元,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增加。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1.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45万元,主要是绩效工资的增加。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险费相应增加。

  5.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主要是失业保险费的增加。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7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7.302(类)01(款)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主要是基本办公支出。

  8.302(类)05(款)水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9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供水支出增加。

  9.302(类)06(款)电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电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0.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99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供电支出增加。

  10.302(类)09(款)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保洁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6万元,主要是保安、保洁服务支出增加。

  11.302(类)11(款)差旅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差支出增加。

  12.302(类)13(款)维修(护)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中维修费用支出减少。

  13.302(类)16(款)培训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培训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9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培训费计提数增加。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万元,主要是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

  15.302(类)26(款)劳务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1万元,主要是派遣人员的减少,劳务支出减少。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3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经费计提数增加。

  17.302(类)29(款),主要用于福利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福利费计提数增加。

  18.302(类)99(款),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驻村人员工作经费的增加。

  19.303(类)05(款),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6万元,主要是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的增加。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无此说明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此说明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4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件【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盖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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