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33-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600000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云南省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和文化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相关规划;监测哈尼梯田资源状况,收集、整理哈尼梯田资源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组织开展与哈尼梯田有关的科研、科普、展示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监督指导哈尼梯田资源的开发利用;审核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依法制定出台收取相关规费的办法;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护管理科、宣传教育科、产业发展科4个正科级机构,人员编制1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大力弘扬哈尼梯田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推动哈尼梯田的保护和发展。围绕“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这一核心,突出“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原则,注重人的关键因素,传承好当地哈尼族、彝族等民族历史文化,确保哈尼梯田遗产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得以延续。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哈尼梯田保护利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落实落地。自觉把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打造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红河样板,辐射带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等哈尼梯田的保护利用。
二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动哈尼梯田乡村振兴。以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古朴村落为形,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弘扬、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推进哈尼梯田遗产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把哈尼梯田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积极争取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十四五”规划内容,编制报送了“传统文化要素保护恢复、水改旱梯田恢复、保护区田间道路建设、产业发展扶持”等“十四五”规划重点储备项目。
四是落实保护管理资金增长机制。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切实加强和规范哈尼梯田保护资金管理,推动哈尼梯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
2、围绕“四素同构”核心,打造绿色生态家园
一是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对遗产区原生态林进行重点管护,严格落实梯田种粮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生态修复、村庄绿化美化。
二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总结推广阿者科保护模式,激发当地群众积极性,探索设立传统民居保护专项基金,持续推进遗产区传统民居挂牌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稻作系统保护。积极探索梯田奖补机制,提高群众护梯田、种粮的积极性,保持梯田种植水稻的传统。
四是加强梯田水系保护。科学建设遗产区水利基础设施,恢复“赶沟人”传统,修复改造沟渠,推进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哈尼梯田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占用和破坏梯田、盗伐林木、毁林开荒等行为,采取“专业队伍+聘请信息员”的方式,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分析,构建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
二是构建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以规划为龙头,用科学、有序的规划引领保护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四域十片区”保护管理规划,突出红线,明确范围,严格管控,协调做好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调整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研究支撑。做好“哈尼梯田区域发展前景分析和转变发展方式”课题项目,推动“数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山水林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项目建设,完善哈尼梯田监测系统及数据库,加快哈尼梯田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成立哈尼梯田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4、传承哈尼梯田精神,开展优秀文化保护行动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力度,持续开展“四评五进”活动、农耕体验活动、农耕技艺大赛等宣传展示活动。制作红河哈尼梯田网站手机版推广梯田产品,做好宣传长廊建设工作,推进红河哈尼梯田系列文化书籍和音视频拍摄工作。
二是做好保护管理培训。切实做好文化传承人的传、帮、带,采取咪谷、摩批、匠人适当给予奖励的方式,支持鼓励培养一批民间艺人,使极具元阳特色的民族文化及手工技艺永不失传。对村级党员群众、县乡机关人员、生产经营梯田产品的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国内著名高校、知名培训机构进行专题研修。
三是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按照《中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委员会与意大利朗格—罗埃洛和蒙菲拉托葡萄园景观协会缔结友好关系的协议》所确定目标,建立联络机制,推动中意文化遗产地沟通交流。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宣传展示。
5、推动产业发展,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梯田特色产业。围绕“农耕体验、美食文化、传统民居、文化传承”等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南博会、农交会、农业文化遗产大会等国内知名会展平台,增加农民就业、提高收入为目标,大力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二是深入实施梯田红米计划。持续开展梯田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全力推进“稻鱼鸭”产业园和绿色食品产业园,提高梯田农副产品经济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群众种植、养殖和保护管理梯田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推广“旅游减贫”、企业+合作社+电商等模式,积极培育新型主体,发展文化旅游产品和衍生品,带动景区群众增收致富,让世界遗产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6、着眼强基固本,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制度和“三会一课”等,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二是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带头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持续净化团内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按照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8.1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2.2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预算比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8.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8.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8.10万元(本级财力1358.1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预算比去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58.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5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109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21年没有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199.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正常运转的各项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1099.00万元,主要用于哈尼梯田(湿地)保护修复和监测、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1年没有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1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的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项目清单为:金额309.00万元,主要用于哈尼梯田保护修复、巡查、监测、宣传教育等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1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4.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6.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1059.00万元)绩效目标:做好哈尼梯田(湿地)保护巡查监测工作、做好哈尼梯田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工作、做好红河哈尼梯田宣传教育监测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建成生态文明、文化多元、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美丽家园;成为可持续发展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2.对外交流宣传教育培训经费(40.00万元)绩效目标:积极做好对外文化、经济和科研交流工作,增强公众对遗产价值的认知与支持,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认真做好哈尼梯田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公众对哈尼梯田的认知与保护,通过宣传教育,让世界知道哈尼梯田在红河,让红河走向世界。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600111
附件【2021年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