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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53-9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附件1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9号)执行。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独立机构编制4个,其中政府机关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政府机关单位。人员编制为43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9人、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编制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坚持政策导向、目标问题、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评价导向,狠抓“佳、减、除”,实现“便、少、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及注销、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报装、财产登记、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纳税、政务服务、执行合同、企业破产、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劳动力市场监管、信用环境建设、法治环境、综合环境等指标的流程、耗时、材料、环节和成本,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网上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系统“应接尽接”、事项“应上尽上”、数据“应汇尽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二是深入推进集中办。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化管理,提升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全面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实施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三是深入推进便捷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延伸“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四是深入推进一号响应。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3、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一是积极规划、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区块链应用和新基建建设,积极打造“云交易”,多举措向全面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迈进;二是持续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推进土地、矿业权、国有产权电子化交易系统完全上线运行,优化交易规则,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三是持续加强服务、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综合监管;四是积极推进政采云(电子卖场)全省一盘棋,一张网,围绕健全完善“政采云”功能使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尝试和探索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功能的运用。

  4、进一步办好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坚持问题导向,办好“12345”政务热线,落实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12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差错率不低于95%。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3.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经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基础运维服务费、政务服务网络租赁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因此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3.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3.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3.08万元(本级财力893.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经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基础运维服务费、政务服务网络租赁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因此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3.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调整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由单位缴纳;项目支出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经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基础运维服务费、政务服务网络租赁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因此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6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58.9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维护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5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的部分。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37万元,较上年减少1.63万元,下降7.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要求,逐年递减。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79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理审批,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3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使用用途,严格车辆行驶路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一是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二是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的角度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清单,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四是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 “一网通办”,五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六是营商环境企业开办等耗时、流程等进一步优化。

  (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坚持问题导向,以热线考核要求推进热线更好的受理公众诉求。按照省对州考核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12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检查12月份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和全年服务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要求落实目标责任,接诉即办,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四)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政务服务网络经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服务+中介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运行模式。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监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

  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9.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成本,人员减少,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划归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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