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51-5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培养社会主义文艺人才、团结并带领全州文艺工作者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州文联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有力地推动红河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文联是正处级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组联科、民族文艺理论研究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红河州文学艺术创作联络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红河州文联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联和州委宣传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如下工作:
2021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明确了“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的工作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和加强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中国梦”时代主题,围绕“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州委“13611”工作思路,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讲政治、树正气、扬新风”,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1、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全州文联和文艺工作的责任担当
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文联工作和文艺工作者实际,推动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落地生根。要牢牢把握政治性是文联组织第一属性、文联工作是政治工作、文联组织是政治组织、文艺工作者是思想工作者和精神引领者的要求,把全州各级文联干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增强文联工作和文艺工作者政治引领、理论武装、实践指导的重要体现。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文联和文艺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创作推出优质精良的文艺作品,为红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族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精神支撑和良好文化条件,在谱写好中国梦红河篇章的伟大实践中,奋力推进红河文联工作和文艺工作新发展。
2、加强党的建设,为文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不断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文联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 “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继续抓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文联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红河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建设,全面抓好文联改革工作落实
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强化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积极吸纳新的文艺群体和体制外的文艺工作者加入协会。切实解决文联机构存在的问题,努力使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突出,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范围和服务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对网络文艺、新文艺群体的吸引力、引导力和服务管理效能显著增强,行业建设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努力使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工作活力显著提高,联系全州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牢固,努力把全州文联建设成为覆盖面大、凝聚力强、温馨和谐的文艺家之家。
4、聚力人才培养,精心策划促进文艺精品创作
要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提前入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州文艺工作者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在红河大地的革命历史为线索,潜心创作、精心打磨,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用优秀的文艺作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积极配合州委宣传部举办全州文艺创作骨干专题培训班,办好红河文联微信公众号平台。与州委宣传部开设并办好线上线下“红河文艺讲堂”,加强专业文艺人才培训,不断提高文艺人才的专业素养。继续办好《红河文学》杂志、“三省四州市”合办的《彝族文学》报等文艺期刊和红河北部、红河南岸文学创作笔会、中国当代著名诗人走红河·采风创作活动等培训活动,不断拓展文艺人才培养新渠道、搭建文艺宣传交流新平台。要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蒙自创文、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生动形象地刻画脱贫、抗疫、创文历程,全方位展示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奋斗、追梦筑梦圆梦的美好故事,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抗疫阻击战,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凝心聚力、贡献力量。
5、提升文艺志愿服务水平,志愿服务惠及广大人民
积极践行乌兰牧骑精神,广泛开展文艺惠民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实践活动,先后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以写赠春联、拍全家福、艺术展览、文艺支教、文艺培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推进文艺“六进”活动。完善文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和管理激励机制,充实文艺志愿服务力量,组织文艺志愿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文艺演出、文艺培训、文艺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基层文艺骨干的培训力度。推动文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面对接,助力建设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延伸服务手臂,把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凝聚起来
文联的“联”就在于团结人、凝聚人,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纽带作用,文联作为人民团体,本职就是做人的工作,文联团结的人越多,发挥作用就越好。我们要强化联络协调职能,搭建活动展示平台,用优质的服务凝聚人,真正使文联的联系手段得到创新、联系手臂得到延伸、联系范围得到扩大,把各层次各门类的文艺工作者团结到文联大家庭。主动联系、热心培养青年文艺工作者,关心扶持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主动开展对各类演艺公司、文化传媒工作、文化工作室、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的服务管理,不断发展壮大繁荣发展红河文艺的有生力量。
7、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文联服务能力和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融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解决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温差”问题,强化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文艺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本着脱贫不脱钩的原则,继续巩固好扶贫挂钩点的工作,坚持扶贫扶智相结合,积极配合做好“自强、诚信、感恩”教育,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内生动力。主动开展对各类演艺公司、文化传媒工作、文化工作室、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的服务管理,不断发展壮大繁荣发展红河文艺的有生力量。加强州文联机关科室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与宣传、文旅等部门的配合联动,规范开展文艺管理服务工作,争当模范机关,争创文明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单位编制9人; 财政补助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2.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57万元,上年结转30.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7万元(本级财力292.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2.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文艺活动增加财政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2.5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7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减少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11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减少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1万元,减少0.65万元,减少3.02%,原因是经费压缩,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人才、团结并带领全州文艺工作者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联系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有力地推动红河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继续办好《红河文学》、《哈尼文化》和“三省四州市”合办的《彝族文学》等文艺期刊。继续办好第四届红河南岸文学创作笔会和第三届红河北岸文学创作笔会。继续办好“红河文艺讲坛”,做好各艺术门类培训工作。围绕国家重大庆祝活动,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好文艺精品创作,举办文艺宣传及庆祝活动。
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加各类文艺宣传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红河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积极贡献。
1.《红河文学》办刊经费;2. 红河州文联微信公众号;3.《哈尼文学》办刊经费;4.文艺人才培训;
5.省级以上文艺赛事;6.脱贫攻坚文学创作;7.纪录小康文艺展览活动;8.红河文艺讲堂;9.红河州北部南部文学培训创作笔会;10.中国当代著名诗人走红河·采风创作活动经费;11.州级文艺家协会活动经费;
12.文艺创作精品年度扶持金;13.文艺志愿服务工作经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5.37万元,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