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32-0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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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植检植保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州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调查、搞好预测预报及综合治理,组织并指导全州开展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搞好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探索病虫害防治新措施,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当好参谋;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依法配合开展植物检疫检验;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做好农药使用量抽查与监测,配合抓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植保植检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成立于1956年10月,是州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5人,设有办公室、测报科、植物检疫科、防治药械科四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防控结合,抓好病虫害预警监测与防治工作。一是重点抓好粮食作物、水果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大以粮食为主,各种水果、蔬菜、中药材、花卉等作物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大力推广和使用太阳能杀虫灯、果实套袋、黄蓝板、性诱剂及大面积统防统治等措施,实施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进生物防治;三是举办各类病虫害防治和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户的防控意识和防治能力及水平,减少农药使用量和使用次数,做到科学用药、安全生产,实现农药负增长目标;四是大力开展各种试验、示范,科学防治病虫等推广工作和绿色防控措施,提高农户种植技术和防治病虫害的能力,减少病虫发生;五是加强对香蕉枯萎病、柑橘黄龙病等检疫性病虫的调查、监测和防控;六是组织实施植保工程项目。
2.立足职责,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一是配合相关执法机构继续加强对高毒农药、假劣农药及剧毒鼠药的市场检查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措施,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的使用,提高全州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降低农药使用量;三是做好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工作,推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贯彻实施。
3.突出重点,做好植物检疫工作。加大植物检疫宣传力度,严把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市场检疫准入关,进一步提高检疫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抓实抓好植物检疫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收入351.23万元相比减少56.09万元,减15.97%。减少原因主要一是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今年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退休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减少;三是事业运行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14万元(本级财力295.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收入351.23万元相比减少56.09万元,减16.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4万元,与上年271.23万元对比减少26.0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减少。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80万元对比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67万元,与上年1.55万元相比减少0.88万元,减56.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与上年25.40万元相比减少3.45万元,减13.58%;2130104事业运行184.58万元,与上年213.33相比减少28.75万元,减13.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5万元,2021年预算新增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15.29万元,与上年16.95万元相比减少1.66万元,减9.8%。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231.41万元,与上年248.69万元相比减少17.28万元,减6.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万元,与上年17.95万元相比减少5.22万元,减29.1%;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与上年4.59万元相比减少3.59万元。减78.2%。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63万元,较上年9.93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3万元,较上年2.61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3.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9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0万元,较上年7.32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95.14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基本支出预算是我站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首要保障。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21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名称是2021年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工作是:在全州设立病虫害监测点60个,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60期;建立植物疫情防控试验示范点2个共200亩;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生物农药、性诱剂、无人机防治等新型药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2万亩次;开展技术培训2期80人次;2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新增产值≥300万元;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