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22-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400000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前身红河州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12年5月正式升格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目前开设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等专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年末机构数:1个。纳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学校内设12个党政管理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科、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审计科、保卫科、教育教学督导科;17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分别是公共课部、体育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考试中心、护理学院、临床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口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高职教育与科研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云南省2025年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强省的目标,抓实“双高”建设、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学校申报“双高”校奠定坚实基础,服务新发展格局。今年学校工作的总体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高质量发展主线,调结构,促改革,保就业,节开支,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和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一流党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的宣讲活动。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组织青年学生教育培训。实施“青马工程”,落实“青年大学习”行动,开展“青年讲师团”“大学生宣讲团”宣讲活动。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营造浓厚氛围。
(二)落细落小党建20项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修订完善学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基层党总支(支部)设置。加紧学生党支部组织体系建设。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持续开展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培养工作。落实全省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具体措施,注重在学生、青年教师、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选树一批校内基层党建示范党组织,积极申报省州“一流党建”“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党组织,争创省级党建工作示范校。
(三)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学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按组织程序选优配强中层干部。制定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管理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制定实施学校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专题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确保2022年95%的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不少于24学时。健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学校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与1次业务培训。
(四)聚焦结果运用,持续推进“智慧党建”。用好“智慧党建”平台,抓实党员日常教育、评先评优、党建考核、日常管理。建立校内“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等预警通报机制。
(五)打造学校特色党建育人品牌。围绕“铸党魂、立师德、正校风、争一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思路,打造学校医药卫生类特色党建育人品牌。
1.打造思政育人党建品牌。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铸魂育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探索学校教师“双培养”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四史”教育。以党建引领推动建成一批典型案例、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创新团队。
2.打造文化育人党建品牌。总结提炼“红卫精神”,将“红卫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以一流党风带一流教风,以一流教风促优良学风。以党建引领推动开展校园一系列文化、艺术、体育品牌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3.打造党建带群建工作品牌。以党建带团建,推进团学组织建设与改革。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以党建带关建,发挥校园“五老”宣讲团作用,主动服务青年全面发展。以党建带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在社区共建、驻村工作、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的先锋作用。
(六)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和统一战线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召开分析研判会,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风险。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健全网络思政体系工作机制。完善学院主网站提升改版建设,形成文化主题精品网站。加强校园网和二级网站门户建设。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建立健全学校民主党派、无党派联系制度。知识分子联谊分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坚决防范校园传教。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工作,遴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典型案例,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清廉学校”。落实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具体措施。落实高校“一把手”监督十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制定出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规定,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会议纪律的督促和检查。完成节日期间州属学校纪律作风交叉监督检查。梳理廉政风险点,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执纪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疫情防控、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运用校内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督促抓好审计指导问题整改。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制定“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创建。遴选“三全育人典型案例”。
(二)“五育”并举、德技并修。加强劳动教育。深入推进卫生劳动、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教育,争创大学生劳动教育示范校。加强体育美育。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方案,开展“一校一品”特色体育活动。举办夏季运动会、冬季运动会。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主持人风采大赛等活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培育学生职业精神、工匠精神。举办校内技能大赛和职业教育月系列活动。认真备赛,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取国赛取得成绩。
(三)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出台院(部)二级学生工作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实习生管理规定。制定中国特色学徒制学徒管理规定。开展好新生入学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全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从严从实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加大对课堂教学纪律、学习纪律的督查力度。修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积极申报典型案例,争创示范校。实施“一线工作法”,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生工作制度。建立学校党政部门、二级学院(部)党组织与班级联系制度。开展“我与校领导面对面”“院长接待日”等活动。发挥好“四大中心”育人作用。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提升资助育人精准水平。推进学工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十佳百优”创建评选活动,评出校级“十佳班级”和“百名优秀学生”。
(四)实施校园文化品牌,推动文明校园创建。贯彻落实《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楼宇文化”项目。实行“一院一品”,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化精品项目。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办好“红河医教大讲坛”、“人文医学讲坛”、“书香荷韵文化沙龙”。举办“校园好声音”、迎新晚会、校园文化节、校园歌手大赛、主题演讲比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编纂2021年年鉴及2012-2019年大事记。
(五)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建设校级思政课“示范课堂”,积极申报省级思政课“示范课堂”。积极申报建设省级高校思政课精品课程、高校思政课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团队项目。组织开展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每个专业至少完成1个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举办课程思政说课比赛。遴选德育特色案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六)加强思想政治队伍建设。保证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充足。落实思政课教师、辅导员职称晋升三单政策。继续落实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津贴。制定思政课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培育打造思政课教学创新团队1个。遴选校级思政课“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创建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思政课“教学名师”、省级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开展班主任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加大辅导员队伍整改和建设力度,争取成立辅导员工作室。
三、推进提质培优,增强服务新发展能力
(一)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推进重点专业群、特色专业群建设。优化健康护理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专业群项目建设任务。继续完善基层全科医学服务、口腔医学专业群重点专业群建设方案。大力支持中医诊疗保健专业群和药品类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群建设。建设1家附属口腔门诊。积极推进药品健康服务产业学院建设。完成“药学服务实训室”建设。推进“药理学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以行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专业群结构,实现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招生。对接行业岗位需求,拓展专业方向。围绕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深入开展行业需求调研,以实际就业为导向,探索开设可行的专业方向;围绕护理专业,根据医疗和健康产业岗位需求,探索拓展专业方向,以丰富和支持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优化中医康复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培育1-2个省级重点(特色)、骨干专业,并在已有一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的基础上启动开展再培育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开展申报职业本科专业可行性论证。
(二)聚集“三教”改革,完善“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机制。对标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与行业企业共同完善19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标准、实习实训标准和计划。每个专业群主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研究分析学生特点,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推动课堂教学革命。遴选3-5个校级教学成果和“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1-2个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课堂革命”典型案例。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将“1+X”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对接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完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每个专业群至少完成开发1门岗位急需的技能型课程。每个专业群至少将1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在线开放课程。启动健康护理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的校级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工作。遴选5至6门公共和专业基础课作为重点课程打造,并启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积极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规范教材选用。改革护考、医考教学模式,创造条件提高职业资格考试过关率。三年制护考过关率不低于96%;五年制护考过关率不低于86%。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过关率不低于50%。启动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健全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出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弹性学制)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教研室建设。完善教研室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遴选3-5个校级示范教研室。调整教研室办公场地配置。
(三)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推进双元育人。继续办好临床二级学院、健康产业学院、国际临床学院,办好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技术3个专业的医教协同班,提高校外学院和医教协同班的人才培养质量,控制好办学成本。与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共建教学团队至少3个,开展教科研合作项目2至3项。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适当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保证学生实践教学需求。支持至少4个专业继续开展云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完成现代学徒制专业1至2门校企合作开发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推进中医和针推的双导师师承制人才培养。开展订单人才培养。推进拓展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牵头组建医药卫生职教集团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建设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建设直属附属医院。
(四)提高科研水平,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探索建设信息化科研管理服务系统。加强科研队伍建设,遴选3-5个科研创新团队。提高教科研项目质量,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比2022年有所增长。加强校企(院)合作。借助临床二级学院、健康产业学院、国际临床学院,与医院合作开展临床和教学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共建科研队伍。建设校级教学科研创新项目网络平台1个,开发产学研用基地1至2个。争取开展合作课题,实现技术开发类项目零的突破。探索搭建国际科研合作平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促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五)创建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继续落实“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争取2至3个项目及考核站点申报成功。积极面向社会开展X证书培训。办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助力红河州全民学习型社会建设。成立乡村振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开展新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开展农村两委素质提升工程。成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组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团队,完善环境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成立社区教育学院,组建社区教育学院团队。牵头建立红河州社区教育联盟,成立红河州社区教育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红河州送健康下乡团队,服务全州社区教育。开展培训项目专家团队建设工作,建立护理专业、中医药专业、医学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院级培训项目专家团队。实施“技能云南行动”,提高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2倍以上。力争建成省级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
(六)做好2022年春季单招和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就业需要调整专业招生结构,控制国控专业招生规模,扩大医技类专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新生报到率不低于85%。实施“留学云南”计划,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留学生招生及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争取招收南亚东南亚国家留学生。
(七)举全校之力推进就业工作。牢固树立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的观念,认真落实《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建立全校总动员,人人参与就业工作机制,确保各二级学院2022年初次和年终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考核办法。实行就业工作校领导包干负责制,包干领导、二级学院年度绩效与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直接挂钩。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征兵任务。在全日制专生本上多下功夫,尝试进行国控专业“升学班”“传统班”分类培养,提高学生全日制专升本考试通过率。遴选申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培育1-3个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为晋级国赛做好准备。
四、建设高水平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将每年9月设为我校师德师风教育月。开展“杏林之光”师德大家谈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教师培训率达100%。选树先进典型,评选学校“师德师风标兵”等,宣传师德典范。严肃查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通报师德失范典型案例,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二)紧紧围绕专业发展规划,有效配置人才资源。设立人才发展基金,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引进高学历教师不低于15人,其中争取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5人,其余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课教师面向社会、行业和企业引进。引进高层次专业带头人、技术技能人才5-8人。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全校教职工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35%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比例力争达到3%以上。
(二)构建阶梯式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院《“教学名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培养8-10名教学新秀,培养5-8名教学能手,培养3-5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1-2名省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启动建设校级、省级名师(或大师) 工作室。
(三)分类分层次加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严格落实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入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加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完善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选拔培养一批具有突出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制定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办法,遴选3-5个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1-2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引领带动教师深化“三教”改革,实施模块化协同教学,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开展校内“校-院(部)”两级教能力比赛,选拔优秀教师参加省赛国赛。创新省赛国赛备赛机制,强化团队协作合作,举全体之力打造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保省赛一等奖,冲刺国赛。
(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在职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和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专业课教师下企业深度实践锻炼保障制度。修改完善校企合作双方人员互相兼职兼薪制度。将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待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培养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和考核。新建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个实践锻炼基地,打造1个省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和打造一支相对稳定兼职教师队伍,人数在500人以上;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每年不少于200人次。“双师型”教师整体比例达到56%,专业课教师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2%,专业课教师的骨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建设3-5个校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1-2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
(五)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岗位聘用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制度、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奖惩机制促使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关键岗位中作出贡献。完善教师教科研评价制度,纳入教师职称聘任、绩效考核内容。
五、构筑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学校发展保障水平
(一)落实《云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编制完成“十四五”各分项规划、子规划。高质量编制完成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修订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诊断改进实施方案,开展诊改培训。制定实施考核性诊断制度,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考核性诊改工作。调研诊改校本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制定二级学院(部)教育教学评价办法。制定专业群建设评价办法,开展重点专业群建设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校内重点专业群。创新督导方式,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二)推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跟踪督查。制定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成立“三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三定”工作。完善二级学院(部)内部治理制度。开好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行良好。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运行规范。修订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保密学习培训。开展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
(三)夯实学校高质量发展基础。
1.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卫生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守好“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
2.推进智慧校园、数字校园建设。完成学校数据中心存储扩容。调研完成“数据中台”建设方案。建设3间机房。改造精品录播教室1间、常态演播室2间。建设1间金课录播教室。制定学校全员信息技术常态化培训制度,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做好学校网络安全维护。力争建成为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
3.加强财务后勤图书服务保障。学会过“紧日子”,压缩预算支出,保障办学运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开展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跟踪检查。编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内部控制手册》。统筹好偿还债务和建设发展的关系,积极稳妥化解学校债务。加快推进扩建(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确保2023年新生入学前投入使用。推进校园水体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打造绿色生态的校园环境。推进食堂“6T”、学生公寓“6T”管理。做好图书资源建设和服务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4.实施省级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校园安全“一岗双责”。加强安防建设。全面加强实验实训室、食品及饮用水、水电、宿舍、体育场地器材安全管理,开展师生国家安全教育,加大防火灾、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校园网贷、防校园欺凌、反恐反邪等安全教育,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提高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61人。在职实有3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0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预算收入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524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46.24万元,主要由于2022年高职扩招,相应教师人数上升,故学生公用经费、教师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及国家助学金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5000万元,主要由于2022年全口径预算,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含财务收支专户收入,既事业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04.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04.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04.86万元(本级财力5504.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预算收入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246.2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高职扩招,相应教师人数上升,故学生公用经费、教师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及国家助学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4.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涨了246.2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学院扩招后教职工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全口径预算含财务收支专户收支,既学院事业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50305款高等职业教育,资金预算4120.2万元,主要用于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社保缴费、学生及教师教育教学日常公用经费。
功能科目分组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预算6.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公用支出。
功能科目分组2080505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预算496.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功能科目分组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资金预算44.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计实职业年金。
功能科目分组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预算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保。
功能科目分组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资金预算372.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4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是由于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4万元, 2021年共接待人次271人次,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9%。
增减变化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0.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0.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三公经费按比例下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州对下转移支付:州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学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学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6907.13万元,较年初增加790.78万元,增幅1.20%。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2548.7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通用设备4828.07万元,较年初增加339.30万元,增幅7.56%;专用设备3291.16万元,较年初增加223.50万元,增幅7.29%;文物和陈列品1419.20万元,较上年增加37.21万元,增幅2.69%;图书、档案629.48万元,较年初增加32.99万元,增幅5.53%;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4190.47万元,较年初增加157.78万元,增幅3.91%。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400111
附件【2022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